第111章 半生(四)

C区身处一块大陆板块上,东边临海,拥有港口和码头,是个绝佳的地理位置。

但这里很少有晴天。

人类社会重建后,地球上的生态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气候变冷,光照能见度也比旧纪元低了很多。户外的天大多数时候都是灰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灰尘味道,不会过于令人难受,却也沉甸甸的。

秦薇的车在清晨六点准时驶出小镇,二十分钟后,到达了目的地。

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捧新鲜的“花束”,是秦薇在小镇的一家花店定的。那间花店的招牌在前年被一场大雨打了个七零八落,离倒闭就差临门一脚,全凭秦少将每年这不伦不类的一单过日子。

秦薇将那捧花不花草不草的东西捧在怀里,下了车熟门熟路地往目的地走。

——这是一片墓园。

这地方离中央基地有六十多公里,说是墓园,其实也就是一大片被木栅栏圈起的空地,年久失修,也没什么人打理。埋在这的大多都是附近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普通人或者流浪汉,随便找个空位一埋,连墓碑都排列得歪歪扭扭的。

秦薇踩着留出的窄路一直往里走,人家来祭奠亲友都带着外面采的野菊花,再不济也会用白纸扎一个,偏她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手里捧得是一束扎好的白桦嫩枝。

几朵小小的洋桔梗藏在嫩绿的树枝中,随着秦薇走动的频率探出点颜色来。

秦薇的军装外披着件靛蓝色的大衣,她目不斜视地抱着这捧白桦嫩枝,直走到了最深处的一个角落,才停下步子。

无人看管的墓园异常安静,不远处的小树林被风吹得枝条乱晃,发出沙沙的响声。

秦薇的头发和衣摆被风一起撩动,她面色平淡地看着面前的一块墓碑,沉默了片刻,才弯下腰将手里的白桦嫩枝搁在地上。

“最近也挺好的。”秦薇说。

这句苍白无力的开场白之后,秦薇又陷入了沉默中。她有心想说些什么,但一时又不知道从哪开口。

她的生活近似一条被严密设定的流水线,日复一日,并没有什么新意。她有心想说说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但那些又太多了,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时间是个很残忍的东西,它能把前进和停留的人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拉大。

这块墓碑放在这已经快五年了,对当时刚刚十九岁的秦薇来说,买下这块地方,几乎掏空了她的全部身家。

——但她心爱的人却并没有埋在这里,这是一座空坟。

秦薇有时会觉得,那更像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是她无望生活中给予自己的一个慰藉。

因为直到最后,秦薇甚至都不太清楚对方到底叫什么。

“——家里穷,没给起名。”彼时年轻的宋妍叼着从黑市顺来的低廉烟草,在秦薇身边席地而坐:“家里排老二,你随便叫。”

十六岁的秦薇还没完全褪去婴儿肥,脸颊有些肉,但眼睛很亮,精神头十足。她擦了擦嘴角的裂开的细小伤口,毫不留情地戳穿了宋妍:“你撒谎。”

她刚刚在黑市里卖了三根废旧的T形钢管,这玩意是真金属,在黑市里很吃香。不过她约莫是遇到了黑吃黑的卖家,刚拿了钱没走几步就被小混混堵在了巷子口里。

秦薇在黑市混了四五年,打架跑路很有一手,但架不住人多,一边要护着钱袋子,一边难免挂彩。

宋妍出现的彷如天神下凡,但又顺理成章,她没有像故事书里的大侠那样天降正义地拯救秦薇于水火之中,而是比秦薇还怂,不知道从哪冲出来,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带着她东奔西跑,中间还差点被人追上削了一闷棍。

宋妍对这片街区出奇的熟悉,带着秦薇在小巷里左拐右绕,最后在一片废弃的垃圾站躲过了那群抢劫的。

“就算是吧。”宋妍咧嘴一笑,完全没有谎言被拆穿的尴尬。

秦薇警惕地往外挪了挪,拒绝跟她贴坐在一起。

“嘿,你个没良心的小丫头。”宋妍不满地嚷嚷着:“我好歹刚才救你一命。”

“你不来我也能跑。”秦薇反唇相讥:“你突然蹦出来,我还差点被人打了一棍子。”

宋妍被她噎得说不出话,翻了个白眼,于是干脆闭上嘴,也不搭理她了。

她穿了一件破旧的夹克衫,袖口高高地挽上去,右手小臂刚才被尖锐的钢管切口划了一道口子,现在往下淌着血。宋妍在浑身上下摸了摸,在裤兜里掏出了一球破破烂烂的绷带,绷带上还带着血和土,不知道被“废物利用”几次了。

宋妍也不嫌弃,抖落开就往胳膊上缠。

秦薇瞥了她好几眼,见她一脸不怕死的光棍样,终于忍无可忍地叫住了她:“你小心感染死了,我没钱埋你。”

“放屁。”宋妍眯着眼睛,斜叼着那根烟,笑骂道:“姐姐还用你个小屁孩花钱买坟?”

叛逆期的小姑娘跟后来的心上人第一次初见并不算美好,秦薇后来回想起那句“没钱埋你”,总觉得是命运冥冥之间就已经给这次初见蒙上了一层不知名阴霾。

——只是当时她和对方谁都没发现而已。

宋妍没有在那个危险的傍晚天神下凡一样地占据秦薇的目光,她更像是水,在不知不觉地侵占了秦薇生活中最重要的位置。

刚认识不久的那段时间里,宋妍面对着秦薇几乎没有一句真话。她总是会撒一些马上就会被拆穿的谎,撒谎的时候也半分想装装样子的都没有,敷衍地几乎要把“我没说真话”五个大字写在脸上。

直到后来,秦薇才慢慢咂摸出味道来,知道对方是不想说真话,又不想骗她,才搞出这么个招儿来。

秦薇时常在黑市来往,也是后来才知道这看起来老油条一样的姑娘,其实是黑市的情报贩子。对方在黑市最角落的筒子楼里有一间小屋,平时就住着,秦薇跟继父经常不对付,吵完了架就会跑出来闲逛,每次都会被宋妍捡回家收留一晚上。

偶尔宋妍从附近的小河沟里捞了鱼,也会叫秦薇去吃饭。

秦薇很难说她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对方的,可能是在筒子楼被她往碗里夹了一块鱼肉的时候,也有可能是对方收留她的时候——或许更早,早在宋妍不满又无奈地叫她小丫头的时候,就已经动心了。

刚认识的时候,秦薇总嫌她做饭不肯放盐,清汤寡水的没滋味。

宋妍大多数时候都会充耳不闻地埋头把饭吃完,才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诚心实意地问:“您给那个盐的价钱了吗。”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秦薇就不抱怨了。小姑娘身上的刺日益柔软,到后来给什么吃什么,吃完饭还知道去把碗一起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