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长生天(五)

许暮洲本以为摊上这么个一块匾额能砸六个皇亲国戚的任务背景,这差事估摸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辛苦得走一段路要磕八个头。谁知他来了足有好几个小时,连皇帝的半片衣角都没瞅见。

按那位小太监的说法,长秋宫白日里和夜间都有人守灵,但是为了方便他们查案,在亥时之前,这些娘娘和皇子公主都会撤走,除了几个小太监守灯之外再不留旁人。

所以在亥时来临之前,得“委屈”二位大人,先在花厅静坐等候。

只可惜人家说“静坐”就真的是静坐,连杯茶都不给上。许暮洲跟严岑面对面坐在相对的两张椅子上大眼瞪小眼,一时间只觉得手脚往哪摆都不太舒服。

在这一刻,许暮洲忽然无比想念现代科技——这时候但凡有只手机在手里,他也不会落入跟严岑面面相觑的尴尬境地。

现在虽然已经到了新的任务世界,但对许暮洲来说,离他跟严岑那场不欢而散的谈话才过去了不久,他还不知道要怎么跟严岑相处。

任谁发现恋爱对象压根没准备跟自己长期交往,恐怕心里都不会自在到哪里去——哪怕是有苦衷也不行。

许暮洲并不是恋爱上头就失去理智的人,恰恰相反,他会在心里分析、研究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

严岑毫无疑问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玩物,许暮洲不瞎也不聋,不会为了一点观念分歧就全面否定对方的感情。

但也恰恰正是如此,许暮洲才笃定他有苦衷。

严岑对他也好,宋妍对秦薇也罢。永无乡像一个异常神秘的存在,让他们不得不自己将苦果咽下去,哪怕选择伤害心爱之人也不肯吐露半分真相。

可是问题在于,如果说宋妍可能因为优柔寡断,碍于跟秦薇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不敢踏出那一步,许暮洲或许还能相信。但这种事转而落到严岑头上,却很让人怀疑。

退一万步说,如果严岑也有这样的顾虑,那么按照严岑的性格,也会把这件事交由许暮洲自己处理。要走亦或是留,都是许暮洲自己的决定。

就像在执行任务时,严岑会有意无意将任务主动权交给许暮洲一样。虽然严岑执行任务的方法有点独断,在面对同伴和爱人时,严岑却是个很好的引导者。

起码在面对许暮洲的时候,他并不独裁,相反还很是听劝。那么在许暮洲明确表示出想“自己决定”时,严岑依旧固执己见的行为就非常反常。

人的生活环境和经受的教育情况会造就一个人的性格,以至于在面临选择时,看似多样化的选项实际上只有一条路。这个道理还是严岑告诉许暮洲的,许暮洲深以为然,并活学活用地运用至今。

也正是因为如此,许暮洲并不相信无缘无故的反常。

问题大概就出在永无乡上,许暮洲想。

永无止境的永生和放弃生活环境看起来是很令人不安,但是永无乡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起码在永无乡里,不用为了生存而奔波劳碌,也不必担忧背叛和伤害,甚至于由于这种特殊的“工作”类型,永无乡的员工也可以去往各个时间段。

从广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在坐牢,反而要比绝大多数被困在时间线以内浑浑噩噩的人还要自由。

可以说,永无乡在一定程度上,真的对得起这个名字。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严岑为什么要对永无乡的秘密讳莫如深,宋妍为什么哪怕亲手粉碎秦薇的希望和这段感情,也不肯让对方留下来。

——按照钟璐的话来看,永无乡明显不是一定不收留外人的地方。

许暮洲咬了咬唇角,在心里罗列出几个可能性,但又一一否认了。

他确信自己从严岑那里问不出一二三来,于是也不去做无用功,只在心里叹了口气,准备走一步看一步。

他只能确信一件事,就是在严岑眼里,不管许暮洲原来生活的世界有多么不如意,或是有多少危机存在,都要比留在永无乡更好。

这么看来,永无乡拆鸳鸯的意义和力度不亚于隔着牛郎织女的那条银河。

他被自己想象中的类比肉麻了一下,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感情这东西完全没法用理智梳理,许暮洲明明把这些利弊情况和可能性都分析得条理分明清清楚楚,但他的心情丝毫没有转好,反而更加烦躁了些。

好在严岑善解人意,见许暮洲坐得不自在,便也不开口说话,自顾自地闭目养神去了。

严岑自己先退一步,许暮洲顿时自在许多。

这小花厅空空荡荡,除了茶几就是椅子,许暮洲看天看地看了半晌,最后目光还是不可避免地落在了严岑身上。

皇帝手心里的特种部队条件当然很好,平剑营的指挥使穿得当然更好。

崭新的长刀贴着严岑的小腿支在椅子扶手上,武官的官服绣着兽首,手腕上扣着银色的腕甲,长靴的制式看起来也更接近金属,严丝合缝地扣在严岑的小腿上,看起来相当利索。

平剑营的官服腰带比正常衣饰宽上一倍有余,又是兽皮搭上金属所致,扣在身上的效果像是穿了件简易背背佳,怎么看怎么好看。

许暮洲搜肠刮肚,用贫瘠的文学素养琢磨了一下,最后只遗憾地在心里夸出一句很帅来。

严岑的演技很好,非常好,说句出神入化也不为过。许暮洲从跟他一起执行任务到现在,严岑演谁像谁,无论是心理医生还是手握重权伯爵,他演起来都没有丝毫违和感,除了在秦薇面前被自己连累掉马之外,严岑还没翻过车。

但许暮洲却觉得,这次是他最像的一次。

这是他第一次见严岑的长发造型,许暮洲原本以为这种奇特的属性放在严岑身上会相当违和,谁知道并没有。

约莫因为是武官的原因,严岑束发没有用玉冠,而是用了一只不起眼的银冠将长发高高束起,看起来非但不显得女气,反而格外英气。

繁琐的古装好像也没有让严岑产生丝毫的不自在,他坐在那里闭目养神,右手搭在扶手上,指尖正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扶手。

在许暮洲见过的,严岑为数不多的几次扮演他人的时候,许暮洲或多或少会感受到严岑的迁就,无论是性情上的还是习惯上的。

就像旧机器新配的齿轮,虽然每一个卡扣都严丝合缝,但总会有一些细小的毛刺需要磨合处理。许暮洲大约是太了解严岑了,才总能在那些任务身份中吹毛求疵地找到“严岑”的痕迹。

但这次好像不太一样,严岑身上那种细微的违和感不见了。

许暮洲看着他,努力想找出他“扮演”的痕迹,找了半天却无功而返。

——好像他天生就应该穿古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