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8 激烈的对话(第3/9页)

“不用,让它在这里吧,舅妈,”他说道,声音低沉而沙哑,“它是个好家伙。是吧,我的好朋友?”他把手放到洛洛的颈子上,然后把头转过去,脸颊枕在洛洛浓密的项毛上。

“好吧。”我担忧地看了看洛洛那双眨都不眨的黄眼睛,慢慢地移动,走到床边理顺了伊恩的头发。他的额头仍然发烫,但是我觉得没有那么厉害了。如果他的高烧在晚上消退——这很有可能——那么他或许会紧接着冷得发抖,那时洛洛温暖、多毛的身体也可以当作慰藉。

“睡个好觉。”

“晚安。”他已经半睡着了,飘进高烧的生动梦境,他说的“晚安”也只是低声的嘟哝。

我轻手轻脚地在屋里走动,清理白天劳作的成果——一篮新采摘的花生需要清洗、烘干和存储;散开放在平底锅里、覆盖着培根油的干芦苇秆需要做成灯芯草蜡烛。我还去了趟食物储藏室,搅拌了在桶里发酵的麦芽浆,挤出了用来制作软奶酪的凝乳,还揉压了自然发酵的面团,等着明早做成条状烘焙,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建造在壁炉旁边墙里的小荷兰灶就已经在晚上被小火烧热了。

我回到主屋时,伊恩已经睡熟了,洛洛的眼睛也闭上了,尽管在我进屋时,它的一只黄眼睛突然睁开成一条缝。我看了看约翰勋爵,他仍然醒着,但是没有朝我这边看。

我坐到火边的高背长椅上,拿出那个大毛线篮子。它上面有绿色和黑色的印第安图案——加里布埃尔称之为“太阳噬食者”。

詹米和威廉已经离开两天了。两天可以到达图斯卡罗拉村,再花两天就可以回来,前提是没有意外事故阻挡他们。

“胡说。”我低声说道。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

他们很快就可以回家了。篮子里装满了染过色的毛线和亚麻线束。有些是乔卡斯塔送的,有些是我自己纺的。其中的差别很明显,但即使是我自己纺制的那些不均匀且难看的线,也有它们的用处。不能用来织袜子或衣服,但我或许可以用它们来编织茶壶的保温罩——保温罩没有形状可言,足以用来掩盖那些线的所有缺点。

发现我不会针线活时,詹米既震惊,又觉得好笑。我在拉里堡期间从来没有暴露出这个问题,因为詹妮和女用人会给每个人编织衣物。当时我就负责酿酒房和花园里的杂事,从来没有碰过针线活,只是做点最简单的缝补工作。

“你完全不会针织?”他当时不相信地说,“那在波士顿的时候,你冬天在哪里弄袜子来穿啊?”

“买来穿。”我说道。

他当时故意看了看我们坐着的空地周围,欣赏着建到一半的木屋。“没有看到这里有商店啊,想来你最好去学一学,是吧?”

“我想是的。”我没有把握地打量了乔卡斯塔送给我的编织篮。里面应有尽有,三根大小各异的环形长针、四根两头都可以用的显得阴险的象牙针。那四根象牙针纤细得像细短剑,我知道它们是用来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把袜子的后跟编织成圆形的。

“下回去河场的时候,我让乔卡斯塔教我。明年吧。”

詹米哼了一声,然后拿起一根针和一团纺线。“不难的,外乡人。你看,针行是这样织上去的。”他从握着的拳头里拉出线,在拇指上绕了一个圈,再把线放到针上,然后用简洁而迅速的动作,在几秒钟里就织出了长长的一行针脚,然后他把另外那根针和一团线递给了我。“给你,你试试。”

我特别惊讶地看着他:“你居然会针织?”

“嗯,我当然会啊,”他说道,迷惑地注视着我,“我七岁的时候就会了。你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教孩子吗?”

“呃,”我感觉有点惭愧地说,“他们有些时候会教小女生针织,但是不教男生。”

“他们没有教你,是吧?而且,这又不是什么复杂的针织活,只是平针而已。来,用你的大拇指,往下面按……”

就这样,他和伊恩——后来我发现,伊恩也会针织,而且还取笑了我不会针织这件事——教了我平针和反针的基本技巧,在嘲笑我的尝试的间歇,向我解释说苏格兰高地的男生全都要学针织,说针织这项活很有用,与在牧场放羊或放牛时的冗长闲暇时间很搭。

“男生长大后,有妻子给他们织东西,有孩子给他放羊,或许就不再自己织袜子了。”伊恩当时说着,熟练地织好袜子的后跟,然后交还给我,“但是,连小男生都会针织,舅妈。”

我看了看我目前在编织的东西,那是一条大概十英寸长的羊毛披肩,在篮子底部皱巴巴地堆成一小堆。我学会基本的技巧,但是对于我来说,针织仍然是一场激战,因为我的线总是会打结,针总是会滑落;我针织时从未像詹米和伊恩那样舒适和轻松——他们坐在火边,针在大手里发出叮叮的声音,就像壁炉旁蟋蟀的叫声那样令人舒适。

今晚还是算了,我心想。我今晚没法针织。不需要脑子的事情,比如说把线绕成团,我倒是能够做。我拨开詹米给自己织的那双未完成的袜子——还是有条纹的,他这个爱炫耀的家伙——然后拉出一束沉甸甸的新染色的蓝色毛线,它仍然散发着强烈的染料气味。

通常我喜欢新纺线的味道——羊的微弱油味、木蓝的泥土气息,以及用来定色的醋的清新气味。这种味道在今晚似乎很闷人,而且除了它以外,还有木柴和蜡烛燃烧的烟味、男性身体和病号的难闻气味——被子上的汗液和尿壶被使用过后散发出来的臭味——全都被封闭在屋内凝滞的空气里。

我让那束线躺在我的大腿上,闭了一会儿眼睛。我只想脱掉衣服,用凉水擦洗自己,然后裸着爬进干净的亚麻被子,躺着不动,慢慢地沉睡过去,让新鲜的空气从窗户里吹进来抚摸我的脸庞。

但是,我的一张床上现在睡着一个冒着汗的英格兰人,另一张床上躺着一条肮脏的大狗,更不用说那个会难受整夜的男生。床单已经几天没有洗了,下回洗它们的时候,要用开水煮,还要提起来拧干,会把我的后背都累断的。我今晚用来睡觉的床——假设我要睡觉的话——将会是用被褥叠成的垫子,而枕头将会是一袋梳理过的羊毛。我整个晚上都会呼吸到羊的气味。

照顾病人很辛苦,我突然就感觉特别厌烦了。有那么一瞬间,我特别希望他们走开。我睁开眼睛,怨恨地看着约翰勋爵。但是,在我看着他时,我那点自我怜悯的猛烈情感逐渐消逝了。他平躺着,一只胳膊垫在头下,犹豫地凝视着天花板。或许只是因为炉火,但是他的脸上似乎有着明显的焦虑和悲痛,眼睛里也充满了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