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蟠龙王(第4/7页)

“我原以为。”珍刚开口,又停住了。

“我明白,”导师说,“这不是你的过错。他们从没有告诫过你。没有人曾告诉你,两情相娱中不能缺少顺从或谦逊。你将平等定位不当。你是否能来此地,尚可考虑。可眼下,我必须送你回去。你可以来看我们。与此同时,和你的丈夫谈谈,我也要和我的领导者们谈谈。”

“你会去见他们吗?”

“他们若是有意,会来我这里的。但是我们一直都在谈论顺从,过于郑重其事了。我想给你看看关于顺从的滑稽小把戏。你不怕老鼠,是不是?”

“怕什么?”珍惊奇地说。

“老鼠。”导师说。

“不怕。”珍疑惑地说。

导师摇了摇沙发边的小铃铛,麦格斯太太立刻来了。

“麻烦你,我想,我该吃午餐了。”导师说,“他们会给你在楼下准备午餐,斯塔多克太太——你的午餐可比我的要丰盛得多。如果你愿意坐下陪着我吃饭,我就给你看一些我们这房子里的小把戏。”

麦格斯太太很快端着托盘回来,盘内有一只玻璃杯,一小细口瓶红酒,一卷面包。她将托盘放在导师身边的一张桌上,又退出去了。

“你看,”导师说,“我生活得就像那部《科迪》[1]小说里面的国王。这食物真让人快意。”他边说,边掰开面包,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我没有看过您说的那本书。”珍说。

他俩谈了一会儿那本书,导师且餐且饮;然后他取出盘子,在地板上洒了些面包屑。“现在,斯塔多克太太,”他说,“你将看到一个小把戏。但是请你绝对不要出声。”话音一落,他就从口袋里取出个小银哨,吹了个音符。珍一动不动地坐着,屋里一片安静,好像凝固了一般,先是传来一声刮擦声,然后是一阵沙沙声,珍就看见了三只肥大的老鼠,在地毯上前趋而来,地毯对它们而言简直是浓密的灌木丛,它们东嗅西嗅,要是把它们的路线画下来,就会像是一条曲折的河流。它们走近了以后,珍可以看见它们的眼睛闪闪发光,甚至看到它们的鼻子抽动不停。尽管她刚才说不怕老鼠,哪怕就在脚边也不要紧,可现在她只是勉强能控制不跳起来。正因为她勉强控制着,才能第一次仔细地观察老鼠——它们并不是爬行的野兽,而是灵巧的四足动物,坐起来的时候,简直像是微小的袋鼠,有灵巧柔软的前爪和透明的耳朵。老鼠不出声而又灵活地四下逡巡,直到地板上再无面包屑。这时导师再吹一声哨子,三只老鼠突然挥动着尾巴回洞而去,几秒钟后,就在炭箱后面销声匿迹了。导师看着她,眼里带着笑。(珍心想:“怎么也没办法认为他是老人。”)“你看,”导师说,“一个简单的调整。人类要打扫掉面包屑;老鼠则急不可待要来干掉面包屑。这永远不应成为争斗的原因。可你看,顺从和秩序,更像舞蹈,而不是操练——男女之间的地位总是变化不停,就更是符合此道理了。”

“在老鼠们看来,我们肯定是硕大无比。”珍说。

她说的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原因不同寻常。她所想的正是巨大,当时看起来,她所想的是她和老鼠比较起来是多么巨大。可是几乎就在同时,这种确定的想法就瓦解了。她所想的,仅仅是巨大本身。或者说,她不是在想,而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在体验着巨大。有些硕大无比,好像是从大人国来的东西威压着她,正在迫近,即将破门而入。珍感觉自己缩成一团,喘不上气,所有的力量和品格都消失一空。她向导师飞快地瞥去一眼,其实是哀求救命,这一瞥之下,她莫名其妙地发现,导师也和她一样,是微如芥子的。整间屋子也小得可怜,仿佛鼠洞,而且珍还感觉屋子歪斜在一边——似乎这无形的巨灵,以无可承担的重压和神威降临时,把屋子压倒了。她听见导师的声音说话了。

“快走,”他轻柔地说,“你现在必须要走了,这不是我们凡人留的地方,但是我已经习惯了。你快走!”

◆〇◆

珍离开高踞山顶的圣安妮山庄,来到火车站时,她发现即便在山下这里,浓雾也开始散去。车站的大窗户在雾中敞开,火车一路上也多次驶过洒满午后阳光的小角落。

旅途中,她的内心矛盾交战,车厢里简直可以说有三个,甚至四个珍。

第一个珍完全还在全心全意想着导师,回忆他的每句话,每个神情,乐此不疲——这个珍毫无戒备心,一些只鳞片爪的当代思想,一直以来都是她才智的一部分,此刻也被抛下了,珍被一股她并不懂得,也无法控制的感受的洪流冲击席卷着。她还打算尽力控制这股激流;这就是第二个珍发挥作用了。第二个珍厌恶第一个珍,认为她就是那种自己一向特别憎恶的小女人。有一次走出电影院时,她听见一个卖东西的小女孩对朋友说:“哦,他真帅呆了!要是他用看她的那种眼神看我,我会跟着他哪怕到世界尽头。”就是这个小个的姑娘,花花绿绿,浓妆艳抹,还吮着薄荷糖。不管第二个珍把第一个珍看成和这个小姑娘一样,这是否合理,反正她就是这么想的,而且还觉得第一个珍简直不可容忍。就因为对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和长相着迷,竟然无条件投降。珍曾认为对自己命运的牢牢把握,还有永远的矜持,这些对她作为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和有智慧的人是必不可少的,可居然就这么抛下了(而且自己还没意识到)。这整件事真是可耻、粗鄙和野蛮到了极点。

第三个珍是个新来的不速之客。第一个珍在她的女孩时代有根源,第二个珍就是她自认为“真正的”或正常的自己。但这第三个,她良心的自我,珍一直都知道在自己心中。她从心中某个安宁的、世代相传的神秘地方油然升起,这第三个珍说出的各种道理,珍之前都听过,但在此以前,从没有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如果这个良心的自我仅仅告诉她,她对导师的感情是错误的,她不会很吃惊,而是会将之斥为陈腐之见。但情况却是,这个道德的自我一直指责她对马克为什么没有类似的感情。并且不停地在她心中压上对马克的新感受:内疚和怜悯。这是她在导师的屋子里才第一次感受到的。是马克犯下了如此大错;她必须,必须,必须对马克“好一点”。导师很显然是坚持让她这么做的。正在她满心都想着另一个男人的时候,出于一种不清不楚的情感,她决定奉献给马克更多,比以前还要多,她感觉自己这样做,就是奉献给了导师。这一切把她心里弄得五味杂陈,所有这些矛盾都变得无关紧要,汇入了第四个珍更广泛的感受中。这是珍本人,统管她所有的其余自我,轻松自如,甚至也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