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萨拉森人[1]之首(第3/8页)

马克把笔扔在桌子上。

“这种事我可不做,尤其是她到底怎么了,你一点都没有告诉我。”

“我一直想要告诉你,可是你不让嘛。她一直说,有人想闯进你家的公寓——或者是在火车站上遇见了她(也搞不清她说的是哪个火车站)并用雪茄烫她。然后,最倒霉的是她看到了我的雪茄,这么说吧,她认为我就是那个她空想出来的迫害她的人。当然了,她这么想,我就帮不了她了。”

“我得立刻回家。”马克站起身来。

“喂——喔!那可不行。”“仙女”也站起身来。

“我不能回家?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我他妈一定要回去。”

“别犯傻了,小心肝,”哈德卡索小姐说,“说实话!我知道我说的什么意思。你的处境已经是危险得要命了。如果你现在不请假就离开,你就会把自己给整垮了。我去吧。签了这张表。这样做才聪明。”

“可是刚才你还说,珍无论如何都受不了你。”

“哦,这有什么麻烦的。当然了,如果她不厌恶我,那就容易多了。我说,斯塔多克,你觉得你的小媳妇不会是吃醋吧,是不是?”

“吃醋?因为你?”马克的恶心溢于言表。

“你要去哪?”“仙女”高声说。

“去见副总,然后回家。”

“站住。你要是这么做,就和我成了一辈子的死敌——我告诉你,你的敌人已经够多了。”

“哦,你见鬼去吧。”马克说。

“回来,斯塔多克,”“仙女”叫嚷着,“等等!别他妈的犯傻。”但是马克已经走进了大厅。此刻一切似乎都清楚了。他去找威瑟,不是去请假,而是直截了当地宣称,自己的妻子病得很严重,他要立刻回家;不等威瑟回话,他就要走出门去——一走了之。这之后如何,还没有想清楚,不过这都不重要。他披上大衣,戴上帽子,跑上楼去,敲响了副总监办公室的门。

无人应门。马克发现门没有关死。他壮着胆,又把门推开了一点,看到副总监坐在里面,背对着门。“打搅您了,先生,”马克说,“我能和你说几分钟的话吗?”副总监没有回答。“对不起,先生。”马克提高了嗓门说,但是副总的身影既没有说话,也一动不动。马克略带犹豫地走进了屋子,走到桌子的另一边;可当转过身来看威瑟时,他屏住了呼吸,还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张死人的脸。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自己错了。屋里一片寂静,他能听到副总的呼吸声。副总甚至不在睡觉,他的眼睛大睁着。他也没有失去意识,因为他的眼睛一度落在马克身上,然后又看着别处了。“对不起,先生。”马克刚开口说话,又闭嘴了。副总监不在听。他似乎在神游天外,马克甚至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总监的真神究竟在不在这里,他的魂灵是不是远飘天外,像一缕青烟般在无形无色的无穷大千世界里,在宇宙不为人知和永久沉睡的角落里,渐渐弥漫消散。从这对黯淡的、水汪汪的眼睛里射出的目光,似乎是无限的——没有形状,连绵不绝。屋里寂静冰冷:没有钟响,火也熄灭了。对这么一张脸说话是徒劳无功的。但是想走出屋子似乎也很难。因为副总看到他了。马克很害怕;这和他所有其他的体验都截然不同。

最后,威瑟先生说话了,他的眼睛没有看着马克,而是看着远方的某处,在马克身后,在窗后,可能是看着天空。

“我知道这是谁,”威瑟说,“你的名字叫斯塔多克。你进来想干什么?你还是出去。走开。”

就在此刻,马克的神经突然崩溃了。过去这几天来点滴累积的恐惧,此刻都汇成一个坚定不移的决心,他马上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下楼梯。他穿过大厅。他走出大楼,在车道上一路走下去。他又一次感觉,他要走的路线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大门正对面是一列茂密的树林,中间有一条土路穿过。顺这条土路走半个小时,就能到科特汉普顿,在那里他可以乘乡村巴士去艾奇斯托。至于那之后如何,他根本不去想。只有两件事很重要:首先,逃出这个宅院,然后,回到珍的身边。他满心渴望着珍,这种身体上的渴望,和性欲毫无关系:似乎珍的身体会传递给他安慰,给他坚毅的精神,似乎珍的皮肤会洗清纠缠他的这些污秽之事。不知为何,马克完全没有想到她可能真的疯了。他还太年轻,不相信有痛苦。他还总是想着:只要他猛冲一下,罗网就总会破裂,天空会一片晴朗,即便这些都没有实现,到最后,结局总不外乎是珍和马克促膝喝茶。

他已经跑出了平地;他穿过了道路:他跑进了树林。他突然停住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前方的小路上有个身影:一个高大的、非常高大的、微微有些驼背的人,一边漫步,一边哼哼着一小段沉闷的旋律:正是副总监本人。一瞬间,马克心中那些脆弱的勇气都烟消云散了。他转过身去。他站在路上;他好像从来没有如此痛苦过。然后,他疲倦了,如此疲倦,感到脆弱的眼泪已经盈眶,他极慢地走回了伯百利。

◆〇◆

迈克菲先生在山庄的底层有一间小屋,他称之为自己的办公室,如果没有他本人引导,任何女人都不得入内;当天晚上,吃过晚饭之后不久,他和珍·斯特多克同坐在这间井井有条但是落满灰尘的公寓房里,他请珍来这里,按他的说法,是要给珍“简短而客观地介绍当前形势”。

“开宗明义,我要先说明,斯塔多克太太,我认识导师已经很多年了,他的大半生都是个哲学家。要说哲学是什么明确的科学,我自己都觉得有欠公允。我提起这件事,是因为这足堪证明他的智识才具。而且,为了不主张主观臆断问题,尽管我在闲谈时会这么说,可我实际上认为,他这个人并非一向有所谓奇思异想的天赋的。他的原名叫兰塞姆。”他说。

“莫非是那个写了《论方言和语义》的兰塞姆吗?”珍说。

“然也,正是此人。”迈克菲说,“哦,大约六年前——我把日期都写在一本小本子里面了,不过我们眼下不用管那个——他第一次消失。他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一丝痕迹——大约消失了九个月。我还以为他很有可能在洗澡的时候溺死了之类的。然后有一天,他又出现在自己剑桥的屋里,然后就得病了,去医院又住了三个月。他闭口不谈自己去了哪里,只在私下里和几个朋友说起此事。”

“哦?”珍急切地问。

“他说,”迈克菲掏出鼻烟壶,在“说”这个词上加重了语气,“他说他去了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