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4/5页)

“很好,”提利昂提起桶子,“那我们就走这条路。”

分妮皱紧眉头。“这完全不对呀,我们不该左转,”她伸手指出,“老泼妇分明在那头。”

“我们去邪恶姐妹那边,”提利昂点头示意。“相信我,”他补充,“这条路更近。”说完他拔腿就走,铃铛一路作响。他知道分妮会跟上。

有时,他嫉妒女孩脑子里那些可爱的小迷梦。她让他想起了珊莎·史塔克,那位他短暂地迎娶又很快失去的童贞新娘。分妮有许多可怕的经历,但她依然保持着纯真。她怎么就长不大呢?她比珊莎年长,又是个侏儒——但你从她的举止中绝对看不出这点。她活得一点也不像怪物马戏团里的奴隶,反而像个出身高贵、美貌如花的闺女。提利昂经常听见她在夜里祷告。这是浪费口水。如果世上真有神灵存在,那也是以折磨我们为乐的残酷神灵。要不然他们怎会造出这样一个变态的世界,这样一个充满痛苦和不公、人吃人的血淋淋的世界?怎会造出我们这种怪物?有时,他真想爬起来抽她几巴掌,或者猛力摇她,朝她大吼,以彻底粉碎她的迷梦。没人会来拯救我们,他想把这话对她说清楚,惨淡的人生还远没有结束。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说不出口,就是做不到。他没法给她那张丑脸一记老拳,把蒙蔽她的眼罩狠狠撕下;他反而会捏捏她的肩膀,甚至给她一个拥抱。每一个拥抱都是谎言。她在我的谎言里越陷越深,是我害了她。

他连达兹纳克竞技场里的真相也瞒住了她。

狮子,他们打算放狮子咬我们。对他而言,这是无比辛辣的讽刺。或许在被撕成碎片前,他该纵情狂笑几声。

没人把那歹毒的计划告诉他,至少没人明说,但在达兹纳克竞技场下的砖穴里,他很容易搞清真相。砖穴黑暗隐秘,位于观众席正下方,那是斗技士们的地盘,仆人在那里照料活人和死人——那里有煮饭的厨子,打理兵器的铁匠,给斗技士剪发、放血、包扎伤口的江湖医生,在战斗前后满足斗技士性欲的妓女,以及用锁链和铁钩把战败者拖离沙地的收尸人。

保姆的表情给了提利昂第一条线索。表演结束后,他和分妮回到被火炬点亮的砖穴,里头满是没上场的和已下场的斗技士。有的在磨武器,有的在向异教神灵献祭,还有的在赴死前喝下罂粟花奶,以麻痹神经。上场获胜的聚在角落玩骰子,发出劫后余生者特有的爽朗笑声。

当分妮牵嘎吱进门时,保姆正掏银币付赌债。他脸上闪过片刻困惑,这没逃过提利昂的眼睛。保姆以为我们回不来,他朝周围看,他们都以为我们回不来。我们本来难逃一死。让他完全确信的是他偷听到驯兽师朝竞技场主大声抱怨:“我的狮子快饿死了,整整两天没喂!你们要我别喂,我便没喂,现在女王得赔偿损失。”

“她下次上朝时你自己说去。”场主吼回去。

然而直到现在,分妮也没有丝毫察觉。提起竞技场,她遗憾的只是没引发更多欢笑。要是真的放出狮子,他们恐怕会笑得尿裤子吧。提利昂几乎要对她吐露实情,但最终只捏了捏她肩膀。

分妮忽然停步,“我们真的走错路了。”

“才怪,”提利昂放下水桶,提把在他手上印下深深的勒痕。“我们去那边。”

“次子团?”乔拉爵士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你以为这样能得救,你就太不了解棕人本·普棱了。”

“噢,我当然了解他,我跟普棱下过五盘棋咧。棕人本是个城府颇深的老滑头,盘算得很精……处处留心眼,习惯让对手去冒险,自己好整以暇地等待,并根据战斗进程见风使舵。”

“战斗?什么战斗?”分妮从他身边吓退了一步,“我们得赶紧回去,主人需要清水。磨蹭下去,我们会吃鞭子的。美女猪和嘎吱也还在营地呢。”

“甜心会照顾好它们,”提利昂撒谎。大概“伤痕”和他的朋友们很快就能享用火腿、培根和美味的狗肉汤大餐了吧,但这些没必要让分妮知道。“保姆死了,亚赞也命不久矣,入夜前大概没人会注意到我们逃跑的事。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不要。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逃跑的奴隶。你知道的。求你了,我们逃不出去。”

“谁说我们要逃出去?”提利昂再度提起水桶,蹒跚着小步开跑,再也没回头。莫尔蒙随即跟上。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分妮匆匆追赶的脚步声。他们跑下一道沙土坡,前往由一圈破帐篷围成的营地。

他们来到拴马的地方,遇到了第一名守卫。这是个消瘦的泰洛西长矛兵,下巴有栗色胡须。“干什么的?桶里装了什么?”

“桶里有水,”提利昂道,“大人请看。”

“大人想要啤酒,”矛尖抵住了他后背——发话的是另一名守卫。提利昂听出他带有君临口音。跳蚤窝里的人渣。“矮冬瓜迷路了?”守卫盘问。

“我们特来加入贵团。”

一只桶无声地从分妮手中滑落,打翻在地。在她伸手抓住之前,水已洒了一半。

“团里傻瓜够多了,有必要多加三个?”泰洛西人的长矛拂过提利昂的项圈,摇了摇那镀金小铃铛。“况且你是个逃跑的奴隶。三个逃跑的奴隶。这项圈是谁的?”

“黄鲸鱼的,”出声的是第三个人——一个瘦骨伶仃、嚼酸草叶嚼得牙齿鲜红的短须佣兵。他是个军士,提利昂从其他两人的态度中察觉到。这家伙的右手是个钩子。好样的,这杂种看起来就像波隆。“他们是本想买的侏儒,”军士告诉长矛兵,又瞥了乔拉爵士一眼,“至于这大个子……让他也进去。三个一起。”

泰洛西人挥挥长矛放行。提利昂马上走进去。另一个守卫——几乎还是个男孩,顶着一头稻草色脏头发,唇上几乎没毛——用一条胳膊捞起分妮。“噢噢,我这个有奶头哦,”他边笑边伸手到分妮的上衣底下摸索。

“好好带着她。”军士厉声喝道。

那小子悻悻地将分妮扔到肩上,提利昂则以自己那双短腿所能容许的最快速度当先而行。他很清楚目的地是营火坑对面的大帐,大帐的彩绘帆布由于长年风吹日晒,业已开裂褪色。几个佣兵观望着他们这行人,还有个营妓朝他淫笑,但没人上前干涉。

帐内有很多行军折凳、一张搁板桌和一架子长矛长戟,地上铺了六七块磨破的杂色地毯。帐内有三位长官,一个纤细优雅,留着尖胡子,佩带刺客的细剑,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另一个是肥胖的秃子,一手握鹅毛笔,指间沾满墨渍。

他要找的是第三个人。提利昂鞠躬道:“团长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