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2/4页)

棕人本吹干签名,“乐意之至,小恶魔。现在你将正式入团,墨水瓶,取名册。”

名册是一本用铁扣固定、皮革封面的大书,大到能用来当晚餐盘子。名册里装订了许多厚木板,木板上密密麻麻写满一百多年来列位佣兵的姓名及相应日期。“次子团是最古老的自由佣兵团之一,”墨水瓶边翻页边解说,“这已是第四本名册。每一位团员在名册上都有记载,关于他们的姓名,何时加入,在哪里战斗过,在团里服役了多久,怎么死的——统统有案可查。名册里不乏名人,其中好些正来自你们七大王国。伊葛·河文曾在团中服役一年,之后才脱团创建黄金团,人们叫他‘寒铁’。明焰王子伊利昂·坦格利安是次子团团员,野狼罗德利克·史塔克也是。不,不用这种墨水,这儿,用这个。”他拔掉一个新墨水瓶的瓶塞,把瓶子放到桌上。

提利昂竖起脑袋,“红墨水?”

“本团传统。”墨水瓶解释,“过去新人入团还得写血书呢,不过我们没那么迂腐,毕竟鲜血比不上好墨水。”

“我们兰尼斯特尊重传统。把你的刀子给我。”

墨水瓶抬起一边眉毛,接着耸耸肩,从鞘中抽出匕首,刀柄在前递给侏儒。依然会痛,赛学士,谢谢你的提醒。提利昂边想边用刀子割破拇指,挤出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然后放下匕首提起一支没用过的鹅毛笔,潦草而果断地写出几个大字:凯岩城公爵提利昂·兰尼斯特。他的签名比上头乔拉·莫尔蒙的签名张扬得多。

万事俱备。侏儒坐回行军折凳上。“还要我做什么?需要我发个誓吗?还是要我杀个婴儿?或者吸团长的老二?”

“想吸谁的你自便,”墨水瓶取回名册,用细沙擦干签名,“本来在名册上签下大名就算履行完入团手续,但新团员玩点新花样,咱们也不便阻拦。欢迎您加入次子团,提利昂公爵。”

提利昂公爵。侏儒喜欢这新头衔。次子团虽无黄金团的赫赫声名,但几世纪来仍可谓战功标榜。“团里还有其他老爷吗?”

“都是些没领地的老爷,”棕人本道,“跟你一样,小恶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以前的兄弟太让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们能跟我团结友爱、共同进步。我现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吗?”

“是不是还得给你找头猪骑?”卡斯帕罗问。

“我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尊夫人在随团慰安。”提利昂道,“好意心领喽,我觉得还是骑马比较方便。”

刺客涨红了脸,墨水瓶纵声大笑,连棕人本也忍俊不禁。“墨水瓶,带他去武器车,选套‘佣兵装’。女孩也带去,给她搞顶头盔,配上锁甲啥的,说不定别人会把她当男孩。”

“提利昂公爵,请随我来,”墨水瓶为他拉开帐门,他蹒跚着走出去。“我叫拐骗带你去货车边。叫上你的女人跟拐骗在厨帐外碰头。”

“她不是我女人。或许该你去找她。她只知道睡,不睡就朝我怒目而视。”

“你教训她狠一点、操她猛一点,就没这些烦恼了。”财务官热心地建议。“算了,带不带她随你便,拐骗也不在乎。你穿好盔甲再来找我,我教你管理账目。”

“好的。”

提利昂在他俩共享的帐篷的角落找到分妮。她蜷在铺了薄薄一层稻草的小床上睡觉,盖着脏污的铺盖。他用靴尖捅捅她,她翻过身,朝他眨眨眼,打着呵欠问:“胡戈?什么事啊?”

“我们再谈谈,好吗?”她今天的态度好过平日里闷闷不乐的沉默。她恨我抛弃了狗和猪。我让咱俩获得自由,却没得到应有的感激。“你这么睡下去,就要睡过整场战争了。”

“我伤透了心,”她又打个呵欠,“而且我累了,累死了。”

累了还是病了?提利昂在她的小床边跪下。“你脸色不好,”他说着伸手摸她额头。帐内太热,还是她发烧了?这个问题他问不出口。次子团这帮亡命徒对苍白母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假如他们断定分妮有病,那不管是什么病,都会毫不迟疑地把她丢出营外。他们甚至可能把我们交还给亚赞的继承人,我签得手发麻的那些凭据届时起不了半点作用。“我在他们的名册上签了名,并遵照传统,以鲜血写就。我现在是次子团团员了。”

分妮坐起来,揉揉惺忪睡眼。“那我怎么办?我也得签名吗?”

“我想不必。有的自由佣兵团会吸纳女人,可是……好吧,他们团毕竟不叫次女团。”

“是我们团,”她纠正他,“你加入了次子团,就该说我们团。有人找到美女猪了吗?墨水瓶说他正派人去找。还有嘎吱,有嘎吱的消息没?”

如果卡斯帕罗的话能信,确实有它的消息。普棱身边这位自诩狡诈的团副说有三个渊凯捕奴人在营地四处搜查,找一对逃跑的侏儒,捕奴人举着的长矛上插了一只狗头。想哄分妮起床,这样的消息还是守口如瓶的好。“暂时没消息。”他撒谎,“快起来吧,找件盔甲给你穿。”

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穿盔甲?做什么?”

“我家老教头说‘千万别裸着上战场’,我把这句当作金玉良言。再说,我现在是佣兵了,没装备当什么兵?”她还是没起床的意思。提利昂干脆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再将一堆衣服丢到她脸上。“穿上,套好兜帽斗篷,把头低着。如果碰巧撞上捕奴人,我们就装成是一对孩童。”

两个侏儒披着兜帽斗篷现身时,拐骗正在厨帐外嚼酸草叶。“听说你两位要入团当兵,”军士道,“弥林人不吓得尿裤子才怪。你两位杀过人吗?”

“我杀过,”提利昂抢答道,“我杀他们就像拍苍蝇一样。”

“用什么拍?”

“哦,斧头、匕首,不过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

拐骗用他的钩子挠了挠短胡须,“用十字弓,真是个坏蛋。敢问你用十字弓杀了几个人?”

“九个。”父亲一个人至少可以当九个吧。你瞧: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国王之手。丈夫。兄弟。父亲。父亲。父亲。

“九个。”拐骗哼了一声,吐出一大口鲜红唾沫。或许他瞄准的是提利昂的膝盖,不过射偏了,喷在了侏儒双腿之间——但总之明确表达了他对“九个”的看法。军士的手指被酸草叶汁染成斑驳的红色,他又撕了两片叶子丢进嘴里,吹声口哨。“凯姆!你这把该死的夜壶,给我滚过来!”凯姆跑步过来,“带公爵夫妇去货车边找锤子,搞两套佣兵装。”

“锤子多半醉了。”凯姆小心翼翼地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