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山坡滑雪

我们来到雪山上一个小镇的郊外。通往镇内的路上有一个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欢迎来到新墨西哥州云田镇”。山上的空气寒冷而稀薄,居民的木屋上堆积着厚厚的白雪,街道已被清扫干净,黑糊糊的雪被堆在道路两旁。天上晴空万里,地下寒松傲立,遍洒斑驳阴影。

虽然穿着狮皮大衣,来到主街道上,我依然能感觉到彻骨的寒冷。从货车下来到这里,行程大约半里多。在路上,我把昨晚和阿波罗想要我们到达旧金山后先找涅柔斯的意思对格洛弗说了。

格洛弗不以为然地说:“那倒是个主意。谈论这个为时尚早,先到了那儿再说吧。”

其实,我对此次行动心里一点底都没有,眼看着众神会议的日期一天天临近,我们必须赶在开会之前救出阿耳忒弥斯。据那位将军所说,他会让安娜贝丝活到冬至日那一天,到时候好像有个祭祀什么的。冬至日即这个星期五,距今天只有四天时间了。

站在小镇中心,四周的环境一目了然:一所学校,几家旅游商店和咖啡馆,几座滑雪木屋,还有一家杂货店。

塔莉亚抱怨说:“没有公共汽车站,没有出租车,就连个租车的地方都找不到。我们岂不是要被困死在这里。”

格洛弗说:“那儿有一个咖啡馆!”

若依说:“大冷天的,喝杯热咖啡倒也不错。”

格洛弗一副做白日梦的表情:“喝着咖啡,品尝着美味的蛋糕,啧啧。”

塔莉亚叹了口气:“也好。这样吧,你们两个去弄点吃的来。波西、比安卡和我到杂货店里逛逛,问问这里的人有什么办法。”

我们约好十五分钟后在杂货店门口碰面。比安卡听到要和我们在一起,脸上的表情变得不大自然,但也没有反驳。

在杂货店内经过一番询问后,我们得知了以下情况:现在山上的雪不够,不能滑雪;此店出售橡皮老鼠,一美元一个;最后一件事就是,除非自己开车,否则别想进出这个小镇。

杂货店的店员说:“要不你们从阿拉莫戈多市叫一辆出租车试试?下了山就是阿拉莫戈多市,离这里至少一个小时的车程。花费大概七百美元左右。”

看在店员的面子上,我买了一只橡皮老鼠。然后三人站在店门外。

塔莉亚发牢骚说:“问了半天,有用的消息一点都没有。我沿街道再问问,看能不能从别的商店里问出点儿什么。”

“可那个店员说……”

塔莉亚说:“我知道。我就是随便转转罢了。”

我没有拦她。所有的混血者都有多动症的毛病,正是这种天赋,令我们在战场上有着过人的敏锐和迅捷。不要说塔莉亚了,就连我也不愿意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等待。而且,我觉得昨晚和塔莉亚谈了一些卢克的事,她可能心里还有些烦闷吧。

比安卡和我站在一起,气氛有些尴尬。我很少和女孩子单独相处,而且我和比安卡也不熟。尤其是她现在属于狩猎者中的一员,我就更不知该说什么了。

“这个橡皮老鼠很好玩。”到底还是比安卡先开了口。

我把手里的橡皮老鼠放在栏杆上。或许这能帮助这家冷清的杂货店招揽些顾客吧。

我问:“呃……做狩猎者有好些天了,有什么感觉?”

比安卡撅起小嘴:“你是不是仍对我加入狩猎者心存不满啊?”

“哪有的事啦。只要,呃……只要你开心就行。”

“在阿耳忒弥斯大人不在的情况下,‘开心’这个词不恰当啊。不过我觉得当初选当狩猎者算选对了。我觉得心里清静了许多。时间也似乎慢了不少。可能这就是长生不老的原因吧。”

我盯着她,想看出点什么不同来。比安卡的确比以前显得自信了,而且性格也平和了许多。原先用来遮挡容颜的帽子不再戴了,头发梳到了后面打成发结。跟我说话时始终保持平视。我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五百年或者一千年之后,比安卡仍旧会是这个样子,用相同的口吻和某个混血者说话。而我则已经长眠于地下。想到这里,我心里便有股说不出的寒意。

比安卡低声说:“尼克不理解我的选择。”说着,她看着我,仿佛想从我这里获得某种保证。

我当然不忍令她失望了,于是说:“放心吧,我会照顾他的。因为安娜贝丝的缘故,混血营里收养了许多小孩儿。”

比安卡点了点头:“希望我们能找到安娜贝丝。她能有你这样的朋友的确很幸运。”

“我能有她这样的朋友何尝不也是幸运呢。”

“不要再自责了,波西。你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我和我的弟弟。我是说,你很勇敢。如果不是有你,我也不放心把尼克留在混血营里。如果营里的人都像你一样闪亮,尼克就有福了。你是个好人。”

骤然听到出自比安卡嘴中的赞美,令我感到十分诧异:“我夺旗时把你打倒了,你还夸我是个好人?”

比安卡扑哧一笑,说:“呃,除了那件事以外,你还算是个好人吧。”

格洛弗和若依拎着成包的点心和咖啡从咖啡馆里走了出来。也不知怎么的,我有些不愿意他们过来打搅。说来也怪,我此刻竟然很想和比安卡多说会儿话。我发觉她这个人还不错。跟她在一起,至少比跟若依在一起要自在许多。

我问她:“我一直想知道你和尼克过去的事呢。去威斯特奥弗之前,你们上什么学校?”

比安卡皱了皱眉,说:“那是华盛顿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对我来说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吗?我是说,属于凡人的那一位。”

“我们被告知父母已经死了。他们给我们留了一大笔钱。一个律师还时不时地会来看看我们。后来尼克和我就不得不离开那所学校了。”

“为什么离开?”

比安卡秀眉紧锁,说:“我们得去个什么地方,似乎很重要。我们走啊走啊,也不知走了多久,然后待在一个旅馆里等了几个星期。后来……唉,我不知道。有一天,另有一个律师找到我们,让我们往回走,向东穿过华盛顿,然后向北进入缅因州。最后就到了威斯特奥弗学校。”

这个故事真奇怪。不过,比安卡和尼克都是混血者,就算发生什么奇怪的事也都算正常。

我问:“这么说来,尼克是你从小带大的?”

比安卡点点头:“这也是我为什么迫切想加入狩猎者的原因。尽管这种行为很自私,可是我非常渴望能有自己的生活。我其实很爱尼克,只不过,我心里实在厌倦了二十四小时当保姆的日子,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我想起去年暑假,当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独眼巨人弟弟时的心情。其实我挺理解比安卡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