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金条甜甜圈

在回去的路上,黑兹尔又被一块金条绊倒了。

她本来知道自己不应该跑那么快的,但她又担心会在检阅时迟到。第五步兵队的百夫长是全营地里最随和的。然而,如果她迟到了,即使是他们,也不得不惩罚她。罗马人的惩罚可是相当严酷:用一把牙刷擦洗街道,清理竞技场的牛栏,把装了满满一袋鼬鼠的口袋缝上再丢进小台伯河——这些选项可都不怎么美好。

金条从地下突然弹出来,正好让她的脚踩上。尼克想要扶住她,但她还是摔了下去,擦破了手。

“你没事吧?”尼克在她身旁跪下,伸手去捡那块金条。

“别碰!”黑兹尔警告说。

尼克僵在那里:“好的。对不起,只是……老天,这个东西可是够大块的。”他从自己的飞行员夹克衫里掏出一瓶神灵的饮料——神酒,在黑兹尔的手掌上洒了一些。那些擦伤瞬间就开始痊愈。“你站得起来吗?”

他扶着她起来。两个人都盯着那块金子。它体积有整条面包那么大,上面还铭刻着一组数字和“美国国库”的字样。

尼克摇了摇头:“看在塔塔勒斯的分儿上——”

“我不知道,”黑兹尔悲哀地说,“它可能是被强盗埋在那里的,或者是从一百年前的一辆运货马车上掉下来的,也可能是从最近的银行保险库里转移到这里的。无论地下埋着的是什么,只要是接近我的地方,它就会这么蹦出来。而这些东西越值钱——”

“就越危险。”尼克皱起了眉,“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它埋起来?如果农牧神发现了这个……”

在黑兹尔的想象中出现了在路边升腾起蘑菇云的画面,被烤焦的农牧神散落在各个方向。这种情景简直是想一想都觉得好可怕。“在我离开后,它最终应该会沉回到地底去,但为了确保安全……”

她一直在练习这个法术,但从没对这么重又这么大的东西使用过。她用手指着那块金条,努力集中精神。

金子飘浮到了空中。她引导着自己的怒火,这一点倒不是很困难——她痛恨那块金子,她痛恨自己的诅咒,她痛恨回想到自己的过去,还有一直以来的这些失败。她的手指传来一阵刺痛,金条因为热度而变得通红。

尼克咽了咽口水:“呃,黑兹尔,你确定……”

她握起拳头,金子像灰泥一样弯曲起来。她集中精神,将其扭成一个巨大而粗糙的环。随后她朝着地面挥挥手。她这价值几百万美元的甜甜圈就猛地砸到了地里。它沉得特别深,地面上除了一圈新鲜泥土的痕迹,什么也没留下。

尼克睁大了眼睛:“这也……太吓人了。”

相比面前这个能把骷髅复活,并把人从死亡中带回来的人的力量,黑兹尔才不觉得她自己这能力有多令人惊讶呢,不过偶尔换换口味,让他也吃惊一下,这感觉倒是挺好。

号角再一次在营地里响起。各个军团开始点名,黑兹尔可不想去缝那些装满鼬鼠的口袋。

“快点!”她对尼克说,随后俩人跑向大门那边。

黑兹尔第一次见到军团集合时,她被吓得不轻,差一点就要偷偷溜回营房里藏起来了。即使已经来到营地九个月,她仍然觉得这是一幅壮观的景象。

前四个步兵队,每队有四十个强壮的孩子,他们都整齐列队在执政官大道两侧他们自己的营房之前。第五步兵队则在尾端集合,站在指挥部的门前,因为他们的营房挤在营地后部的角落里,紧挨着马厩和公共厕所。黑兹尔必须跑进整个军团的中间部分才能回到自己的位置。

营员们已经身着战斗装备。他们的锁子甲和胫甲在紫色T恤和牛仔裤之外闪着微光。宝剑与骷髅头的标志装饰在头盔上。他们的皮军靴看着也同样凶狠,上面装着铁钉刺,无论是在泥地里行军还是跺在敌人脸上都很有效。

在军团士兵们的前方,像一排巨大的多米诺骨牌一样矗立着的是他们红色和金色相间的盾牌,每一面都有一扇冰箱门那么大。每个军团士兵还都扛着一柄渔叉形状的长矛,还带着短矛、罗马短剑、匕首之类足有一百磅重的其他装备。如果你来到军团的时候身体状况欠佳,这种状态你都不能撑很久。仅仅是穿着盔甲来回走路就是一次耗费全身体力的运动了。

黑兹尔和尼克一路小跑下街道,这时每个人都已经立正站好了,所以他们的加入真的很显眼。他们的脚步声回响在石子路上。黑兹尔努力避免与其他人目光接触,但她还是注意到了屋大维正站在第一步兵队的队首朝她微笑,头上那插着羽毛装饰的百夫长头盔和钉在胸前的那一打勋章让他看上去相当自命不凡。

黑兹尔仍然因为他之前的勒索敲诈而愤怒不已。那个愚蠢的占卜者和他的预言天赋——这营地里有那么多人可能会发现她的秘密,为什么偏偏是他?她很确定,如果不是他了解到可以把她的秘密当作把柄,早在几周前他就告发她了。她真希望自己还留着那块金条,这样就能把它砸到他脸上。

她跑过蕾娜身边,蕾娜正骑在她的飞马背上来来回回地慢跑着,那匹马名叫西庇阿(西庇阿是古罗马一位大将,曾击败过北非古国名将汉尼拔——译者注),昵称则叫四季宝(这是一款著名花生酱的品牌——译者注),因为它的毛色很像花生酱。金属狗狗阿金和阿银跟在她身侧。她那紫色的军官披风在身后舞动。

“黑兹尔·列维斯科,”她喊道,“很高兴你能来加入我们。”

黑兹尔知道自己最好还是不要回答了。她基本上什么装备也没穿戴,但她还是赶紧来到自己在队列里的位置,在弗兰克旁边立正站好。领导他们的百夫长是一位十七岁的大家伙,名叫达科塔,他正好点到她的名字——队伍里的最后一位。

“到!”她赶紧勉强应了一声。

感谢诸神。理论上说,她并没有迟到。

尼克已经来到波西·杰克逊的身边,他们和两个卫兵一起站在一侧,让开人群。波西的头发因为之前洗过澡,还有些潮湿。他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但仍然看上去十分不安。不过黑兹尔觉得这也不怪他。他正要被介绍给二百个全副武装的孩子呢。

拉列斯们是最后一批集合起来的。当他们在各处移动时,他们那些紫色的身形闪烁着光芒。他们有个烦人的习惯,都喜欢站在活人身上露出一半来,弄得整个队列就像一张拍得很模糊的照片,不过最终百夫长们还是会把他们挑出来的。

屋大维喊道:“军旗上前!”

旗手们往前跨了一步。他们穿着狮皮斗篷,手里举着旗杆,旗子上装饰着每个步兵队的纹章。最后一个出列的是雅各布,军团的驯鹰师。他举起一根显然上面什么也没有的旗杆。这项工作本来是一种巨大的荣誉,但雅各布很明显讨厌这个。虽然蕾娜一直坚持要依照传统,每一次没有鹰徽的旗杆举起来的时候,黑兹尔都能感觉到在军团里到处回荡着一股尴尬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