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第2/3页)

曾经有著名主持人采访过当时盛名在外的赵芸葭,问她一生中有什么事情对她影响最大。

她说一顿温暖的早饭改变了她原本想犯罪的人生。

下午,一中迎来了演讲比赛。礼堂里早就坐满了很多的学生,每个班级的人都拉了横幅为自己班上的同学加油。

其中就属一班最特别了,一班的横幅拉的特别长,特别大。而且他们整个班级的人每个人手一支应援棒,看起来特别地引人瞩目。

这些横幅跟应援棒都是箫泽准备的,林乐雅看到后,吐槽了很久,说准备的这些东西搞得好像去参加什么巨星的演唱会似的。

最开始演讲的是9班的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同学,他演讲的是《学会感恩》,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可内容千篇一律,毫无新意,老生常谈得让台下的同学们昏昏欲睡,瞬间没有了想要听的激情。

包括了箫泽,他听得差点昏昏欲睡。好不容易打起精神来,又无聊地打了一个哈欠,搔了搔后脑勺,忽然想起了容卉轮到的号数,就低着头,偷偷地问坐在旁边位置的林乐雅:“什么时候轮到容卉啊?”

再不轮到容卉演讲,他都要睡着了。

林乐雅同样把声音压地很低很低:“她发来信息说要倒数第二个才上。”

箫泽“哦”了一声,随后仿佛想起了什么大事一样,又问林乐雅:“容卉讲什么,该不会像四眼田鸡讲地那么无聊吧?她有说讲什么吗?”

林乐雅:“她没跟我说,说到时候就知道了。”

容卉和其他几个选手是按抽签的顺序来一个个上台演讲的,她抽到了倒数第二个,而好巧不巧的是,倒数第三个是2班的蒋妩。

一班二班向来是一中的尖子班,学校百名榜单里的学生多数也来自一班跟二班的学生们。这两个班的学生囊括了全校年级段的前70名。历来是你争我抢,丝毫不平凡秋色。

容卉不经意间看到了2班的蒋妩,她就站在那里,就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视线交汇之处,她看到了蒋妩的长相。长得果然明艳大方,像一株含苞待放的玫瑰花,娇艳动人。同样是穿着校服,蒋妩发育得十分好,已经勾勒出了窈窕动人的曲线。而容卉低头看着自己的身材,干瘪瘪地,哎,顿时觉得自己果然还是一个小孩子。

这时蒋妩走了过来,她也看到了容卉,主动伸出手。

容卉看了几秒,握了握。

她有些紧张,连续跑了三趟的厕所。

蒋妩悄悄对她说:“你别紧张,到时候就把台下的同学们当成白菜萝卜就行了。”

过了一会儿,轮到蒋妩上台了。

她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披散了下来,手微微地一撩,当真是又美丽又动人。临走的时候,她朝着容卉挥了挥手,用口型给她说着“加油。”

容卉站在幕后,听到了蒋妩演讲的题目了,是《少年强而则国强》。隔着帷幕,她看到了站在讲台上的蒋妩,从原来的慵懒娇媚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神情严肃,妙语连珠,说到精彩处的时候,台下的同学们更是连连喝彩。

不愧是常常拿第一的口才冠军,一下子就把同学们的激情给发挥了出来。

外面的箫泽看着前后的几个男同学都在为蒋妩的演讲在鼓掌,就伸手去他们,警告:“干什么啊,留着点力气,等容卉上台演讲的时候,使劲给我鼓掌。”

很快,轮到容卉了。

她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群,感受到无数的眼光朝着她看来,顿时心跳如雷,口干舌燥。从小,她就不擅长交际,面对陌生的镜头以及陌生的人,总会感觉到一股羞耻的感觉。因为这个原因,她从小到大从未参加过演讲比赛,也从未代表过班级或者发表优秀毕业生的言论。

这是她的缺点,也是她的短板。

容卉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紧张,慢慢来,名气不重要,重在参与。

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深呼吸了一口气,容卉站在讲台上,面对台下的同学们,开始了她的演讲:

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我今天要演讲的题目是《反对校园霸凌,守护校园和平》。

我曾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只读圣贤书,从不知道原来在宁静的学校会发生校园霸凌的事件。

我以为的学校是和平的,是宁静的,是培养学子们的圣地,也是一方净土,或许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的缘故,才让自己的想法这么简单。

其实在世界各地,每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我们华国近年来也一样,就隔壁城市C市,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上网看新闻?发生了一件让人十分震惊的校园霸凌事件,某高中的几名女生因为跟同班同学武某发生了语言冲突,她们就把武某拖到学校后面的公园内进行群殴,还效仿网路中打人的视屏,把殴打过程拍摄下来上传网络。

这对武某造成了极大的心里伤害,让武某每次想起这件事情,就大哭不已,甚至在家里吞了安眠药。

幸好被武某的家长及时发现,被送完医院,才捡回了一条命。

打人者固然爽快,发泄了一时的怒气,可他们不知道的,如果对方以法律形式起诉她们的话,那她们以后的人生即将留下一个污点。

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45条(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第46条(二)殴打,伤害采集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

第47条(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我刚才举的例子,如果武某的家长用法律武器起诉那几名女生的,恐怕这几名女生就有牢狱之灾。

其实大家都知道,校园霸凌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它不仅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的影响我们的心里健康。

被欺负的同学,且不说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跟生活,有些个别的,或许还会产生厌世的心里,或者还存在着报复的心里。还有些“受害者”会转学,这些都对一个学生产生了学业上的影响。每个人都有底线,每个人都有心里承受不住的时候,只是有的时间来得慢,有的来得快。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都是生命的独特体,缺少了哪个,哪个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