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第七节

“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再寻常的字句,从她嫣红的唇中读出来,都有三分灵气,令人遐想无限。

“如何?”隐芳庐的院中,沈子居望着静坐在秋千上的她,月色之下玲珑剔透的侧脸,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你教的很用心。”她将写着词句的宣纸细细叠好,放回他手里,“端午这样的粗人,如今能写出这样的句子,也算到极致了。”

他摇头一笑:“也不知这小子起了什么心思,毫无天赋,却缠着我教他作诗赋词。”

“自然是有了心上人。”她不禁掩口轻笑,青色罗裙下的小脚往地上一点,藤蔓做成的秋千便微微荡漾起来,长过腰间的青丝与裙上的薄纱画出了曼妙的线条,轻风席过,竹篱之外的湖水上,靛蓝的荷花随风而动,与她的风情交相辉映。

“是吗?”他笑,“那我可要找个机会仔细拷问一下。”

她转过脸,秀长明媚的眼睛总像是浮着一层迷离的磷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能把你看醉过去:“一些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挑战力所不能及之事。”她顿了顿,白如凝脂又透出淡淡红晕的脸孔上,拂过一丝轻蔑,“可惜,这些人往往太愚顿,难以得偿所愿。”

“为何?”他不解。

她仰头看天上的半轮明月,说:“惟有爱情,是不能用努力得来的东西。”

一句话,他无端端地失落,举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喝尽。

“万一可以呢?”他说。

她侧过身子,伸出青葱般白嫩修长的手指,轻抚着他好看的脸庞,微笑:“没有万一呢,傻瓜。”

她总是这样,不论身处何人面前,不论面对怎样境况,都如这般波澜不惊,连笑容都使凉凉淡淡,真是配极了微澜这个名字。

相识三载,秋山湖岸深处的隐芳庐里,留下他们几多花前月下、缱绻缠绵的好时光,即便她从未对他说过半个“爱”字,仍不妨碍他疯了般要留在她身边的念头。

第一年,他鼓足所有勇气跟他的老祖母说,要娶一个女人。沈老夫人文:何方人氏?父母作何营生?年岁几多?他一个都答不上来。他将所有精力与时间都沉迷于她的美貌与才情,若即若离的吸引,哪里顾得上这些俗气的问题。所以,他的请求自然以沈老夫人的坚决反对告终。被拒绝那天,他醉倒在隐芳庐里,将脸靠在她的膝盖上,委屈得像个受了气的孩子。她没有责怪,也没有安慰,只是一杯又一杯给他斟酒,直到他不省人事。

第二年,沈老夫人将家中更多的生意交给他打理,他越来越忙,但依然要挤出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她的身边,看她一颦一笑泛舟采莲,听她在千年古琴上娓娓拨弄,时不时仍要抓住她的手,说无论如何会说服老祖母,娶她过门。

第三年,他娶了岳如意。但是,依然把隐芳庐当成他的家。他新婚后的第三天,又在她面前酩酊大醉,反复说着:身不由己。

他最大的承诺没能变成现实,但是,说好的《春江花月夜》的曲谱,他在迎娶岳如意的头一天大功告成。微澜最大的爱好便是抚琴,她总嫌弃古人留下的春江曲谱不够优美婉转,而他熟知音律,费心修改一支完美的曲子总比说服老祖母容易,所以他做得特别认真。她看曲谱时,也万分满意,揽着他的脖子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儿。

可是,曲谱带来的欢愉并没有持续太久,那天,她微皱眉头,对这眼前那把千年历史名琴长吁短叹,说它始终未到最好,奏不出最完美的曲调。他知道她对于这唯一爱好的执着,这把琴已经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好。他说,那就再找名匠制琴,做到她满意为止。她却摇头,说世间最好的琴,可遇不可求。看她略略失望的神情,制一把绝世好琴瞬间成了他最在意的心事。

“微澜,你究竟是何许人?”酒杯又见底,他微醺的目光随着她的秋千荡来荡去,说的话也迷乱起来,“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一只妖,从来就不属于人间,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

秋千慢下来,她笑望着他:“为何是妖?莫非我当不起九天仙女?”

他答不上来,仙女也美啊,恐怕还不及她的容貌,但他就是觉得她像一只魅惑众生的妖,明知不可接近,偏又欲罢不能。

她走下秋千,款款坐到他的腿上,亲昵地在他耳畔道:“傻瓜,我不是妖,也不是仙,我是人呢。”

他将她搂进:“微澜,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轻轻推开他:“夜深了,你该回家了,莫让你家夫人独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摇头:“不,不想回去。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当不了我的夫人!!”酒气蹿上了头,他的眼睛涨得通红,怒道,“阎罗市那帮蠢材,该杀的不杀,连有没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银两不如拿去喂猪!”

“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凶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