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你那么确定:自己不是邪恶的那一个?

〔美〕乔纳森·弗兰岑

艾丽丝·门罗完全当得起“当今北美最杰出小说家”的称号,在加拿大,她的书总是占据畅销榜首,但在之外的地区,她从未拥有庞大的读者群。或许你已经学会了识别并避开这些恳求,正如你学会了不去打开那些来自慈善机构的批量投递邮件:请对道恩·鲍威尔付出更多耐心;每周仅仅投入十五分钟,就可以帮助约瑟夫·罗特确保其在现代经典文学中的公正地位。然而,尽管这听上去就像是又来为另一个未得到充分赏识的作家辩护,我还是想围绕门罗最新的一本惊人杰作《逃离》,探寻一个令人沮丧之极的事实:为何如此卓越的她远未能获得与其相称的声誉?①

一、门罗的作品中充满了叙事的愉悦。 但问题是,很多严肃小说的买主似乎对那种抒情的、诚挚得令人颤抖的假文学更热心、更有兴趣。

二、读门罗时,你无法同时收获“学习到公民课程”或“掌握了历史资料”的满足感。 她的主题是人。人,人,人。如果你阅读的小说有着内容充实的主题,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或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篇章,那么你一定觉得受益匪浅。但如果故事背景设在现代世界,人物关心的事物对你而言很熟悉,你如此深陷于它,以至于夜不释卷,那就存在一种风险:这样的阅读会不会仅仅是一种消遣?

三、她不会给自己的书起那种宏大的名字, 诸如“加拿大田园诗”“加拿大惊魂记”“紫色加拿大”“在加拿大”或“反加拿大阴谋”。同样,她也拒绝以便捷散漫的概括来渲染关键性的戏剧时刻。而且,她在修辞上的克制、她那倾听对话的灵敏双耳以及她对人物近乎病态的移情,产生了一种代价高昂的效果,那就是在很多页里持续不断地遮蔽了她作为作者的自我。此外,她在书封上的照片中总是和蔼可亲地微笑着,仿佛读者是她的朋友,她没有挂着那种象征“名副其实的严肃文学”的悲伤愁容。

四、瑞典皇家学院的标准牢不可破。 显然,斯德哥尔摩的那些评委觉得,已经有太多加拿大人、太多纯粹的短篇小说作家被授予了诺贝尔文学奖。得适可而止!

五、门罗写小说,而小说比非虚构作品更难评价。

这里可以举出比尔·克林顿的例子,他刚写了一本讲述他自己的书,多有趣啊。多有趣。作者自己就是个有趣的人——比起比尔·克林顿本人,谁能更有资格写一本讲比尔·克林顿的书?——然后呢,每个人对于比尔·克林顿也都有自己的看法,想知道比尔·克林顿在他的新书里就他自己说了什么、没说什么,又是如何粉饰这个、反驳那个的。在你意识到之前,评论已在你脑中成形。

可艾丽丝·门罗是谁?她从偏远之地供应极富乐趣的私人体验。而既然我既不想评判她新书的市场营销,也不想风趣尖刻地批评她的营销费,既然我不情愿谈论她新书的具体意义,因为在不透露太多情节的前提下很难做到这一点,那么,我最好还是仅提供一条适合克诺夫出版集团引用的评论——

>门罗完全当得起“当今北美最杰出小说家 ”的称号。《逃离》是一部惊人杰作

并向《纽约时报书评》的编辑们建议,尽可能放大门罗的照片,放在最显著的位置,再配上几张具有适度挑逗趣味的、小点儿的照片(她的厨房?她的孩子?),或许再从她寥寥无几的采访中摘引一段话——

因为当你看着自己的作品,你会感到精疲力竭和迷惑……你唯一真正留下来的是你现在正在创作的那部作品。因此,你穿得更加单薄。你就像某个穿着一件小汗衫出门的人,那汗衫所代表的仅仅是你眼下的创作,并带有你以前所有作品的奇怪印记。这很可能就是我不以作家身份扮演任何公众角色的原因。因为我无法让自己那样做,除非我把自己当成一个大骗子。

然后,就那样放在那里。

六、不过,更糟糕的是因为,门罗是一位纯粹的短篇小说作家。 而对于短篇小说,评论者要接受的挑战更加极端。在整个世界文学中,有哪个短篇小说被典型概括后还能够保有魅力?(雅尔塔某条大道上的一次邂逅将一个百无聊赖的丈夫和一位牵着一只小狗的女士带到了一起……某座小城的年度抽奖内幕曝光,原来是为了一个相当惊人的目的……一个中年都柏林人离开一场聚会,回顾人生与爱……)奥普拉·温弗瑞压根不会碰短篇小说集。讨论它们实在太具挑战性了,以至于你几乎可以原谅《纽约时报书评》的前任编辑查尔斯·麦克格兰斯,最近,他将年轻的短篇小说作家比作“只在练习场上练习、从不冒险上赛场的高尔夫学员”。照这一类比,真正的比赛是长篇小说。

麦克格兰斯抱持的这一偏见几乎得到所有出版商的认同,更经常的是,他们认为一本短篇集不过是一次签下两本书时,那道令人不快的、难以回收成本的前菜,按照合同约定,接下来的第二本绝不能再是短篇集了。然而,尽管短篇小说地位卑微,又或许正因为如此,在近二十五年创作的最激动人心的虚构作品中——如果有人问我,我会脱口而出的那些超棒的作品——短篇小说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自然,其中就有伟大的门罗。还有莉迪亚·戴维斯、大卫·米恩斯、乔治·桑德斯、洛丽·摩尔、艾米·亨佩尔和已故的雷蒙德·卡佛——他们都是或几乎是纯粹的短篇小说作家——然后是一个在多种体裁上都卓有成就的更大的作家群体(约翰·厄普代克、乔伊·威廉姆斯、戴维·福斯特·华莱士、乔伊斯·卡罗尔·奥茨、丹尼斯·约翰逊、安·比蒂、威廉姆·T.沃尔曼、托比亚斯·沃尔夫、安妮·普鲁克斯、汤姆·德鲁里、已故的安德烈·杜布斯),但我觉得最自然、最不掺杂水分的,还是写短篇作品的他们。无疑,还有一些非常棒的纯粹的长篇小说作家。但当我闭上双眼,思考近几十年来的文学,我看到一片朦胧的风景,其中最夺目的光芒、总是召唤我回访的景致,很多都是自我读过的独具特色的短篇小说中射出的。

我喜欢短篇小说,因为它们让作家无处可藏。你不能靠喋喋不休一路披荆斩棘;读到最后一页不过是几分钟的事,如果你没什么可讲,我很快就会知道。我喜欢短篇,因为它们通常以当下或以鲜活的记忆为背景;这一体裁似乎抵触与历史建立联系的冲动,这种冲动已经让太多的当代长篇小说显得像是逃兵或死尸。我喜欢短篇,因为它们一遍又一遍地讲述同样的故事,却要创造新鲜的人物和情境,在此过程中所运用的才华属于最好的那种。所有的虚构作家都会遭遇没有新东西可讲的状态,悲惨的是,短篇作家尤甚。再说一遍,没有藏身之处。那些最狡猾的老狐狸,比如门罗和威廉·特雷弗,甚至都不去尝试躲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