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我的盖世英雄(完)(第3/3页)

叶家里哀嚎怒骂声一片,他却充耳不闻,百合安静的看他将身上的红色喜袍扯下来了,露出里面青色的袄子,他好像早料到这一刻了,袄子外还套了锁子甲:“我留一万兵力给你,放心,为首的将士是我信得过的,我若是回来,你这丫头一世逃不脱,若是,”他说到这儿,眉头皱了皱,转身要往外走:“若是回不来,你找个人,改嫁了吧。”

这一趟离开,恐怕他心头也是有预感的,他明明可以等一会儿圆了房再走,可他应该是有某些感觉,不想祸害了她。

百合嘴角勾了勾,心里却有些酸酸楚楚的,张洪义这个人外表大大咧咧,看似不讲理,可若是能得他放在心上,他必会以命相报的。

士为知已者死,邓知州对他有知遇之恩,如今邓知州有难,明知营州此时是龙潭虎穴,明明他可以领着四万兵马,过上很好的生活,偏偏他还是义无反顾要往里头蹦。

“张洪义,你要死了,我就带着你这一万兵马改嫁,你的媳妇儿别人睡,你拿命挣的银子别人花,你攒下的家业,可就让别人的子孙继承了。”百合斯条慢理整自己的凤冠,原本已经快要出门的张洪义听了她这话,却是恨恨的转过身来,大踏步朝她跑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有些气恼:

“你这婆娘,就是爱气我!嘴里就不会像别人家的娘们儿,说些好听的。我不准你改嫁,哪怕我死了,你也得给我守着!”

开始他还想装大度,可一想到她说的,心头却似猫爪乱抓:

“我死了你给我守着,我在黄泉路那头等你,大不了,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再来娶你,续了这前缘也就是了。”他说来说去,还是要走,百合最终没能将他留得下。

这样倒也是好的,否则真的两人若成了亲,她拿什么跟人圆房?张洪义应该感觉到了,所以他挑在这个时候离开,留下了一万兵马。

叶家人被他尽数杀了个干净,京中的珠宝他抢掠了大半,让人护住她守在京中。

他这一趟领兵赶往营州,两个月后,营州叛乱被平,他挟天子令知州,新帝驾崩于营州大乱中,邓知州胜出。

邓知州称帝,两个作乱的知州反乱称帝,其余三大知州在邓练先强横的实力面前臣服。

邓氏的军队护送着邓练先进京时,王三进了昔日的叶府,他送来一把沾血的梳子,一件破了青袄。

“大哥说,让嫂嫂自己看着办。”

张洪义原本就受了伤,带伤赶往营州,那伤势本来就恶化了,他得邓知州知遇之恩,早就做好了拿命来还他情义的准备了。他奋勇杀敌,领三万人马救邓知州于危难之中,可惜最后仍落了个马革裹尸的结局。

那缠了大团头发的木梳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应该是被人常摸,边沿上有些地方都磨得发光发亮了,当日未完成的结发之义,其实在他心头,早就是已经完成的了。

王三红了眼眶,这一场乱事,几个谋富贵的兄弟死了只剩他与叶二罢了,时世造英雄,可是那英雄也不是那样好成的。

百合捧着木梳,仿佛能想起昔日张洪义拿梳子颤巍巍替自己梳头时的情景,那时的他神情还有些青涩。她想起自己替他梳头,有一回见他掉了一块头发,还问他是不是秃了,他当时恼羞成怒,如今看到这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任务做得太多,其实生老病死的,她早看淡了,可是看到眼前这东西,又听到王三带来的张洪义的遗言,让她看着办,百合扬了扬嘴角,眼里却开始发涩。

张洪义这个营州城的无名小卒,时至今日可以说是个当之无愧的英雄。他重情重义,对邓练先做到了有恩义报,对兄弟们做到了同生共死,对妻子有情有护。

周百合,你可知道,你错过的,到底是什么?

英雄并非只出生于世家名门,那穿得漂亮长得好看的,不代表就是那盖世的英雄,张洪义不比叶世子差,他甚至比叶世子更配得上那英雄的名号!周百合,你后悔了么?

只是周百合后不后悔,百合心中不清楚,她只隐约觉得自己有些说不出的感受。当日张洪义为了妻子,一脚踏入那漩涡中,若不是她的改变,恐怕他依旧是营州城里一个胸无大志的杀猪匠,大不了为了生活谋得钱财,再当个刽子手,他过得平凡满足,不至于落了个如今马革裹尸的下场了。

古人说得没错,果真是温柔乡,英雄冢!

邓练先称帝,追封义子张洪义为义齐王国,其遗孀封齐王后,将以江州南至淮安北一带,划为齐王封地,百合过继叶二之子为子,继承张家香火,她当日说着要改嫁吓唬张洪义,最终倒是替他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