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 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 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 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 小鸡么, 本来就小, 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 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 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 幸好, 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 汪大夏也能吃饱,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 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 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

话虽如此,重音却落在“走”子上。表面邀请, 其实是下逐客令。

这个笑面虎、伪君子!

若平时,丁巫这样的人说一句,汪大夏至少有十句等着他,真说不过, 他还能动手呢,但是魏采薇会和他绝交的。

既然说不过,那就躲呗,汪大夏一刻都不想和丁巫一起待了,帮魏采薇提篮子,“我帮你打水。”

丁巫笑了笑,不说话,往炉子里添了一把柴火。

两人到了巷尾的甜水井,汪大夏把桶扔进水井里,提起一桶桶水,冲洗碗筷。

魏采薇见他知错能改,也就没说什么。

汪大夏和她搭话,“你这个朋友,厨艺不错。”

魏采薇不禁觉得好笑,揶揄的问:“鸡汤好喝吗?”

汪大夏假装听不懂她的讽刺,说道:“蘑菇也很好吃,不晓得我有没有机会得到一支高丽参——连陈经纪和李九宝都有,唯独我没有。我们两个可是过命的交情啊。”

魏采薇不是小气人,说道:“好,回去送你一支,你拿去孝敬汪千户,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收到了你的礼物,就不好意思教训你了。”

汪大夏听了,心头涌起一股温暖,原来魏采薇把他模仿回家后父亲回如何找茬教训他的话听到心里了,用高丽参来解决父亲的唠叨。

她对我真好……只是还不如丁巫。丁巫今晚会和她住在同一屋檐下。

汪大夏试探着说道:“不如干脆我今晚就住——”

“你不要得寸进尺。”魏采薇一下子戳破了他的意图,“不行。”

汪大夏说道:“我打个地铺就行了,再说我现在已经不怕鬼了,香案上的灵牌是假的嘛。我又不是没住过。”

“不能把你那晚住在我家里的事情说出去。”魏采薇警告道:“好了,碗筷已经冲洗干净,你可以回家了。”

汪大夏只得离开,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伸出右手,“高丽参,你说了会给我的。”

丁巫也就罢了,凭什么陈经纪都有,我却没有?

魏采薇看着偶尔还露出一丝孩子气般执拗的死鬼老公,顿时觉得头疼,若是寻常男子这样做,她早就挥着门栓赶人了,但是他是她爱了三十多年的爱人啊。

她舍不得。上辈子死鬼老公对她有多好,这辈子死鬼老公就有多能折腾。

算了,就当前世欠他的,今生来还。

魏采薇提起竹篮,“跟我回去拿。”

“我帮你提。”汪大夏接过竹篮,还强词夺理,“我不是为了一根高丽参,我只是……反正,他们有的,我得有。他们没有的,我也想有,咱们是什么关系……对吧?”

魏采薇哼了一声,“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说道:“生死之交啊。这关系还不够一根高丽参?”

魏采薇听了,心想:这小子到底还没开窍,也罢,才十四岁,我也不好意思下嘴。

两人回去,丁巫已经烧开了水,泡好了茶,但人不在,留下一张字条,“洗澡去了。”

汪大夏见丁巫不在,心情大好,要留下来喝茶,魏采薇取了一根高丽参,用布包了,塞给他,“给你,快回去吧。”

汪大夏还要赖,被魏采薇强行推出去,“快回家吧,生死之交。”

魏采薇关了门,虽然觉得他年纪还小,但到底有些意难平:我把你当老公宠着、惯着、忍着、让着。你把我当生死之交,呵呵。

魏采薇独自在家,就在院子里洗了个澡,等她收拾完毕,丁巫也回来了,怕夜里走了困,两人喝着清淡的竹叶茶,丁巫指着邻居的高墙,“那汪衙内回家了?”

一听这句“汪衙内”的绰号,魏采薇就晓得丁巫去澡堂不只是洗澡那么简单,笑道:“又去澡堂子跟人聊天了?”

丁巫顿首道:“论打听消息,澡堂比茶馆还快,大家都脱了衣服,彼此坦诚相待,这汪衙内本就是北城的名人,北城四害嘛,我一提起他,个个都有话说,你一句我一句,就听到了好多事,什么五岁往厕所里放炮仗,炸了人家的粪坑,什么十岁就气跑了十个教书先生,无论汪千户出多少束脩都无人敢去。”

“还有就是卖了亲娘在三里屯的嫁妆田,给红袖招的花魁娘子赎身,据说他为了这个花魁,和陈大郎打过架,好一个降妇女的领袖,打纨绔的班头……”

丁巫去澡堂洗了个澡,就差点把汪大夏小时候尿了几次床都摸清楚了。

魏采薇不禁为死鬼老公辩驳,“他没有传闻中的那么不堪,不是赎身,是借钱,人家金莺姑娘打了欠条的,他还是太天真,去救风尘,并不是好色之徒。”

丁巫正色道:“我觉得这个汪衙内对你别有用心,所以在你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讨你欢心,从今晚这顿饭就能看出来,他是个巧言令色、又极会看人眼色的人。天真?我看未必。你小心一点,不要被他迷惑。如今你和他地位悬殊,倘若走的太近,会影响你的声誉。”

并不是丁巫对汪大夏心存偏见,实在汪大夏“名声在外”,丁巫和魏采薇的关系,如兄长、如朋友,他两天之后就要回铁岭了,到时候谁来保护她呢?

魏采薇点头,“好,我知道了,我会留心和他保持距离的。”反正丁巫两天后就要走了,先答应,别让他担心。

丁巫问道:“真的?”

魏采薇认真点头,“他是我邻居,一起经历过生死,我独自在京城行医,也需要有靠山帮忙站稳脚跟。你看机缘不就来了嘛,我来京城不到一个月,就接触到了陆炳,见到了丁世伯。将来……我总觉得将来是有希望的。”

言下之意,她对汪大夏好,有利用的意思。并没有什么男女之情。

丁巫问道:“你来京城走街串巷,有回忆起童年、记起失散的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