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像极了爱情

李自馨抱着赵全的大腿求饶, “求教主给属下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

赵全烦躁的踢踹李自馨,“我给你机会有个屁用!俺答汗的手下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 你自己提头去见俺答汗吧!”

李自馨拿着鞭子去汗廷, 任由抽打, 只求留一条命。

俺答汗自从和明军交手, 就没有遇到这样强悍的对手, 居然全军覆没!

俺答汗没有抽打李自馨, 先要他带路,派人跟着他, 给手下们收尸。但为时已晚, 今年大旱, 挨饿的不仅仅是人类和牲畜, 还有狼群、乌鸦还有老鹰。

战争过后, 这里是群狼的盛宴。

等李自馨带人原路返回时,尸横遍野已经变成遍地白骨了,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骨架, 都被撕碎了,细巧些的骨头已经被嚼碎吃掉了,大腿骨和头骨这种硬实的骨头上还留有啃噬的牙印。

一个惨字了得!

李自馨被愤怒的俺答汗判了五十下的鞭刑, 若不是他花重金贿赂了行刑人,恐怕连命都不保了。

李自馨醒来的时候,受刑的脊背一片清凉, 丁巫正在给他涂药,见他醒了,把一盏黑乎乎的药递给他,“喝了它, 这是中原名医配置的专门治疗棒疮的药,就是有些苦。”

李自馨口渴得像是刚刚吞了一颗炭,那管苦不苦,一口气全喝了,嘶哑着嗓子说道:“多谢,真没想到是你救了我。”

丁巫又给他倒了杯水,“你这次太冒进了,没有搞清楚明军新来统领戚继光的底细就带人去南下狩猎,这回踢到铁板了吧。全军覆没,教主也担待不起,只能你自己扛。你别怪教主,换成我是教主,我也管不了你。”

丁巫和教主素来不合,李自馨还以为丁巫会乘机离间自己和教主的关系,没想到恰好相反,丁巫居然说教主的好话!

李自馨有怨气,说道:“教中缺粮食,教主把四万石粮食全给了俺答汗,我们果腹的食物没有了,是教主要我想办法,我就充当猎犬,南下狩猎。我一心为教,没有私心,却连性命都差点丢了,我这个伤要一个冬天才能好起来,再要我带路,怕是不能了,饿就饿吧,反正我不缺粮食,饿不死,我不管了。还是让教主施展仙术,点石成金,喂饱教众。”

丁巫假装听不出李自馨话里的讽刺,“那一年我去兴化城,铁牛自立为明王,脱离白莲教,也是因教主总是只顾着自己,不能容人之故。我九死一生逃回来,跟教主说了,教主还不信,还怀疑我借着明朝抗倭大军之手,吞下他的财源,我真是百口莫辩,从此就晓得跟着教主没有前途,一门心思追随钟金哈屯。”

李自馨一听,赶紧说道:“我也想效忠钟金哈屯,只是没有门路,求你帮忙引荐。”

丁巫做为难状,“不行,我在教中没有势力,空有四大传头的名号。你在板升之地有田地,还有三百多个老乡追随你,教主不会同意的。你莫要再提此事了,教主会以为我来挖他的墙角,岂不更厌恶我?况且你的老乡们都是白莲教的教民,教主一句背叛圣教的帽子扣上来,你那些老乡就不会相信你了。”

李自馨哑口无言,当年打着白莲教入教避劫的名义哄骗全村的人迁徙到板升,一个个把赵全奉为神灵,他若和赵全撕破脸,以前说的那些话都是打自己脸,自取灭亡。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为了利益,必须捆绑在白莲教这条船上。

不过,此事过后,李自馨和教主赵全貌合神离,开始离心,倒是和丁巫交好起来。

俺答汗首战失利,向丁巫打听新对手戚继光,因为丁巫是唯一在兴化城见过戚继光和倭寇交手的人。

丁巫为了稳住俺答汗,唾沫横飞的讲着戚继光如何厉害,操练戚家军、发明虎蹲炮、把倭寇杀的干干净净,东海沿海一带持续几十年的倭寇之乱最终结束于戚继光之手。

俺答汗问丁巫,“我和戚继光谁更厉害?”

这是一条送命题,丁巫斟酌片刻,说道:“论打的胜仗之多,当然是大汗厉害。”

经过七年的了解,丁巫晓得俺答汗爱面子,倘若说戚继光厉害,俺答汗怕是要当场点兵,攻打大同,会一会这个福建来的将军了。

俺答汗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丁巫告退,被三娘子传召。

三娘子的肚皮已经现怀了,小腹微凸,正在作画,丁巫上前行礼。三娘子搁下画笔,从梳妆台里拿出一盒杏仁蜜粉,“这次你送来的蜜粉和上次味道不一样了。”

丁巫说道:“微臣跟老板说给孕妇用的,老板就现调了蜜粉,配方和之前一样,就是没有放麝香之类的香料,说这些香料孕妇闻过之后,容易胎动,故味道比以前要清淡一些。”

三娘子说道:“哦,这个老板还挺细心,难怪生意这么好。听闻丁院判和红妆老板关系不错,还英雄救美。”

就连身处汗廷的三娘子都听到了丁巫和汪大夏的绯闻。

对于妹夫成情人这种事情,丁巫也是头一回,向来淡定的他也露出一些不自在,但在旁人看来,这种不自在就是羞涩!

你还说和女老板是清白的!

丁巫的双手不禁笼在了腰前,做防御状,说道:“只是偶尔进去这家脂粉铺子看看,觉得东西做的精致,买些送给哈屯当做礼物,没想到哈屯很是喜欢,微臣就经常去店里看看,有没有新货到,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那天恰好遇到一些巡逻的兵士上门闹事,想要讹钱财,微臣就上前说了几句公道话,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就渐渐变了味道,说什么英雄救美。美人是美人,英雄其实不是英雄,微臣在大明声名狼藉,岂敢玷污了英雄这两个字。”

三娘子看见丁巫紧张的样子,觉得有趣,“路不见不平,拔刀相助,丁院判此举在红妆女老板和路人眼里,就是英雄。这个女老板心灵手巧,调弄的胭脂水粉甚得我意,那天你带着她来汗廷给我瞧瞧。”

丁巫都二十九岁了,还没有妻室,对外声称是不灭明朝不结婚,要等给父母平反昭雪之后再考虑娶妻,以孝道的名义婉言拒绝了俺答汗许配蒙古贵族少女。

三娘子觉得,丁巫对这个胭脂铺女老板有些什么难以言说的感觉,像极了爱情。丁巫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紧张成这样。

万万不可!

丁巫脊背一凉:“这个……此女出身低微,言语粗鄙不堪,怕是要在哈屯面前失仪。”

三娘子听闻,红妆女老板媚眼如丝,总是浓妆艳抹、穿红着绿、头上插戴的首饰至少值一座大宅院,不像个正经女人。勾引得很多男人想一亲芳泽,但因此女极其泼辣,什么脏话都骂得出来,又惧怕丁巫这个大后天,至今没有男人敢碰她一根头发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