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四一章 案归原主(第4/4页)

沈溪道:“那好,此事就这么定了,回头我会让大理寺接手此案。”

李兴赶紧问道:“不知将会以怎样的罪名审案?”

沈溪摇头:“尚未开审,怎能定下罪名?一切不还得调查么?”

李兴苦笑道:“沈大人,您莫怪在下多言,陛下既把案子交给您,便希望您早日将案情落实……若是重新调查的话,消耗时日颇多,反而不如……早些把罪名定下来,沿着这方向去审问。”

“那陛下在定罪方面有指示吗?”沈溪问道。

李兴想了想,摇头道:“陛下并未对案子有过多交待,一切都以御旨为准。”

沈溪道:“那就是了,既然陛下未说要把此案往哪个方向办,自不能随便结案,不过本官不会将案子拖延太久,以本官的想法,争取年前把案子审结上奏。”

“沈大人,这可没几天了啊。”

李兴本以为沈溪要拖个一年半载,却未料沈溪准备用十天左右的时间就把案子审定。

沈溪摇头道:“就算此案要调查,也用不了太长时间,李公公不妨就在京师中多停留几天,年前一定让你踏上回宣府的路。”

李兴苦笑道:“不着急,不着急……沈大人,您实在不必为了在下而着急审问,陛下也没急着说一定要在年前结案。”

沈溪道:“事情还是着紧一些为妥……既领皇命,怠慢便等于亵渎皇恩!李公公既要往刑部,本官便不送了,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