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16强

这样才有意思,如果一下子就用时间之力赢了,那就太过无趣了。

我揉了两下肩膀夸奖道:“好!好强的力量!”

大汉声音如闷雷般的说道:“你的力量也不错,不过因为选婿大会不可以杀人,我还没拿出全部力气,你还是早点下台吧,免得我误杀了你。”

我轻笑了一声,这家伙看上去还挺憨厚的,不过没办法,我必须要获胜。

大汉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我不会认输的,你尽管拿出实力吧,不用担心,我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打死的。”

大汉小声嘀咕了一句:“固执。”然后又向我冲了过来,一拳砸向我的胸口!我微微侧身,擦着他的拳头躲了过去,然后一拳打在了他的腹部,直接将他打的向后倒退了好几步。

大汉稳住身形,揉了揉肚子,然后又向我攻了过来!他是越打速度越快,越打力量越强!他刚才说的没错,他的确没有用出全力。对拼了几招,我也被大汉打中了胸口,还好我及时后退了一步,他的拳头没砸实,否则我的肋骨一定会被打断。

而且这一击也让我不小心咬到了舌头,只觉的嘴里腥腥的。

不行,不能再玩下去了,我不用时间之力,不用武器,只凭身体的力量根本就拼不过他,在玩一会儿,估计就把我自己玩残了,等下被别人钻了空子可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我取出了得自光神岛的一级长枪武器说道:“大块头,我要动真格的了,你小心了!”

大汉手掌左右互击了两下说道:“你早该拿出真本事了!来吧!”

我现在的枪技已经非常强大了,雷克斯·洛风从小就使用破天,枪击精湛,再加上他的“秘术”也大部分都是关于枪类武器的,我查阅了前世记忆,当然将这些秘术也全都学会了。

我此时挥舞了几下长枪,然后单手抓着长枪,向大汉冲了过去,叮叮当当的和他打了起来。

有了武器的我,攻击力一下子就上涨了一大截,在我绚烂的枪技下,大汉完全变成了弱势的一方,被我压着打。终于,我找到了他的一个破绽,一脚狠狠的踹在了他的胸口,直接将他踢的倒飞出去!

但我没有松懈,快步追上去,用长枪撑在地面,双脚凌空又一次踹在了大汉身上,他直接就飞下了擂台。

大汉跌落擂台,有些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拍拍胸口对我瓮声瓮气的说道:“你的实力真强,今天我心服口服!”

我反手握着长枪说道:“大块头,你的实力也很不错,若不是过来和我强夺名额,以你的实力,估计这16个名额里面也有你一个。”

“算了,输了就是输了,我要走了。听说幕尼城里有个财主,也要为漂亮的女儿摆擂台选婿,我得马上赶过去,失陪了!”说完,大汉一溜烟的就跑了出去。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这家伙还挺有意思的。

接下来我又打败了一个登台挑战的对手,这个对手也挺强,不过比大块头还差了不少,在我绚烂的枪技下,他没撑过一分钟就被我踢下了擂台。而我也成功的完成了三连胜,晋级到了16强之中。

从我刚开始战斗开始,到现在三场战斗结束也还没超过十分钟。这就是高手之间的战斗,往往一秒钟里就能拼斗数招。

既然比完赛了,我也应该回去了,千年血藤今天还没增加年限呢。

通过参赛选手专用的通道,我走到了外面,艾尔莎很快就找到了我,她笑着说道:“不错,真不错,你的身手还是那么好。果然如同我想象的那样,你是所有参赛选手中最强的!”

我摇摇头说道:“结论不要下的太早,不少人现在都没有拿出真正实力呢。你以为别人都是傻瓜吗,一上台就放出自己最厉害的攻击?”

“唔,说的也是。那你也是一样没拿出全部实力喽?”

我严肃的说道:“我已经拿出全部的实力了,要是还有比我强的,那我可就要输了,到时候抢不到冠军,你就要嫁给别人了。”

“你忘了合约魔法阵了吗?”

“记得啊,可是合约魔法阵上并没有我一定要夺到冠军这一条。这一条明明就是你自己后加上去的,再说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万一我真的拿不到冠军你也不能怪我啊。”

艾尔莎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不信,你要是拿出那个弓箭,绝对可以所向披靡!”

我知道她指的是星月弓,我低声说道:“那个不能拿出来,如果一拿出来,我的身份不就暴露了吗?我来参加选婿大会这件事绝对不能宣扬出去,知道么?”

“放心吧,不论五十天后结局如何,我都不会把这件事情宣扬出去的。”

我看了看周围喧闹的人群说道:“好了,回去吧,我今天还没种植千年血藤呢。”

我们回到城主府后,艾尔莎说道:“雷克斯,今天晚上我父亲会召见今天出线的16名选手参加晚会,为了掩人耳目,你也像其他选手一样来参加吧,反正你晚上也是自己喝闷酒。”

“好吧,在哪里举行?”

“在宴会大厅,你没去过,这样吧,晚上我过来找你。”

“不用了,我知道在哪里。”我已经在城主府居住了多日,早就将这里的地形里外用精神力观察遍了,所以当然知道宴会大厅在什么位置。

“那好,宴会晚上八点开始,到时候你自己过去吧,我先回去了。”

我点了点头,也向自己的小院子走去。

用时间加速笼罩千年血藤,很快便又让它增加了80年的年份。如今的千年血藤,已经达到了八百八十多年,它的根茎粗大无比,直径足有半米,长度也已经接近三十米了,如今每天需要浇灌的血液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好在城主当时给我的血液够多的,再坚持两天绝对没问题。两天后,就可以收获了。

让我略感头疼的就是爆炎虎血液的问题了。城主的三叔一去十几天还没回来,怕是已经扑街了。连地级初期的都扑街了,我能胜利的可能性也不大啊,可是不论如何,我都要去寻找,否则该死的诅咒规则会强制性的诅咒我和艾尔莎结合。

晚上很快就到了,我也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高级布料长袍。并不是因为臭美,而是上午穿的那件衣服已经在战斗中被撕破了。看看时间,此时已经快到八点了,我也走出了院子,缓缓向宴会大厅的方向走去。

来到宴会大厅门口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站了很多人了,大多有说有笑。我也走进大厅,找了个角落的桌子坐下,然后默默观察着其他人。那个名叫“巴勒库兹蒙甘”的人真的出线了,他也来了,此时正高兴的和别人吹着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