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诡丝之颜骏泽的惊吓方式(第2/3页)

方式方法、氛围营造、出其不意等手段则全都成了摆设。

以他积累了这么久的经验,罗克相信自己的判断,尸体再多,真正能够达到惊吓目的的,可能还没有一个出其不意带来的恐惧值大。

颜骏泽知道罗克在注视自己,也肯定不怎么相信自己,但他也懒得花时间解释。

罗克这家伙并不是傻子,反正只要自己一旦着手开始惊吓曾家,他就什么都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他专心致志的控制着行动的尸体,这些尸体排列成队,一个个紧挨着,有序的在隧洞在爬行,不一会儿就爬出了地下空间。

此时外面的颜骏泽已经爆发了第一次半灵之力,在摄像机的镜头下现场表演了手撕青色童尸反杀的戏码。

所有尸体排列出去的时候,他已经昏迷过去,脑袋转回了正常位置,还以为自己死了,丝毫不知道有尸体走出了地下空间,经过他,排队远去。

实际上有诡丝的干扰,即便此时外面的颜骏泽没有昏迷,他也看不见任何尸体。

有了诡丝的完美控制,颜骏泽的触觉投射在了这些尸体身上,他能感觉到尸体在走路、爬坡的反馈,也能通过任何一具自己正在控制的尸体的视角、看到这些尸体眼中所能看到的一切。

这种感觉很强大、很舒适,只是控制这么一会儿,颜骏泽就完全投入进去,全身心放在感官被无限放大的一刻。

待这些尸体队伍上了街后,他直接控制他们开始奔跑起来。

虽说顺天市距离高河市不算太远,但即便这样跑也要花费一晚上,时间不能耽搁。

而且颜骏泽很清楚,自己费尽心力控制尸体赶去的这个时候,罗克仍可以通过诡丝控制孟家的人,继续给手中的恐惧石创造源源不断的恐惧值。

不过出乎意料,罗克并没有一直惊吓孟家的人,他放下手中的恐惧石,回到自己爬出来的地洞旁,伸手在里面捣鼓一阵。

不一会儿拽出一根有白色线头的诡丝,开始在手中把玩缠绕起来。

缠绕一会儿,直接坐在一旁,仿佛织毛衣一样将手里的诡丝很快绕成了一个小团,形成了一个新的诡丝团。

随即罗克悠哉悠哉的放下这个结成的诡丝团,伸手到洞里,扯出另外一根诡丝线头,重复起了上面的动作。

感觉他这样做就如同普通人闲得无聊的时候,随手点支烟在一旁解闷一般。

颜骏泽很快发现了这一幕,但他没有理会,只是全神贯注的控制尸体往目的地靠近。

现在他算知道了,当初顺天市的除灵人,也就是黄琛他们接警后赶来豪庭门院的山体公园封锁现场,除了广场上被撕碎的青色童尸以外,其他什么也没发现。

这不是因为罗克离开,也不是自己制服了罗克,而是以他们的能力,根本发现不了罗克,就连探灵器都不能。

要不是颜骏泽自带的时空图谱可以启动怪异任务感知,就是他也无法发现罗克的存在,进而完成不了诡丝分支任务。

一晚上的时间过得很快,二十多具尸体在颜骏泽的操控下,陆陆续续来到了高河市的郊外。

虽然一直在操控尸体,但颜骏泽没有任何疲惫感,相反,他还非常投入,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等一众尸体全部进入市里面,找到隐藏在这里的曾家地址时,颜骏泽对于尸体的操控熟练度已经上升了很大一截,之前的顾虑没有了,他反而感觉自己在操控尸体方面,还有更大的上升空间。

达到目的地,第一步算是完成了。

颜骏泽把所有注意力放在如何惊吓这曾家的人上,按照之前的了解,这家人心狠手辣,将邻居杀害后连夜逃跑,且可以安心生活这么多年,在胆量方面肯定比普通人要大很多。

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的惊吓,虽说对方可能也会害怕,但效果并不见得有多好,颜骏泽被罗克打败的几率会很大。

鉴于此,他决定按照前世看过的那部恐怖电影,采取一种不一样的惊吓方法。

天盟区,高河市。

市北的一座名叫平安小区的老式小区内,曾世友一家人在这里已经生活近六年。

原本这家人一直住在农村,没有多少文化,但将邻居杀害后潜逃,为了不被发现,什么工作都做。

期间居无定所,四处躲避,直到六年前才终于定居高河,姓氏没有变,仍是姓曾,但所有人的名字都已经改掉。

男主人曾世友以前叫什么已经不得而知,他和妻子一直在工地打零工,曾世友当保安,妻子田晓霞在工地食堂做饭。

当时帮助藏尸的儿子并没有考上大学,早早就业,在高河一家KTV做吧台服务员。

平常没有谁在家里,但今天凑巧,所有人在前一天晚上都有事回家,在家里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曾世友要准点去工地上班,早早起来,跟迷迷糊糊的妻子打了声招呼。本来也想给儿子说一声,但儿子的卧室门紧闭,显然睡得很沉,他没有去打扰,轻轻关上门出去。

曾世友个子较小,整个人长得精瘦,但行动敏捷,走路步伐很快。

他出门的时候才六点一刻,天刚亮,小区里没有多少人起床,且天气阴沉沉的,仿佛随时就会下雨。

出了住宅楼,来到小区院子后,曾世友紧了紧衣领,抬头看看天色,脑袋往左后方转去,随即眼瞳一缩。

只见那个方向的花坛旁,有一个光着上身的老头站在那里。

这老头并不瘦,身上有那么几两肉,只是这种冷飕飕的天气光着膀子出现在外面,让人感觉很怪。

曾世友也有些诧异,但他不想去管别人,心想应该是哪个晨练的在冬练三九,当即迈步离去。

走了几步后,好奇心起,驱使着他扭头一看,随即愣了一下。

只见那光着上身的老人并没有在花坛边锻炼,而是一步一步往他的方向走来,面无表情,目光盯着自己,步伐稳重,但双臂却不摆动。

这一幕很古怪。

曾世友皱着眉头,仔细看了这老头的脸,发现自己并不认识,甚至也都算不上脸熟。

他几乎很少回来住,不认识小区的邻居也很正常。

回过头,曾世友快步离去,不再管那仿佛在散步的光膀子老头。

出了小区,附近一家早餐店已经开张营业,曾世友摸了摸肚子,又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时间,心想还来得及,遂走进早餐店,要了一屉小笼包,一碗小米粥。

早餐店里也有其他早起的人在吃早餐,但客人较少,还算安静。

店老板的动作很快,曾世友选了一个靠近门口的座位,刚刚坐下没多久,早就蒸好的一屉小笼包和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就被端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