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走鹃之烛火和朱罗的果林(四)

维勒先是好奇地拿起了那根最为抢眼的蜡烛。

橘红色的鸟雀造型看起来颇为精致,入手也相当有分量,仔细一闻的话还有淡淡的、以维勒的见识而言无法分辨出是哪种花的馨香味。

不过打量了半天,除了大概能确定鸟的头冠应该就是点火的地方之外,他什么特殊之处都没有看出来。

于是维勒放下蜡烛,又拿起了匣子里的那本旧书。

和现在流行的草砂纸不同,那本书的制作工艺是早已因为成本过大而被淘汰的羊皮纸,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它能够保存的时间要长得多。

“大……大隐士?这个词是这个意思吗……的传记?”

维勒的认字技巧,是他父亲生前教导他的。

虽然不知道原因,不过维勒的父亲不仅教了他现在的通用语,连更加生涩的古代语及其文法都有教过,要知道这可是有些类似地球欧罗巴那边的拉丁语,是包括并不限于贵族们的上流社会圈子才会学习的东西。

由于学习这种东西是比较久远的记忆了,所以维勒读起来还是有些磕磕绊绊的。

“等等,这个词应该也能读成贤者吧?”

男孩打了个激灵,然后飞快地翻开了那本陈旧的书籍,泛黄的书页上呈现出的是相当花哨的手抄古代文字,他依靠自己能算贫瘠的古代语学识,一字一句地努力读了起来。

虽说因为文字不同出现了谬误的情况,加上后来重新出版也有所删改的缘故,在部分内容上有些许出入,但这本书毋庸置疑就是他已经读的滚瓜烂熟的《罗伊游记》!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维勒立刻将书翻到最后一页,在上面找到了这本手抄本的抄录信息。

抄录者的名字叫卡恩,名字前面的花体字缩写代表这个人应该是隶属大贵族的抄录官,不过这个不是重点。

“抄录时间是莱茵历三十二年……”维勒放下书,钻到旁边一个小柜子里,然后从里面翻出了一本记载着年号的大部头编年史,然后飞快地翻开查阅了起来,片刻之后他翻书的手停住了,正在按图索骥的手指也在一个词条上停了下来,眼睛里也闪着惊喜的光芒:“唔,莱茵历,莱茵历……找到了!莱茵王国,比起比尔博姆王朝更早的时代……根据这个来看的话,这本书是抄录于……三百年前!”

按照时间来算的话,那恰好是他曾曾曾曾曾祖父所在的时代!

这么一来,结合这本书的名字,他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其实有几个曾连维勒自己都记不清了)在历史上真的是位受人尊敬的大贤者,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

然后维勒重新拿起那本羊皮纸书,翻到了自己最在意的那一段。

“爱莫斯山顶的苹果林……没错!就是这个!”

比起他的那本书上更加详实的文字描述让维勒心情激荡。

在好不容易平息了心绪之后,维勒才放下书,拿起了匣子里最后的东西,也就是那封信。

“这个蜡封上的信戳……”

刚刚才翻过编年史的维勒记得很清楚,这正是比尔博姆王朝皇室的纹章。

除此之外,信封上就没有其他文字了。

莫非母亲是那位至高王的后人?

心里不知为何冒出了这种念头的维勒打开了信封,取出了里面的书信。

书信同样是用古代语写成的,维勒下意识地先看了一下书信结尾处的标注。

和那本大贤者传记不同,这封书信是写就于比尔博姆王朝初期,至高王艾伦的那个时代,两者相距了大概五十年的样子。

随后维勒才磕磕绊绊地读了一下这封书信,赫然发现这居然是至高王艾伦·比尔博姆,那个在现今被人当成神话来看的传奇人物所留下的遗书!

碍于古文水平,那位两百多年前的传奇人物在临终时到底是何心境,维勒自然是啥都理解不到,不过至少这封信里表面的内容还是被他读懂了。

里面并没有提王位要让哪位王子继承之类的宫闱秘史,而是非常简单的内容。

那位至高王的遗愿竟然只是希望自己死后,有人能够带着那只名为“走鹃”的蜡烛前往爱莫斯山顶,然后将其埋在苹果林中……

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信里并没有提及,但是在末尾,这位被人视为有神灵引导的传说中的王者却反复地重复着诸如“为迷失在功利中的自己赎罪”之类的话语。

如果是一个历史学家看到这封书信的话,肯定会就那位传说中的王者临终时的情况进行研究,说不定还会引发一轮考古研究热潮之类的。

但维勒在看完了这封信之后的唯一念头就是:黄金苹果林果然是存在的!

……

“老板。”

收拾好行装的维勒来到了自己店内。

“怎么了,维勒?”老板好奇地看着维勒,和他背上那个破破烂烂,但却塞得鼓囊囊的背包。

这让老板想起了当初维勒因为被人以极低的价格骗掉了房子之后无家可归的模样。

男孩因为营养不良的缘故,这两年个子几乎没有长高,撇开消瘦了一点的圆脸之外,和当时的样子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唯独眼神不同,当时的男孩就好像是迷路的羔羊般眼中满是迷茫和无助,但现在他的眼中却充斥着斗志的火焰。

“谢谢您的照顾,不过我要出去旅行了。”

男孩紧了紧肩上的破背带,一本正经地对老板说道。

店老板差点把自己口中的烟卷给吞了下去。

“你说什么?”

“我要去旅行了,现在是来和您告辞的。”

维勒没有一点不耐烦地重复道。

“好了维勒,别闹了,把包放下。”不过老板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吐出一个圆滚滚的烟圈,这是他十几年抽烟练出的绝技:“如果是想要涨工钱的话就直说,这种小把戏没用的。”

虽说维勒年纪还不算大,但是工作十分勤奋,薪水要的也不多,老板也不想让这么价廉物美的劳动力白白溜走。

“不,我是真的打算出去旅行了。”

但维勒却摇了摇头。

“旅行什么的……你有哪里可以去吗?据我所知,你好像已经没有其他的亲属了才对。”

老板怀疑地看着维勒。

“不是去投奔其他亲戚,我是想要去攀登爱莫斯山!”

男孩一脸认真地说道。

“爱莫斯?那座世界第一高峰?维勒你的脑子该不会是被打坏了吧?”老板的表情变成了在听天方夜谭似的:“别闹了,就连专业的登山家都不一定能够爬上那座山,你一个小鬼,恐怕爬到一半就得冻死在山上。”

“关于那点我会想办法的,老板您不用劝我了,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维勒自然也知道爱莫斯山的可怕之处:近百年间,挑战那座山的人数不胜数,但也只有昨天雀斑男孩说的那个劳伦·克劳提恩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