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3

接下来那个夜晚,在我的记忆中已变得支离破碎。我只记得我跪在床边,把脸埋在被子里。萨克斯比太太想让我去厨房,但我不愿起身,也不愿下楼。我记得理查德来到我身边,用脚踢了踢我的裙子。见我不动,他站在那里大笑了几声,走了。我记得有人给我端了汤来,我不喝。灯被拿走,房内一片漆黑。最终我还是起来了,去了一次厕所,他们让那个红发圆脸的姑娘——丹蒂——带我去的。她站在门口守着,以防我逃走,潜入黑夜。我记得我又哭了,他们给我喝了更多的药和白兰地。我的衣服被脱掉,换上的却不是我自己的睡衣。我睡了,大约睡了一个小时,被塔夫绸的窸窣声吵醒。在惊恐中我看见萨克斯比太太解开了头发,正在脱裙子,露出了身上的皮肉和穿脏的内衣。她熄掉了蜡烛,爬上了床。我记得,她在我身边躺下,以为我已睡着,想把手放在我身上,后来又收了回去——仿佛守财奴护着自己的金条。她拈起我的一缕头发,放到自己唇边。

我感觉到她近在咫尺的存在,她宽大的身体散发出微酸的气息。她很快就睡熟,她打鼾。我则时睡时醒,断断续续的睡眠使时间变慢,一个夜里仿佛有好多个夜,度夜如年,我就在这一层层的夜幕里踉踉跄跄。我醒来,忽而觉得自己还在布莱尔的起居室里,忽而觉得自己在克林姆太太的房子里,又觉得自己在疯人院的床上,身边有一个魁梧的看护,安然酣睡。我无数次醒来,叹息,渴望能再次睡去——因为最后,尖锐可怕的现实总是会出现,我会记起自己如今身在何处,自己究竟是谁。

最后,我醒来,就没再睡过去了。黑暗微微退却,街灯的光照在窗户的网帘上,窗帘已被拉开,光线是肮脏的粉红色。不久,粉色让位于刺眼的黄色,黄色的光影慢慢爬行。随着光影,传来了各种声音——开始是轻柔的,不一会儿就渐高渐强——公鸡的啼鸣,口哨声,铃声,狗叫声,婴儿的哭声,人们的大叫声,咳嗽声,吐痰声,重重的脚步声,片刻不息的马蹄铁着地的空洞回响,车轮碾过地面的声响。所有这些声音,就从伦敦的喉咙里传出,不断上升,聚集。此时大约六七点钟吧。萨克斯比太太睡在我身边,我早已醒来,满心沮丧,胃里也有些翻腾。我起身,虽然现在是五月,这里也比布莱尔温暖,我仍冷得打了个战。我依然戴着手套,但我的裙子、斗篷和行李,都被萨克斯比太太锁进了抽屉。“这是为你好,亲爱的,万一你脑子乱不认路,把这里当布莱尔,穿戴起来去散步,一走就走丢了呢?”我记得她说这话时,我正失魂落魄地在她面前呆站着。她把钥匙放哪儿了?还有这房门的钥匙?我猛烈地颤抖了一下,觉得恶心难受。但我的神志却异常清晰。我必须离开此地。必须离开此地!我必须离开伦敦——不管到哪里——哪怕回布莱尔。我必须拿到钱。我必须,我想——这个念头无比清晰——我必须找到苏!萨克斯比太太气息粗重,均匀。她会把钥匙放在哪里?塔夫绸裙子挂在马毛屏风上,我静悄悄走过去,拍拍裙上的口袋,没有。我站在那里,仔细看着架子,五斗橱,壁炉台——没有钥匙。不过我想,很多地方都可以藏钥匙。

这时她动了一下——没有醒来,只是摆动了一下头。我想到了,我记起来了……她把钥匙放在枕头下面。我记起她动作熟练的手,隐约听到的钥匙叮当声。我走上前一步。她张着嘴唇,白发散落到脸上。我再向前一步,地板发出一声吱呀。我站在她身边——我等待,犹豫,然后,我把手放到枕头边,慢慢地,慢慢地,往里伸。

她睁开了眼睛,一把捉住我手腕,笑了。她咳嗽几声。

“亲爱的,你敢试这个,我喜欢。”她擦擦嘴,“手艺能过我这关的小姑娘,还没生出来!只要我不给,谁也休想拿。”她握住我的手,开始很用力,后来慢慢变成了抚摩。我打了个战,“天呀,你冷不冷!”她接着说,“来,宝贝儿,盖上这个。”她把织线毯子拉起来,披在我身上,“这样好点吧?亲爱的?”

我披头散发,头发遮住了眼,我从发缝间望着她。

“我真希望我死了。”我说。

“哎哟,”她说着爬起身来,“这说的是什么话?”

“那就希望你死好了。”

她面带笑容摇着头。“说什么疯话,孩子!”她说。从厨房里传来一阵难闻的气味,“闻到了?那是易布斯先生给我们做早饭呢。放一盘龙虾在你面前,看看谁还想死!”

她搓着双手。她的手发红,但松弛的手臂却是象牙一样的颜色。她是穿背心和衬裙睡觉的,现在,她扣上了胸衣,正在穿上那件塔夫绸裙。她用梳子蘸了蘸水,开始梳头。“呀啦,嘿嘿。”她一边梳,一边断断续续哼唱。我任由头发蓬乱,我透过头发望着她。她脚上的皮肤开裂了,大脚趾肿着。她的腿上几乎没有汗毛。她呻吟着,弯腰拉起袜子。她的大腿粗壮,永远有一条吊袜带留下的勒痕。

“好啦。”她穿戴好后说。有个婴儿哭了起来,“这会把他们都吵起来的。来,下去吧,乖孩子——来吧?——我给他们喂奶。”

“下去?”我说。只有逃走,我才会下去。我看了看自己,“这样就下去?你不把我的衣服鞋子还给我?”

或许我说得太激动,又或许,我脸上有一丝狡诈或绝望的表情?她犹豫了,然后说,“那件脏兮兮的衣服?那双靴子?哎,那是打粗穿的。看看这件真丝袍子。”她从门背后的挂钩上取下那件丝袍,“这才是夫人小姐们早上穿的。这儿还有一双丝软鞋,你穿上一定好看。穿上吧,乖孩子,然后下来吃早饭。不用害羞啥的,约翰·弗鲁姆不睡到中午十二点不起床,这儿只有我和绅士——绅士嘛,他已经见过你衣裳不整的样子啦,是吧!还有易布斯先生,他呢,亲爱的,现在你就把他当——当个叔叔来看就好了,行不?”

我转过身去。这房间令我厌恶,但我是不会这么衣冠不整地跟她去下面厨房的。她又连哄带骗了一阵,然后放弃,自己下去了。她用钥匙把门打开了。

我立刻走到放我衣服的箱子边,想拉起箱盖,箱盖关得很严实,而且结实。

于是我走去窗边,想把窗户推起来。我只推得动一到两英寸,卡着窗户框的钉子已经生锈,我想,如果我多用一点力,钉子就会松脱。可是,窗户狭长,窗框跌下来力道会很重,我仍衣冠不整。更糟糕的是,街上有人。我之前虽然想过到窗边求救——打碎玻璃,挥手,高叫——但我仔细看去,我看见人们的脸,他们灰尘满身的衣裳,他们背着的包袱,他们身边和脚下跑动的孩子和狗,这是生活,十二个小时前,理查德对我说,这生活艰辛,恶劣。这本来是你的生活,多亏萨克斯比大娘的好心,把你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