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第2/3页)

崔氏到底最后是自杀了?还是没自杀?是疯掉了?还是死掉了?不要小看这个结局,我认为要是为了衬托朱买臣奋斗历程的话,崔氏是羞愧得疯了还是羞愧得死了差别都不太大,但要这出戏的真正的主角不是朱买臣而是崔氏,那她是疯了还是死了的结局就非常之关键了,这不仅牵扯到这个女人的一生形象,还牵扯到朱买臣那个男人的本来面目,“人生自古谁无死”?但要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今天解读这个故事,就是为了不让朱买臣老婆的死,以及她死之前的光辉形象,被一种精神失常的假象给糊里糊涂地糊弄过去。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里有几个重要的疑点:

第一,朱买臣是汉代人,考得哪门子进士?《汉书》里有《朱买臣传》,明确写道朱买臣是汉武帝时期的人。考进士那是科举考试,而科举考试可是到隋文帝开皇二年才有的,那还差着六七百年呢?朱买臣想考到哪考去呀?不过话说回来,这在戏曲里也正常,京剧里连战国时候的苏秦都去考过状元。问题是这里为什么要把朱买臣的进取设置成科举考试呢?

原来汉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叫察举制,也就是说你有德有才,有了一定的社会声望,才会被地方基层政府层层推荐上去。在这种制度下要想脱颖而出,那要有好的名声,和不断的人生积累,不是一个阶段的奋发图强就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是要是这样的话,朱买臣在受到被老婆休掉的羞辱后,即使痛定思痛,也未必就能咸鱼翻身。而改成科举考试,这个故事就可以变成一个成功的励志故事了。崔氏就是朱买臣开始奋斗过程的那根导火线,是他命里注定要受的挫折,他只有经过被老婆休掉这一难,这一关,才能脱胎换骨,凤凰涅磐,走向辉煌和成功。换句话说,在戏曲里,朱买臣他老婆就是朱买臣走向成功的一个“托儿”!

第二个疑点,朱买臣被老婆休掉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他自己说的“算命的说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多,你跟我苦了恁许久(就是苦了那么久的意思),再过几年,可就该过好日子了。”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可笑,老婆要跟他离婚的时候,他找出来的理由不可谓不神奇,居然连算命的话都拿出来了,虽然后来果真是这样,也只能说是碰巧啊,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但在离婚的当时,可是一点影儿也没有的事儿啊。当然,这个我们可以不去管它,但从他的话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来,也就是崔氏跟他离婚的时候,朱买臣已经快五十了,就算他们二十岁结婚,事实上古人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人是十五岁,女人是十四岁,所以我们就算朱买臣穷,讨不起老婆,至少到二十岁也该结婚了。从二十岁结婚起,到四十几岁离婚,崔氏跟着他受穷,至少也受了二十几年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受不了,而就在朱买臣要考中进士前就受不了那份习以为常的穷了呢?要说是再嫁的老公条件好,她不过再嫁给了张木匠,又不是什么大款、大腕的;要说是跟朱买臣彻底没感情了,等到朱买臣做太守了,她怎么又肯违心地腼着脸又来求这个她已经没感情的男人的呢?

第三个疑点,朱买臣发迹后,崔氏既然肯腼着脸来找朱买臣,也就是说她已经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里子,甚至是脸皮、尊严什么都不顾了,怎么会因为一个“覆水难收”的智力游戏,就那么知趣地算了呢?疯了呢?这不符合一个悍妇、甚至是一个泼妇的表现嘛。说到底,在崔氏身上,体现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会有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朱买臣!

为了突出朱买臣的光辉形象,崔氏该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该舍弃的地方就舍弃,该被丑化的地方就被丑化,该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戏曲的故事情节在男权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之下,一切为了励志与奋斗的主题服务,一切为了朱买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务,可以说它就是一出那个特殊的男人时代的一出样板戏。所以虽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离奇,其实不过是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对婚姻生活里的男权主体意识没有半分的冲击。

所以就有了第四个疑点,朱买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么?有人会说,这不很清楚吗?她不是姓崔吗?事实上,朱买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烂柯山》和京剧《马前泼水》里叫崔氏,在元杂剧《渔樵记》里姓刘,在梨园戏《朱买臣》里她又姓赵。说老实话,我觉得让人愤怒的就是为什么朱买臣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写错过,而朱买臣的老婆在戏曲里大家就可以随便给她按个什么名字。有人会说,这种愤怒毫无意义嘛,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随便称呼的吗?这种事多了去了。本来也确实是这样,但在我看了《汉书?朱买臣传》之后,就觉得戏曲里这样对待、这样诬蔑这位没名没姓的朱买臣的妻子就尤其让人,最起码是让我觉得愤怒了。

《汉书 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是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我觉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戏曲的误导,那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