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胜利的阴影下 5.我真的是内奸吗?

德国战俘的下场都是非常凄惨的,其中最惨的应该是南丹麦的德军战俘。

丹麦和德国之间是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的。大家如果看过世界历史地图,就会发现,这两个国家的版图非常有意思,一会儿丹麦变大了,德国变小了,一会儿德国又变大了,丹麦变小了。比如1864年普丹战争后,普鲁士从丹麦抢走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两个公国。荷尔斯泰因公国全部人口为德国人,石勒苏益格的南半部是德国人,北半部是丹麦人。一战德国战败后,石勒苏益格地区举行公投,北半部回归丹麦。

“二战”时,德国出兵“保护”丹麦,并从石勒苏益格北部地区征了六七万的兵,这些兵有一大半都战死在东线战场上了,剩下的两三万人死里逃生从战俘营出来,回到故乡,发现这里又变成丹麦的领土了,而且丹麦政府说,所有在德军服过役的士兵,一律以叛国罪论处。这比在德国去参军回来还惨。这些人离开的时候,故乡是德国,他们是为德国参军的,等回来的时候,故乡变成丹麦了,他们莫名其妙就沦为叛国者了。

叛国者要接受怎样的惩罚?先是坐牢,然后是层层审查,即便侥幸能活着出来,也会被剥夺公民权和所有的选举权,养老金和医疗保障也统统没有,丹麦是一个福利待遇特别高的国家,但没有公民权的人什么都享受不到,一直到了40多年后的1989年,这些人都死得差不多了,丹麦政府才恢复了他们的公民权。大家不要忘了,最终,丹麦是“二战”的战胜国,可在战胜国里也有这么多活在阴影下的人,这才是“胜利的阴影”真正要谈的内容。

法国战俘的阴影就更大了,除了少部分用劳工换回来的军官之外,剩余的200多万战俘最后被放回来的时候,法国各地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侮辱战俘事件,侮辱的对象不仅仅是这些九死一生的战俘,还包括跟德国人合作过的人,以及跟德国人睡过觉的女人。

意大利也发生了同样的事。大家应该都看过托纳多雷大导演的《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女主角就曾经陪德国人睡过觉,她老公就是战俘,还在战争中被打断了一条胳膊,当她跟老公一起走在街上的时候,电影里除了那个小男孩对她表示同情之外,所有人都对他们怒目而视,因为在其他人眼中,战俘就是垃圾,陪德国人睡过觉的女人都不知羞耻,要被吐唾沫、泼粪、剃光头发、拉起来游街等。

当时,在西欧、东欧和南欧,都掀起了大规模的报复行动,人们对战俘和这些女人似乎恨之入骨,但究其深层原因,其实是因为人们心中埋藏已久的负罪感——战争期间,我没有参加过游击队,也没有流亡,我一直像寄生虫一样窝在这里,所以我心中充满了愧疚感,甚至是罪恶感,怎么洗刷掉心中的负罪感呢?那就是要寻找到发泄的目标,殴打那些战俘,羞辱那些陪敌人睡觉的女人。

法国人心中的罪恶感最重,他们不但打跟德国人睡觉的女人,后来甚至连跟美国人睡觉的女人也打。这听起来简直可笑,这可不是战败的德国和日本,而是身为战胜国的法国。美军解放了法国,法国人也曾经把鲜花和掌声送给美军,结果这还没过几天,法国人就受不了美军老跟法国女人睡觉了,但他们又不敢动美军,就把那些法国女人抓起来,涂油漆、泼粪、剪头发、扒衣服游街……

在当时德国和荷兰的边境上,设置了无数的关卡,就是为了审查从德国回来的荷兰战俘和劳工,要查他们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如果是主动的,那就立即以叛国罪论处。荷兰应该算是一个很自由民主的国家了,在对待战俘的态度上也如此草木皆兵。这就导致出现了大量非常非常冤枉的荷兰年轻人,荷兰被德国占领期间,德国人要求所有的荷兰大学生和高中生填表格,要么加入纳粹,要么就去德国做苦工。当然了,德国人没有迫害过荷兰人,因为他们觉得荷兰人跟日耳曼人是同一个种族,所以荷兰学生有权利自愿做出选择。大批的荷兰学生都是爱国的,他们坚决不肯加入纳粹,于是都被送去做苦工,结果等他们千辛万苦地回到祖国,却要接受层层严苛的审查,一个不小心就被扣上了叛国罪的帽子。

我看过一本荷兰人写他父亲的回忆录。当年,他父亲是一名荷兰大学生,班上所有的同学都坚决不愿意加入纳粹,也就是说,他们都选择了“自愿去德国当劳工”。他爸爸在德国当了四年劳工,九死一生,经常正在干着活呢,美军就来轰炸了,英军就来轰炸了。每次轰炸的时候,荷兰学生们就手牵着手,高唱荷兰的国歌,就算大家都知道自己随时会被炸死,但这毕竟是盟军的轰炸,大家就站在不断爆炸的烟火之中,兴奋地看着盟军轰炸德国。

终于,战争结束了,德国战败了,所有侥幸活下来的荷兰学生,激动地收拾起行李,返回朝思暮想的祖国,可刚一跨入边境,所有人就都被扣住了,要先回答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你去德国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他们当然不是自愿的,但当初他们都填了德国的表格,表明了自己是自愿去德国当劳工的。这些荷兰学生的下场惨极了,不断被报复,被羞辱。

在法国,还牵扯到一个特殊的问题,那就是这个人到底是法奸,还是就是个公务员而已。这个问题我到现在都还没太想明白,所以想在这本书里深入跟读者探讨一下。如果合法政府没有投降,流亡了,而你投降了,那你肯定是法奸。比如,所谓的法统政府——中华民国的正统政府是没有投降的,而是到了重庆去坚持抵抗,而汪精卫投降了,那他肯定就是汉奸,应该受到惩罚。可是,如果合法政府投降了,你跟着政府一起投降,你算不算法奸?

欧洲和亚洲都有非常复杂的情况。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君主立宪到底有什么好处,除了老百姓花钱养活你们王室,让你们从名义上代表国家,还有什么别的作用?首相和议会也都是人民选举的。结果在战争期间,这个制度竟然体现出意义了。在战后,如何评断一个国家是投降了,还是流亡了,剩下的人是坚持抵抗了,还是叛国了?在审判的时候,凡是君主立宪国家,这种问题都特别简单明了:比如荷兰的王室政府,国家的象征——女王流亡到伦敦去了,它肯定是没有投降的,所以你只要没有跟着王室一起流亡,没在荷兰当游击队,没藏起来,而是继续在荷兰做你的市长,做你的局长,那你就是毫无疑问的荷奸;还有挪威的国王也流亡了,这就代表着国家没有投降,所以人民就不能投降,否则就是挪奸,战后就要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