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爸爸

还有一点,我了不起的先生们。绝对不要拒绝一个白小子。经过没有月亮的炎热夜晚,你们满脑子都在琢磨谁会背叛你,也许是上帝,也许是凡人,但你们绝对不要拒绝一个白小子。你拒绝一个白小子,他喝你的男子汉汤【99】,辣得满脸通红,回到美国去,写文章说当地人给他喝羊头汤,调味料来自鲜血。你拒绝一个白小子,他说他来贫民窟是为了寻找节奏,带着你的四十五转唱片回英国,他发财,你却依然贫穷。你拒绝一个白小子,他会说是他杀了警长,懂不懂?然后任命你当副手,他跳上台,说黑皮、黑鬼、阿拉伯佬和他妈的牙买加人和他们的什么什么人不属于这儿,我们不希望他们待在这儿。这里是英国,是白人的国家,因为他认为黑小子永远不会读《旋律制造者》杂志。仅仅几周前,歌手在他希望路的家里,以最特殊的方式明白了这一点,当时他在为和平演唱会彩排。

仅仅几个星期以前。也许只是两周。歌手和乐队从清晨彩排到深夜。朱迪把他拉到旁边,说他正在唱的那句歌词“高压之下”【100】是民族党的口号之一,要是他唱出来,就意味着他站在了民族党一边,因此证实许多人的怀疑。他们重新排练这首歌,那个白小子也在。他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就像变魔术——噗!

——你从哪儿来,哥们儿?鼓手问。

——外面。

——克里斯带你来的?

——不是。

——你是《滚石》杂志的?

——不是。

——《旋律制造者》?

——不是。

——《新音乐快报》?

——不是。

——老黑奴种植园?

——什么?不是。

——凯斯·理查兹派你来拿大麻?全牙买加就没有谁的大麻比他的好。

——不是。

歌手来看这个白小子究竟是谁,他就这么冲进录音室,甚至没有像其他白人那样等在外面,白人通常像蚂蚁似的聚在外面,通常留着模仿脏辫的长发,戴着墨镜,身穿扎染T恤,说你们雷鬼哥们儿最牛逼,哥们儿有大麻吗?但这个白人的打扮不像在逃避一些什么和寻找另一些什么。歌手问他叫什么,但乐队等不及了,他回去继续彩排。白小子扇开大麻烟,就好像那是一群蚊子,他似乎屏住了呼吸。他时不时跟着节拍点头,但节拍之下的他和绝大多数白人都一样。他似乎在等待演奏结束。乐队不搭理他,不过等他们唱完那首歌,白小子已经不见了。

然后歌手像平时一样去厨房,拿个橙子或葡萄柚吃,发现白小子就等在那儿。他抬起头,但没有看歌手,他问,疯狂蛋头是什么【101】?没等歌手回答,他就唱了起来:他们疯狂,他们疯狂,就好像他必须感受歌词才能记起歌词。知道埃里克·克莱普顿几个月前怎么说你吗?那家伙,绝对是个人物,他登上舞台说,保持不列颠的白色。赶走所有黑皮所有阿拉伯佬所有他妈的牙买加人,你能相信吗?他就是这么说的,“所有他妈的牙买加人”!我操。他不是翻唱你的一首歌吗?事实证明你永远不知道究竟谁是你的朋友,对吧?歌手说他从来都清楚谁是朋友谁是敌人,但白小子继续说个没完,就好像他在自言自语。两名乐手走进厨房,诧异地发现那小子又冒出来了,就好像变魔法。哟,同胞,观光巴士把你撂下了吗,一名乐手说,但白小子没有笑,他甚至没有发出嘿嘿嘿的气喘笑声,白人不确定你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就会这么笑。

——上帝。上帝。上帝。你知道上帝的问题是什么吗?白小子说。我说的是耶和华、耶稣、雅威、安拉、耶神,无论你们叫他什么狗屁名字——

——请不要亵渎祂的无上威名。

——可上帝的问题在于,他需要名声,明白吗?对,注意、关注、认可。他自己说的,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我【102】。假如你不再关注,不再呼喊他的名字,那他就会不复存在。

——同胞——

——而魔鬼,他不需要认可,事实上,越不露声名越好。

——朋友,你到底——

——意思是他不需要被点名、识别甚至记住。要我说,你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魔鬼。

——喂,最后一班旅游巴士已经走了,你只能出去叫出租车了。快走吧。

——我可以四处走走。

——但我们正在排练,而且……等一等,今天没有旅游巴士来这儿。你他妈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从头到尾,歌手一言不发。都是乐手在提问。白小子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看窗外,看炉子,拿起一个葡萄柚。他端详了一会儿葡萄柚,扔了两下,然后放回去。

——所以那首《疯狂秃头》到底在唱什么?

——同伴,《疯狂秃头》唱的就是疯狂秃头。要是他必须解释他的歌曲,那他就会写一篇解释,而不是歌曲了。

——说得好。

——什么?

——康戈邦戈我呢?脏辫康戈邦戈我【103】。我的意思是说,我能理解《我打死了警长》,那是个隐喻,对吧?主义和对立?我想知道唱《撩起来》【104】那种甜蜜小情歌的男人上哪儿去了。是因为另外两个离开你了吗?所有人都有共鸣的大爱去哪儿了?《焚烧与劫掠》【105】?那就像《在马路上跳舞》【106】吗?你明白的,愤怒黑鬼的音乐。

居住在牙买加的黑人从小到大都不觉得“黑鬼”这个词有什么问题。从美国来的黑人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有个人说这他妈,但后面的话变成了喃喃自语。这说明白小子虽然不在自己的地盘上,既没有浑身肌肉也没有枪,却骄横得像一只孔雀,就好像这儿归他所有。就好像理所当然地谁也不会碰他,因为他是个白小子。我懂道理。我知道这种念头来自奴隶制。牙买加人喜欢标榜自己是全世界最有反骨的黑鬼,但实际上就算奴隶主带着六个或十二个男性奴隶走进森林,其中有几个是他仅仅几天前刚鞭笞过的,也不会有任何一个黑鬼对他做任何事情。

——新专辑就像乘着子弹似的飞向榜首。你到处都订满了,瑞典、德国、锤匠剧场、纽约市。你听不听美国电台?我是说,我对黑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你知道的,吉米·亨德里克斯,对吧?但你知道吗?吉米死了,摇滚乐现在就是摇和滚,深紫、巴赫曼-特纳超速、脑色拉外科手术。他们不需要任何人假模假式上台,冒充摇滚明星……《我的男孩棒棒糖》【107】,那是一首好歌,非常好,节拍特别好,我就喜欢她那个样子,闯进来,唱红一首歌,完后就走。你让我心醉神迷,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