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第2/2页)

王洛宾老先生晚年清苦,还是因为我们版权保护做得不够好。在那种情况下,他以作者的身份、拥有版权的身份,把他整理的那些新疆民歌,打包卖给了一家台湾的唱片公司,而且卖的价钱不高。当时可能不到二十万。这在当时遭到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的集体起诉,说这个是民族遗产,是中华民族遗产,不是个人的创作,不是个人拥有版权的,所以打起了官司,弄得大家心里都不太舒服。

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拿出当年最初的那些乐谱和歌单,上面清楚地记录着是新疆民歌,王洛宾整理。如果在版权上写你词曲,你就有权利处置所有版权,但是如果写新疆民歌,王洛宾整理,那你只拥有改编的一部分版权,而这个歌的真实版权是属于全民族的。这些歌曲依然还算是中华民族的遗产,版权依然在这里。但是依然要说王洛宾先生是一个杰出的流行音乐家,他整理了新疆民歌,给我们带来了那些美好的旋律,谢谢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