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晓松说——历史上的今天》来到了2月7日。今天是乾隆的忌日。1964年的今天,伟大的披头士乐队第一次在美国亮相,轰动美国。1947年的这一天,杨子荣活捉“座山雕”。

| 乾隆去世 |

乾隆爷活了八十九岁。中国十几个朝代,前前后后全算上,乾隆爷是所有皇帝里面最幸福的一位,他都幸福得不行了,所以他管自己叫十全老人,十全十美,这人生已经太完美了。

他长得还行,文治武功都不错,当时他所在的又是太平盛世,他爷爷开创盛世,他爸爸拼了命治国,每天批各种奏章,活活给累死了,等到他登基,坐拥这么富裕、强大的国家,没发生过农民起义,也没发生过外国人来侮辱。当时英国马嘎尔尼使团,还得在路上给他跪着,完全没有后来的嚣张。所以乾隆爷那时是天朝上国的大皇帝,而且还长寿,以至于他自己当皇帝都要当腻了,说我爷爷康熙爷才当了六十一年皇帝,我就别超过我爷爷了,当六十年吧,跑去做了太上皇。结果又是中国十几个朝代以来,当太上皇最幸福的,因为很多太上皇不幸福,被打入冷宫,甚至被害死。最倒霉的太上皇就是宋徽宗,当了太上皇也没跑了,最后给弄到北方贫病而死。乾隆爷,当皇帝的时候是最幸福的皇帝,等当太上皇又是最幸福的太上皇。

虽然皇帝都不缺女人,但是由于金庸的描绘,导致我们对乾隆爷和香香公主那一段特别熟悉,说他多么宠爱香香公主。香香公主应该是金庸先生笔下最美的女子,描写得简直就是人见人倒,谁见着谁都走不动道那种美。我看金庸小说看得最惆怅的一段就是看到香香公主殉情自尽,陈家洛十年后去祭奠她,念那段“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当时我年少的心都要碎了。香香公主真人应该也很美,圆明园里有一个景,专门就是为香妃而建的。传说因为香妃闷闷不乐,想念家乡,乾隆爷命人专门给她造了一个大水池,能倒映两边墙上的景,香妃坐在香妃亭里就能看到水中的故乡。但承造的洋人都没见过香妃故乡,就弄了一条巴黎大街在那儿倒映。可见乾隆爷对香妃非常宠爱。

乾隆爷非常幸福,圆明园从很早就开始建,建了一百多年,他爷爷他爸都没享受到完整的圆明园,只有他享受到了最美好的时代。乾隆去过紫禁城的次数屈指可数,几乎一辈子都在圆明园里待着。每天莺歌燕舞舒服极了。圆明园还有一个景是他种地用的,学农民在那儿种种地。

而且他是走得最远的一个皇帝,六下江南,他之前没有一个皇帝走这么远跑出来玩。宋徽宗走得远,但那是没办法,叫人绑走了。乾隆爷是一个大团队,一堆美女唱着歌,一路上各种欢迎的人,吃美食、看园林,到江南看见什么回头就在圆明园里做一个,看见狮子林在圆明园里来一个,看见曲院风荷也照样造一个。反正就是到南方不断带走钱、带走美食,连景都一块带走了。

我一直觉得做皇帝是很痛苦的事情,但乾隆皇帝这一生享了一辈子福,而且还长寿。没看见任何的糟心事,糟心事都让他的子孙们给看见了。他死了以后,这清朝就开始每况愈下,先有农民起义,又来了英法联军八国联军,连日本人也来了。乾隆爷享受了中华民族最美好的时代,没有看到中华民族的屈辱,过了最幸福的一生。

| 披头士在美国纽约首演 |

披头士乐队是我的超级偶像,我想应该也是全世界所有音乐人的偶像,每当大家写不出好歌来的时候,就感慨地说为什么写不出好歌来?因为好听的旋律都被披头士写完了。旋律大师、和声大师都在这个乐队里,歌词写得好,琴弹得也好,唯独唱得一般,但是合唱就非常好,非常阳光。披头士的旋律极为丰富多样,他们是极少数能做到每张专辑都有创新,每张专辑都有探索,而且都非常好听并且越来越完美,怎么玩怎么有,不像很多做唱片的人这张特好,下张就完了。迄今为止,披头士乐队的唱片销量仍然排在世界第一。

1964年的今天,披头士乐队在美国亮相。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无论什么流行都必须在美国火起来,哪怕原本不是美国的,但都必须在美国火起来,披头士也不例外。当时他们在美国火起来之后迅速成为全世界最红的大明星,大家如果能看到那些纪录片,就会看到那个场面盛况空前,美国人民都疯了,尤其美国姑娘们。

美国人本来就在文化上非常崇拜英国,比如到美国说英国口音马上就特受崇拜,就跟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有一些女孩儿一看到对方说台湾口音的国语,马上就觉得他好有文化。说一口英国口音在美国骗姑娘是极为容易的。美国的各种选秀节目,总有一个评委,说一口地道的英国口音的英语,他去点评的时候,大家就觉得,哇,好权威!

英国的流行音乐一直在美国占有巨大的地位,一直到今天也是。美国对其他的国家都不了解,都无所谓,但是对英国的文化特别追捧,前两届奥斯卡的最佳影片都颁给了英国人,《国王的演讲》和《艺术家》都是英国人的,现在在好莱坞最横行的大导演也几乎都是英国大导演。美国对英国的东西简直无抵抗力,所以当年披头士就是横扫整个美国,美国人民完全疯狂,所到之处是所向披靡,美国女歌迷迷到了趴在地上去剪下他们走过的地毯,拿回家贴墙上。披头士在美国流行音乐的地位是崇高的,且不说销量是第一名。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美国革命的时候,披头士是非常重要的革命偶像之一。那时候披头士乐队已经解散了,可是他们写的那些歌,年轻人依然在唱。约翰·列侬去世的时候,全世界都在悼念,简直到了最疯狂的地步,全世界每个角落都一起唱他们的歌。

1985年,全世界有一次有史以来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演出Live Aid(拯救生命),我不停地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大师辈出年代,在流行音乐界也是。那一场演出在伦敦跟费城同时举行,都是从中午就开始演,一直演到很晚,十几个小时。那个标志是像非洲的一个图形做成一把吉他,因为当时非洲发生大饥荒,一个英国的乐队建议说全球的大明星一起来给非洲赈灾义演,那个乐队因此也得了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个演出在网上也能看到,碟也能买到,大家可以看到那个大师辈出的年代是多么牛。因为巨星太多,放不下,之后怎么办呢?只好俩大腕儿俩大腕儿地一块演,那场演出我看过无数遍,俩当时如日中天的大腕儿合唱一首,菲尔·科林斯打鼓,斯汀弹贝斯,两人合唱了一首Every Breath You Take(《你的每一次呼吸》)。然后滚石主唱米克·贾格尔和蒂娜·特纳一起上台合唱,唱的时候贾格尔还突然把蒂娜·特纳的裙子扯掉了,全场都要疯了。麦当娜那时候如日中天,独唱了三首,已经是最高的待遇了,那是她最年轻、最热烈的好时候。最高潮就是开灯的时候,那种大型音乐节从白天开始演,一直演十几个小时,所以最大的腕儿不是在最后压轴,因为最后已经很晚很晚了,最大的腕儿都是黄昏开灯的时候,就是天刚开始暗下去,前面都演完了,啪,一开灯,谁在那儿,谁就是最大的大腕儿。大家就在那儿等,看到底是谁,要知道当时全世界大明星都在这里,啪一开灯,看见保罗·麦卡特尼坐在那儿,弹了一架白色的钢琴,唱了一首Let it be(《顺其自然》),说明他的地位到了最崇高的地步!到今天,依然是作为最崇高的地位出现,大家一看他在那儿坐着,全场都疯了。一直到这次的伦敦奥运会,大家都看了奥运会的开幕式,那么多英国大腕儿,最终还是他在那里,还是他,虽然已经很老了,但是依然很厉害。这就是披头士乐队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是举世无双的,也没有第二个人能比,他们也是我最敬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