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亚尔塔到瓦哈卡(第2/7页)

来之前看过墨西哥作家写的几本书,那时我就隐约感觉到了这点。我看的是(或者想看的是)帕斯[1]的《孤独的迷宫》和富恩特斯[2]的《我爱的外国佬》,但哪本都读不到一半就扔开了。作为读物没什么趣味固然是个原因(自不用说,这些书的文学价值因为我觉得没趣而减少的可能性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不存在),但同时也是因为我半叹息着认为“那或许是那么回事”。他们在那些书中写的,说到底,在我看来不外乎是重复同一事实,即“这是墨西哥,这是墨西哥人,这是墨西哥,这是墨西哥人……”旅行前一一看这东西,旅行岂非无从谈起了!老实说。而且,假如墨西哥这个国家果真要求本国的文学和文学家作如此切实的自我规定、自我解析,那未免也太不像话了,我觉得。

最初十天我是独自旅行。我从洛杉矶乘飞机抵达太平洋岸边的旅游城市巴亚尔塔,再从那里乘大巴沿着海岸前行,在瓦哈卡这个内陆城市同驱车从美国本土赶来的摄影师松村映三碰头,之后两人结伴旅行。看望住在墨西哥的父母的阿尔富雷特·伯恩巴姆也在大约十天后加入进来。阿尔富雷特操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作为我真是求之不得。

但反正开头十天时间我是独自旅行的。回想起来,背着背囊独自旅行实在是久违的事了。学生时代常这样旅行来着,婚后也常和老婆两人背着背囊旅行。但某一天老婆向我宣布:我也上年纪了,再不能、也不想这样旅行了!往后我想住像样的宾馆(有淋浴用的热水,卫生间有抽水马桶,铺着没有跳蚤和虱子的正规床单),再不愿意背着十公斤重的背囊,从公共汽车站走到火车站了。毕竟体重只有四十二公斤!是的,她说的是有道理。就那种旅行来说,我们是多少上了年纪,再说做那种穷酸旅行的意义也不复存在了。因为现在不同过去,又不是没有钱。

自那以来,我们便不再背背囊,而是提着SAMSONITE旅行箱,租用中型小汽车,住着不很差的宾馆,在不很差的饭店里吃饭,给行李工和女服务生不算少的小费——如此这般开始了世间普通的旅行。旅游指南也告别了面向斯巴达式学生的《LET'S GO》系列,而拿起了例如米其林那样的多少像样的版本。这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生的一大转换,也许你会称为堕落。但不管怎样,年过四十以后,至少在旅行方式这点上,我们大体成了成熟的大人。

可是这回,惟独最初十天我实行的是过去那种贫穷的背囊旅行。在巴亚尔塔机场下飞机背起背囊之时,坦率地说,我不由心生感慨:噢,就是这样的!其中确有自由的感觉。那是挣脱“自己”这一立场的自由,挣脱一种职责的自由,挣脱经年累月形成的自我自身的自由。这种自由感包含在我肩头背囊的重量之中。放眼四周,认识我的熟人一个都没有,我认识的人也一个没有。我所携带的全部装在背囊里,能称为自己所有物的仅此一件。

我带来了新买的随身听和几盒磁带,以便旅行路上听。也带了几本书。因为我无从判断在墨西哥旅行时想听怎样的音乐,所以从所有种类中大致拿了几盒塞进背囊。B52'S带来了,克拉伦斯·卡特带来了,斯坦·盖茨带来了,塞隆纽斯·蒙克带来了,凯思林·巴特尔的莫扎特带来了,巴赫的平均律带来了,“南天群星”和井上阳水也带来了。但其中最想听的,无论怎么说都是从CD辑为九十分钟磁带的纳尔逊精选歌集。希望不要因为我一边在墨西哥旅行一边听纳尔逊的老歌而指责我,希望不要认为我村上是个没有思想性的、往后看的、以怀古为情趣的作家(弄不好是有这个可能,但希望不要把这篇文章都牵连进去)。我之所以一直听纳尔逊的磁带,说实话是因为旅行期间一直在看纳尔逊的传记。

倒是同墨西哥旅行几乎无关,可这本书极为有趣,看得我相当投入。众所周知——也许并不周知——纳尔逊作为热门电视节目“快乐的纳尔逊”(日本也在星期日中午由NHK[3]播放)的儿童角色,从懂事时起就赢得了全国性人气,走上歌坛之后成了直追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超级走红歌手。不过,他对于自己仅仅被视为英俊的偶像歌手这点常常怀有不满,而始终认真追求着音乐的阅历。在甲壳虫出现前后的1960年代,音乐风潮急剧转向,纳尔逊的人气发生下滑,即使在那以后,他也在默默追求着自己的拿手节目,坚决拒绝作为老歌歌手站在公众面前,为此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音乐会上受到数万观众的谩骂。他便是那样顽固地拒唱往日走红的歌曲,纵然有此遭遇,他也并不妥协。他写了《花园晚会》来寄托那种炽热的情怀,他在歌中这样唱道:“如果除了回忆无歌可唱,我宁愿当卡车司机(If memories were all I song, I'd rather drive truck)。”《花园晚会》畅销一百多万张,纳尔逊于是重放光彩。

尽管重放光彩,但也不可能一切大功告成。现实人生不同于好莱坞影片。现实人生乃是恼人的每况愈下的行程。纳尔逊后来被离婚问题及由此带来的财产纠纷搞得心力交瘁,最后死于飞机事故。生前他对朋友这样说过:“有两种死法我不愿意碰上,一是空难,一是火灾。”然而在乘私家飞机时,机舱起火把他烧死了。死时,他剩下的惟有债款。

在墨西哥旅行时我看的就是这样一本书,同时倾听可怜的纳尔逊在一点都不可怜时唱的无数天真烂漫的走红歌曲。

不过,在墨西哥乘大巴旅行途中听音乐不是一件简单事。因为墨西哥的大巴不存在安静这一因素,里面几乎百分之百播放墨西哥音乐,而且不是马马虎虎的音量,而是大音量,震耳欲聋。所以,随身听的耳机往耳孔塞得再深,我要听的音乐中也还是有墨西哥音乐混进来。起初我尽可能把意识集中于“我的音乐”,但听到半途被迫作罢,只有躺在海边或步行时才听磁带。

这对我来说是个大大的误算。因为我原本计划在每天长达五六个小时的大巴行驶时间里随心所欲地听喜欢的音乐,极为乐观地以为这样一来,长时间的大巴之旅能变得容易忍受,岂料这番谋划转眼便一败涂地。五六个小时里,进入我耳孔的全是持续不断的墨西哥民谣:铿锵铿锵铿铿锵铿锵铿锵铿铿锵、泰基埃罗、米亚毛尔、铿锵铿锵铿铿锵。或许你说那也没什么嘛,不是说入乡随俗么?把当地音乐作为那里的存在之物好好受用不就行了!也许是那样吧,我起初也是那么认为。可是我要说,一天六个小时不得不听不明所以的墨西哥民谣,正常人无论是谁脑袋都要出问题。比如乘新干线从东京去广岛,车厢老是用大音量播放演歌[4](或者皇后合唱团[5]),你不认为自己会不胜其烦?至少我会。若真如此,绝对不乘什么新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