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官,问法 兼替农民马随意说话(第2/2页)

如果事实上连跃入水中救起二人者,排不上表彰名单的也还多多,那么马随意被摈除在名单之外自然毫不奇怪。

但这样的人不是算上马随意总共才六名么?

如果预先不了解马随意二十余年间已救起过二三十人,那么马随意前去请求补发给自己一份证书后,对其稍加一点调查了解是不难的吧?派个办事员到他村里去打听打听不就清楚了么?

如果事情这样去做:了解之后,鉴于马随意二十年间救起过二三十人的一贯事迹;鉴于他在“那一次”毕竟也救起了二人这一事实,派个人再到村上去补发给他一份证书,不是更加证明自己们倡导见义勇为的真诚么?不是很给自己们的干部形象添分么?

然而竟不。

为什么?

还不是官本位的思想在头脑中作祟?

我们拟定了五人就五人!

我们说了“只有跃入水中”营救才配表彰,那就是金口玉言的“圣旨”!

但我倒要再问了:倘马随意本人即你们镇干部中的一位,或与什么高高在你们之上的大干部有着亲密的关系,他还会落到既救了人又遭讥笑的尴尬之境么?

但我倒要再问了:倘有一位比你们大的官,哪怕官职比你们只高半级,哪怕是以商量的态度向你们建议——对于这个马随意,还是给以表彰的好,你们仍会固执己见么?

但我倒要再问了:你们主持的若是别的大会,若有一位高于你们的干部该在名单上而没被宣报其名,该被请上台而竟被冷落台下,并且陷于了大的窘况,你们将会如何?再三再四地检讨赔礼道歉唯恐不及吧?

而一个普通农民,伤了他的自尊又怎样?哼!

这是否便是你们的心理?

我们是镇里的官,既然我们已经定了大会只表彰五人,改成六人也不是不行——但要看谁要求我们改,为什么人改——马随意,一个普通的农民,拉他的倒吧!谁管他以前救过多少人!

我们是镇里的官,既然我们已经“统一了意见”了——“跃入水中营救的才算数”,那也要看为谁修正这一前提——马随意,一个普通的农民,他有什么资格!那我们官的话还有斤两么?那我们定了的“原则”还是“原则”么?谁管他表彰会上出丑没出丑!

这难道不是你们冰冷的理念么?

你们在事后,即马随意成为败诉的原告的一年多之后么?

明明早就能意识到但自己们的面子才更重要!哪怕换一种做法一点儿也不损害你们的面子反而会使你们形象可爱些!表面上看,马随意败诉了,但你们就因而光彩了么?工作方法被裁决在“并不犯法”的界线,如此之低的水平有什么光彩的?

我还要质问一审二审法院:法律上没有条文可依,法律之外是否还有情理?法官都是只懂法理不懂情理之人么?法庭是那种只讲法理根本无视情理的地方么?

果而如此,法律上还制定了庭上调解庭外调解两条干什么?

我很奇怪两级法院为什么在此事上都不进行调解?

站在情理的正确立场上,切身想象一下一个救过那么多人的农民的感受,劝镇里的干部们做得像点儿干部的样子——这么调解是否竟有损了法律的权威呢?

当然,这就需要将一个农民和一些镇干部,看成同样有尊严同样在乎面子的人……

却分明的没有这样做。

于是——一个一向以救人为天经地义之事,一向救人并不图名图利,并且在一次落水事件中救起了两个人,并且在自尊心受了严重伤害的情况之下一如既往地还救起过人的——普普通通的农民,被中国的两级法院宣判败诉——他仅想讨回一点点自尊心的要求,是法律不予支持的!

而这一切竟是由倡导见义勇为的一次表彰大会引发的!

是否太具讽刺意味了?是否太黑色幽默了?

而我不禁联想到另外一些事,都是从电视里看到的真实的事:

交通警察以维护交通规则为由,阻拦一辆马车的通行,不顾车上躺着呻吟不止的孕妇,结果造成人命死亡……

门卫以正在执勤站岗为由,对发生在面前的光天化日之下的强奸暴行熟视无睹……

传达室工作人员以“内部电话不外借”的“规定”为由,拒绝危难者的哀求……

港口官员同样以“上边有规定,先交钱后出船”为由,面对跪于眼前的渔民家属们冷若冰霜,结果渔民们只有在风暴中葬身大海……

医院为了实行救死扶伤,在从血站取不到血浆的紧急情况之下,向武警部队求援,抽取四十余名武警战士的鲜血使孕妇母子的生命得以双全,但却要受通报处分,因为违反了有关方面的规定……

什么规则、规章、规定,难道不都是人定的而不是“上帝”定的么?难道不是人为了人才定的么?但在某些中国人那儿,尤其在某些中国的大官小官那儿,却仅仅成了“权”意识的一部分。成了冰冷的东西。

冰冷到什么程度?——冰冷到仿佛高居于人性和人道原则之上!

有时甚至连绿豆粒大的几个官甚或仅仅一个官的一句话,也似乎足以具有“铁律”的意味儿。在它面前,某些事变得极为荒唐了;在它面前,情理常被颠倒了;在它面前,普通人蒙受了天大的委屈而无处可诉;在它面前,有时连人命也仿佛不算什么了!

这些中国人,这些官们,多像俄国作家们笔下沙皇时代那些丑陋而又愚蠢的冷酷的人物和握权小吏!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使他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不该有什么另外的东西是高于人道和人性原则之上的;为了使人道和人性原则居于神圣,现存的一切规则、规章、规定,其实都是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灵活的事情……

或许,我不值得又激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