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后的日子

确诊之后,父亲又在家中住了两年。随着他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人也越来越心神不定。那两年,母亲真是过得很不容易。帮助父亲整理著作的友人开始住在我家,以减轻母亲的压力,同时与母亲共同处理父亲的困惑。

有时候,父亲似乎是完全清醒的,依旧灵敏而健谈。情绪平静时,他也能谦和有礼地对待母亲。尽管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母亲还是不想失去父亲。

但1996年的一个雨夜,父亲晕倒在公寓外的大街上。一辆警车将他送进医院,他髋部移位。从手术的麻醉中醒来后,他几乎失去了记忆,不仅忘记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连自己住在哪儿也不记得了。

几周后,他想起了一些事,也隐约意识到自己的情况。但毫无疑问,那场麻醉后,他的认知能力明显减弱。手术后,他进了康复中心。之后,因为情况的急剧恶化,我只得将他送进疗养院。

这些安排基本都由我独立做出。尽管我还有个姐姐,但她40年前就已搬离波士顿,和丈夫在中西部地区定居。她的两个孩子如今都已成人,但她丈夫那边还有个大家庭,无数责任和义务让她根本无暇顾及远在马萨诸塞州的这些事。除此之外,父亲也任命我为他的合法监护人,让我逐渐适应各种事宜:从选择合适的疗养院、计算必要开支,到之后做出攸关他健康的一系列决定。当然,做其中的大部分决定时,母亲都会尽力指导我。

在随后的一个月里,母亲把我叫回家,帮助她整理父亲的信件和一些别的文件。数年前,他曾把大多数病例和与其医疗事业有关的文件寄放在我家。如今,它们仍躺在那些密封完好、我从未开启过的箱子里。但在客厅一角的那个金属档案柜里,他还放着一些别的文件。

浏览这些文件时,我找到一张父亲儿时的照片。照片是1912年拍摄的,当时,6岁的他穿着紧身裤和长袖衬衫倚在他父亲身旁。他父亲穿着一身颇为正式的西装,圆领衬衫上还打了个又大又厚的领结。父子俩手牵着手。如今,照片边缘已经泛黄。

我母亲比父亲年长。父亲进疗养院时已90岁,母亲则已92岁。她虽然身体越来越孱弱,却仍是个相对健康的女性,头脑清晰,思维敏捷。但在父亲不得不进疗养院的那一刻,我在她眼里看到了从未有过的失落。那周晚些时候,我们同坐在她卧室时,她的目光越过我,远远地投向窗外,穿过河流,越过剑桥的无尽蓝天,久久回不过神来。我只得提高音量,她这才意识到我还在跟她说话。我把找到的那张照片给她看,她说:“你祖父很英俊。但我见过的男人中,还是你父亲最帅。”

拍摄这张照片的10年前,我的祖父来到了美国。当时还是20世纪初,父亲进疗养院时却已近世纪末。祖父在乌克兰的一个村庄长大。当时,乌克兰还是俄国的一部分。他到美国两年后,我的祖母也登上了一艘从鹿特丹开往波士顿的船。

祖母抵达美国时,祖父虽然已是一名裁缝,却几乎挣不到什么钱。因此,她想方设法地租下一间小店面,卖些鸡蛋、牛奶、冰棒,以及当时有“补药”之称的苏打水和其他杂货。我至今都未弄明白,她到底是如何办到这些的。小时候,我住的地方离祖母很近。她住在罗克斯伯里的西弗街,周围几乎都是犹太人。直到最近几年,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我进哈佛念大学后,有时也会在周五晚上去看她。

在我看来,祖母就像一个从《圣经》里走出来的女人,她为我点亮前行的烛火,为我祈祷、给予我祝福和丰盛的晚餐。即便我已经21岁,她仍会在离别时往我口袋里塞好时巧克力。

1964年,成为波士顿公立学校的一名教师后,我会偶尔在下午或周末时带着学生去她家。我的学生都是黑人小孩。祖母搬到这片社区时,还很仇视黑人。所以,刚看到我的那些学生时,可把她给吓坏了。但八九岁孩子的天真烂漫和甜美可人,很快便消除了她的偏见和恐惧,他们用纯真赢得了她的心。她替他们做美味佳肴,像宠爱我一般宠爱着他们。当然,他们也会得到好时巧克力。

偶尔,我也会带学生们去我父母家;祖母去世后,就去得更勤了。母亲越来越喜欢某些孩子,有时还会约几个女孩子一起逛街,然后再把她们带回家喝茶。后来,父亲曾帮助我的一些学生进入大学。

20世纪60年代,我的很多朋友都是政治反叛者,似乎都一度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和他们一样,我也常常强烈反对父亲的观点,有时还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烦恼和意料之外的伤害。偶尔,他也会对我十分苛刻。但即便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我的政治信仰发展到最激进强烈之际,我也可以十分肯定,且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不安之时,我仍然能向父亲求助,他永远都会坚定地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然而,岁月流逝,我发现自己卷入了越来越多的政治辩论,也不得不经常出差,有段时间我并没有经常去看望父母。那也是我一心著书的几年。写作让我没有时间(或者说,给了我认为自己没有时间的借口)给予父母他们应得的关注。

如今,父亲进了疗养院,母亲则越来越足不出户,在护工们的照料下成天待在家里。我对前几年错过跟他们在一起的机会而感到悔恨不已。父亲辩才渐失时,我最想做的事,却是跟他说话。但随着他的记忆力越来越差,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大事似乎全被他忘掉了,我只能竭尽所能帮他回忆往事。

父亲的一生丰富而多彩。他曾在职业选择的重要时刻,做出极有戏剧性的转变。他童年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南波士顿度过的,因为祖父母从俄国来到这里后,首先便在那里安顿下来。随后,他在罗克斯伯里度过了少年时代,就读于波士顿英语高中。1923年被哈佛大学录取后,身为大一新生的他靠在波士顿南站做冷饮柜台售货员来维持日常开销。因为住不起学校里的宿舍,所以那年他只得选择通勤,住在罗克斯伯里的家中。上大二后,父亲开始住在哈佛园的斯托顿堂,替有钱的同学辅导。照他的说法,那些人经常旷课,“喝得烂醉如泥”,似乎离了他就没法通过考试。

大学期间,父亲沉浸在了文学的世界中。他告诉我,他尤其钟爱伊丽莎白时期的诗歌和戏剧,却主修心理学,大四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一个名叫“麦克莱恩”的精神病院实习。在此期间,他还以照顾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经历为基础,写下了名为《宗教与疯狂》[1]的荣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