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二十七章 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常听人说,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据我切身体会,这种邪恶而非人道的、乖戾而粗暴的勇敢,每每伴有女性的软弱。有些人暴戾恣睢,却动辄流泪,且是为鸡毛蒜皮的事。费莱阿的暴君亚历山大[1]容不得剧院里演悲剧,生怕他的臣民们看见他为赫卡柏[2]和安德洛玛刻[3]的不幸遭遇悲叹伤心,而他本人却冷酷无情,每天杀人不计其数。是不是心灵的软弱使他们变得如此仁慈?

当敌人任我们摆布时,我们就英勇不起来了(遇到抵抗,人才变得英勇),

只爱杀抵抗的公牛[4]。

——克劳迪乌斯

可在欢庆胜利时,怯懦就加入进来了,既然不能扮演这第一个角色[5],那就甘演第二个角色,大肆屠杀,让双手沾满鲜血。胜利后的大屠杀往往是民众和辎重军官们干的;在民众战争中,之所以会发生无数闻所未闻的残暴行为,那是因为民众想锻炼自己,他们觉得在别的方面逞不了英雄,就组织起来,大肆杀戮,直至血染双肘,把脚下奄奄一息的身体撕得粉碎:

怯懦的狼、熊以及所有最卑劣的野兽,

猛烈扑向垂死者[6],

——奥维德

犹如一群胆小如鼠的恶狗,没敢在野外攻击野兽,就在家里撕咬它们的皮肉。是什么使得我们现在的争吵变得鲜血淋淋的呢?我们的祖先只进行一定程度的复仇,我们却从最极端开始,一上来就大杀大砍,如果说这不是怯儒所致,又是什么呢?众所周知,打击敌人、使敌人让步,与结果和杀死敌人相比,前者更显得英勇无畏,更表现出对敌人的蔑视。此外,复仇的欲望更容易得到满足,因为复仇仅仅为让人感到我们在复仇。因此,我们不会向一头咬伤我们的野兽或一块击伤我们的石头发起进攻,因为它们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把一个人杀死了,他不就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了吗?

布亚斯[7]对一个恶人喊道:“我知道你迟早要受惩罚,可我怕是看不见了。”他抱怨奥尔霍迈诺斯人[8]惩罚利西斯库斯对他们的背叛惩罚得不是时候,因为对此惩罚感兴趣的并且可能从中得到快乐的人已经一个不剩了。复仇也一样。当复仇的对象已感觉不到复仇,这样的复仇就失去了意义,因为,正如复仇者想从复仇中获得快乐一样,被复仇者也应该从中得到痛苦并感到后悔。

我们常说:“他会后悔的。”可是,我们朝他脑袋上开一枪,还能认为他会后悔吗?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一枪打死他,他倒下时会心怀敌意地朝我们做鬼脸,他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对我们不满意。让他迅速而毫无痛苦地死去,这是给予他人生最大的恩惠。我们要东躲西藏,避开法官的跟踪追击,他却安安静静,无人打搅。杀死他,有利于将来不再受他的进攻,却不利于对他复仇:这样做,惧怕多于无畏,谨慎多于勇敢,防御多于进攻。显而易见,这背离了复仇的真正目的,有损于我们的名声;这是怕他活在世上,还会向我们发起进攻。

你杀死他,不是为了对付他,而是为了保护你。

这种做法,在纳森克王国是毫无用处的。那里,不仅军人,而且手艺人吵架也都动剑动刀。谁想格斗,国王决不会阻拦,若是贵族决斗,他还会在一旁观战助威,决出胜负后,会赏给赢者一条金链子。然而,如若别人也想获得那条金链,可以同受国王赠与的人进行决斗;一场战斗刚刚结束,又有好几场战斗在等待他。

如果我们想堂堂正正地永远控制敌人,对他们为所欲为,那么,看到他们摆脱我们的控制,比方说,看到他们死去,我们会非常恼火。可我们却更想用稳当的方法来获胜,而不是决斗一场;我们在争吵时更重视结果,不重视荣誉。阿西尼乌斯·波利奥[9]是个有教养的人,他也犯过同样的错误:他写了篇批驳普兰库斯[10]的文章,但等他死后才发表。这与其说是在冒险发泄怨恨,不如说在向一个瞎子做蔑视的手势,向一个聋子说侮辱的话语,在进攻一个没有感觉的人。因此,有人批评波利奥说,只有淘气的孩子才会同死人战斗。对于一个想以文章进行反击,不希望看到对手立即死去的人,面对波利奥的做法,除了会说他喜欢争论但又软弱无能外,还会说他什么呢?

有人告诉亚里士多德某某人说了他坏话,亚里士多德回答:“他可以做得更过分,可以鞭挞我,只要我不在场。”

我们的祖先受了侮辱后只满足于反驳,受了驳斥便给予回击,如此而已。他们英勇刚毅,对活着的和受我们攻击的敌人丝毫也不怕,而我们看见敌人活蹦乱跳,就吓得浑身打颤。现在,我们不是奉行一种漂亮的做法,对伤害过我们或受过我们伤害的人,一律紧追不放,把他们置于死地吗?

在格斗中,我们还引进了一种做法,让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们身边,这也是一种卑怯的表现。这在从前是决斗,而现在称战斗和搏斗。发明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独:因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11]。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当你处境危险时,能带给你鼓舞和安慰。从前让第三者在场,是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和背信行为,为了给战斗的命运作证。可是,自从第三者们加入战斗以来,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当观众了,因为怕承担缺乏感情或胆量的罪名。

借别人的力量和胆量来捍卫自己的荣誉,我觉得,这种做法不仅不公正,不体面,而且对于一个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命运同第二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每个人冒的风险够多的了,怎能再为另一个人去冒险!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卫自己的生命已很艰难,怎能再让旁人来危及宝贵的生命!因为二对二交战,是互相捆在一起的格斗,除非事先明确商定照相反的规则行事。如果你的助手倒下,你理所当然地要面对两个人。有人说,这二对一的攻击是怯懦的攻击,确实是这样,这就好比你自己全副武装,攻击一个只剩一截剑的人,或者你自己安然无恙,攻击一个身受重伤者。但是,如果你这个优势是在战斗中赢得的,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力量的悬殊和不等只是在战斗开始时应该考虑。再说,你要责备就责备命运吧。当你的两名助手已受伤致死,你一个人要对付三个人的时候,对方对你的优势是无可指责的,正如在战争中,当我看见敌人同我们的一个人肉搏,我会理所当然地刺敌人一剑。根据人际关系的准则,哪里有两军对峙(例如,我们的奥尔良公爵向英格兰国王亨利挑战,一百对一百,阿尔戈斯人和斯巴达人作战,三百对三百,贺拉提乌斯兄弟与库里阿提乌斯兄弟之间的战斗[12]是三对三),每一方的人数再多,也只被当作一个人看待。哪里有人相伴,运气就要搀和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