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河

1931—

流沙河,原名余勋坦,四川金堂人,著名诗人。1948年开始创作,著名作品有诗歌《寄黄河》、《草木篇》等。现有《流沙河诗集》行世。

蟋蟀国

小鸡养一群又一群,到头来一只只果了芳邻饿狗之腹。心伤透了,烧掉竹编鸡笼,誓同羽族绝缘。这是批林批孔那年的事了。我家小园,鸡踪既灭,夏草秋花,次第丛生。金风一起,园中便有蟋蟀夜鸣。古语云:“蟋蟀鸣,懒妇惊。”惊什么?惊寒衣之犹未备也。明代文人记京师童谣云:“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蒲松龄据此写悲惨的蟋蟀故事入《聊斋志异》。《诗经》咏及蟋蟀,《豳风》、《唐风》两见。自此代代有之,不胜枚举。这小虫有资格竞选中华的国虫,惜乎虫格稍低于蝉,缺少蝉的高洁,而且好斗。不过好斗也属优秀品质,在那些年。倒是蝉因自高自洁,常被揪斗。有诗人回笔写那些年,说中国人被挑拨起来互相狠斗,斗得冤冤不解,如斗蟋蟀一般。妙!愈想愈妙!

蟋蟀一科,种类繁庶,最著名的当数油葫芦和棺材头。油葫芦长逾寸,圆头,遍体油亮,鸣声圆润如滚珠玉。棺材头短小些,方头,羽翅亦油亮,鸣声凌厉如削金属。油葫芦打架,互相抱头乱咬,咬颈,咬胸,咬腿,野蛮之至。棺材头打架,互相抵头角力,显得稍为文明,基本符合“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原则。不过遇着势均力敌,双方互不退让,也兴抱头乱咬。吾乡儿童特看重棺材头,瞧不起油葫芦,呼之曰和尚头。和尚头这名称已寓有嘲谑意。和尚头确实也傻头傻脑,乱跑乱爬,毫无威仪可睹。棺材头则不然,姿态庄重,步伐稳健,沉着迎敌,从容应战。吾乡儿童所捕所养所斗,皆限于棺材头,和尚头不与焉。所谓蟋蟀,在吾乡乃指棺材头而言。特此说明。

在我家小园,蟋蟀的天敌是鸡。鸡在墙边地角搜查缝隙,啄食一切昆虫,更凶的一着是用双爪扒垃圾,扒瓦砾,扒草荄与花根,扒出虫卵就啄。鸡有耐性,不厌其烦,天天搜查天天扒,害得蟋蟀难以安身立命,难以传宗接代。批林批孔那年的暮春,多亏最后一群天敌被芳邻饿狗吃绝了,蟋蟀得以复国,夜夜欢奏“虫的音乐”于清秋的小园。

夜凉如水。疲劳一天的我,此时独坐门前石凳,摇扇驱蚊,静听小园蟋蟀的歌。忽然想起我这四十年来唱了多少歌哟。且让我算算吧。记忆中最早的一支歌《空枝树》是偎在慈母膝下,跟着她唱会的。歌曰:

空枝树,不开花。 

北风寒,夕阳西下。

一阵阵,叫喳喳。何处喧哗?

何处喧哗?原来是乌鸦。

乌鸦,乌鸦,你……

人的一生用这样一首歌开了头,还能有什么好命运。混到中年,自己也成了空枝树。哦,不空不空,有树冠呢,一顶右派帽子。到五六岁,跟着堂兄七哥唱会《吹泡泡》、《渔光曲》。读小学,唱《满江红》,唱抗日救亡的歌。稍大些,唱《黄河大合唱》。入初中,莫名其妙,唱《山在虚无缥缈间》。上高中,唱四十年代电影的流行歌,唱美国的歌,后来又唱《古怪歌》、《山那边好地方》、《你是灯塔》、《走!跟着毛泽东走》这一类进步歌。解放后,成年了,唱五十年代光明的歌,唱朝鲜的歌,唱苏联的歌。自从有了《社会主义好》这支绝妙的歌,我就暗哑了,不再唱歌了。十多年以后,现在,我参加黑五类的夜学,奉命唱语录歌,唱“敬爱的毛主席,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唱“你不打,他就不倒”。四十年来,人类的歌变了多少花样,蟋蟀的歌却同我小时候听见的一模一样。这太熟稔的歌,真能唤醒童年,使我惊愕四十年如一瞬。而使我更为惊愕的是忽然想起南宋叶绍翁的这一首七绝:

萧萧梧叶送寒声,

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

夜深篱落一灯明。

仿佛看见那个捉蟋蟀的儿童就是我哟!不但叶绍翁看见过我的“一灯明”,也是南宋的姜夔还看见过我本人呢。他不是在《齐天乐·蟋蟀》词内写过“笑篱落呼灯,世间儿女”的名句吗。小时候我酷爱捉蟋蟀。捉蟋蟀,在我,其乐趣远胜过斗蟋蟀(我打架总吃亏)。童年秋天傍晚,只要侦听出庭院有蟋蟀在叫,我便像掉了魂似的,吃晚饭无心,做夜课无心,非把这只蟋蟀捉入笼中不可。

此时独坐门前石凳听蟋蟀的悲歌,徒生感慨罢了,倒不如去捉,或能捉回一瞬间的童年。兴趣来了,说干就干。我锯一截竹筒,径寸,长尺,一端留竹节,一端不留。然后用自制的小刀在竹筒上刻削出密密的五条平行窄缝。一具蟋蟀笼就这样做成了。不是吹牛,我做这玩艺儿真可谓驾轻就熟。我是沿着刀路走回童年去啊。

小儿余鲲七岁,深夜不归,在外面大院坝伙同别的小孩游戏。我去叫他回来,悄悄告诉他今夜捉蟋蟀。说是捉给他玩,其实是想让他看看爸爸捉蟋蟀的本领。此事无关父爱,读者明察。

夜既深矣,小园蟋蟀鸣声更响,更急,更繁。不过我很容易听出来,大多数是可笑的和尚头即油葫芦,只有三四只是我要捉的棺材头。那些和尚头求偶心太切,拼命振羽乱叫,呼唤卿卿,不肯稍歇,也不怕被人捉将笼里去。棺材头的警惕性高,闻人跫音渐近,便寂然敛了翅,保持沉默。枇杷林附近的那一只棺材头就是这样,只因我的泡沫塑料拖鞋踩响了一片枯叶,他便不肯再叫。难以判明他所踞的确切位置,我只得伫立在树荫下,作雕像状,岿然不动,屏息等待。鲲鲲远远站在我的后面,高擎一盏点煤油的瓶灯,等得不耐烦了,不小心弄出声音来。我乃勃然大怒,斥责鲲鲲,挥手以示失望,转身入室,读《史记》去。鲲鲲自知犯了错误,便替我蹲在小园内,继续侦听。过了一会,探头入室,向我比手势。

这次不穿拖鞋,赤脚走捉。鲲鲲仍然擎灯,远远站在后面。我以半分钟一步的慢速,轻轻轻轻逼近枇杷树下。这次那家伙的鸣声变得稀疏了,显然余悸尚在。我蹲下去,双手爬行如猫,愈逼愈近。近到下颏之下,伸手便可掩捕。我向后面比手势,接过鲲鲲手中的瓶灯,向地面一照,终于看见了。这家伙,好英武!似乎有所觉察,已经暂停振羽,但双翅仍然高张着,不肯收敛。它在想等一会再唱吧?我把瓶灯轻轻放在地上,又把蟋蟀笼轻轻放在它的前面,笼口距它头部不到一寸。做这一切,我都侧着脸,不让自己呼出的气惊动它。然后我用一根细微的竹丝去挑拨它那一对灵敏的触须,使它误认为前面有来敌。一挑一拨,它立刻敛了翅,悚然而惊。再挑再拨,它便筛抖躯体,警告来敌。三挑三拨,惹得它怒火起,勇猛向前,准备打架。就这样挑拨着,引它步步追赶不存在的来敌,一直追入笼口,终于“入吾彀中”。我用玉米轴心塞了笼口,长长舒一口气,好像拾得宝贝似的,快活之至。回到室内,在灯下细细看,果然英武。这家伙头部左右两侧各有一线黑纹如眉。我与鲲鲲约定,就叫它黑眉毛。此时黑眉毛似有所醒悟,用触须到处探索。鲲鲲用竹丝挑拨,它便避开,躲到笼底一端去了,不肯出来。我说:“不要去逗它了。它在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