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劳伦斯

1926-1987

玛格丽特·劳伦斯,加拿大著名小说家。生于草原小镇尼帕瓦。幼年父母早逝,随姑母生活。1947年大学毕业后随丈夫在非洲等地居住数年,1957年后返回加拿大。著名作品是以家乡尼帕瓦为原型的系列小说《石头天使》、《上帝的玩笑》、《预言家》等。散文集有《陌生者的心灵》。

入世思源

此文撰写于1971年,当时我正动笔写我的小说《预言家》。现在,我明白,我当时是用它来作为确定小说主题的的又一种途径。这一主题即,一个人的祖籍应该是哪里?为什么?袓先——远古祖先及记忆中的祖先——对一个人本身意味着什么?直到我重读这些文章,我才意识到在用这主题写小说之前,我已经对这一主题写了如此之多;同样,我才意识到我是多么情不自禁地写了那条河流——出现于小说中的也是那同一条河流。

那可是个奇壤妙地,我的入世之地。那地方,怪事叠出,不可思议,气象万千,启迪人生,令人绝望,宛如孤寂冥府,坟茔遍布;那地方,葬着无名死者,幽魂迷漫;那地方,欢腾且凄切,恐怖却优美。

其实,那是大草原上的一座小城。

在地球上,我首先认识、且多年来唯一真正认识的是那个定居点和那块土地。在某一深刻的意义上说,它们依然是我的天地,依然引导着我的观察。我的眼光是在那里形成的。像我们那样的城镇,镶嵌在浩瀚的大地上,千遍万遍地被描绘成阴郁沉闷、萧瑟凄凉、平淡无奇、索然寡味的地方。人们常说,乘火车横跨加拿大旅行,景色壮观,可惜大草原则没什么看头,这时候,睡上几天觉,直到熬过这平野淡景,这倒尽如人意。这种话,我都听腻了。我总辩不过这一论点,我只好说:那末,你可真得住到那里去,了解那地方。我孩提时生活的那座城镇有时可说是稀奇古怪、压抑难耐或残酷无情;崛起这座城镇的那片土地也可说是气候恶劣,严冬酷暑,骤寒暴热;然而,决不只是平淡无奇或索然寡味,也丝毫不阴郁沉闷。

冬天,我们常搭在送牛奶的雪橇后面,双脚着鹿皮靴,咯吱咯吱地滑行在车辙累累的坚硬的冰雪道上;双手戴结了冰珠的连指手套,牢牢抓住雪橇御者的座沿。伯特用他那洒满冰霜的大胡子朝我们扮扮鬼脸,吆喝着马飞奔起来,看我们敢不敢继续滑。清晨,起床来,窗上总会不断地出现迷人的羽毛般的冰霜,那隐身的“风”艺术家们在夜间绘下了羊齿植物、花朵和怪诞的脸孔。傍晚,溜冰归来,天空黑而不暗,从地平线这一端到那一端,群星闪烁着寒光,依稀可见。有时,你愕然瞠视着北极光掠过夜空,犹如上帝在苍穹画了个花押。一场暴风雪之后,雪犁尚未扫完雪,学校估计城里的青少年不可能步履艰难地踏着五英尺深的雪地去求学,当日便停了课。那时,我们总是兴高采烈,套上雪鞋,蹒跚数里,来到白茫茫的荒漠上,寻求另一种知识。如果你入夜才返,穿过小城山脚下的树林,那阵子,白杨和苦樱桃黑色的细枝条上复盖着冰霜,你时而听见草原上的狼嗥,也许这只是报丧般狼的嚎啕在你脑中作祟罢了。

夏日,炎热灼人。一遇天旱无雨,小麦还没抽穗就被晒得枯黄了。农夫和市民脸上常常没有笑容。后门屡有敲门声,年轻小伙子站在那儿,咕噜咕噜地、或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要水喝,如果你施舍得起,他们还会向你要三明治。你认为这是自然的事,因为这看起来根本就没什么两样。他们是乘货运列车来的,你从不知道他们来自何地,如果他们有落脚的地方,你也无从知道。干旱与萧条有如凶神恶煞常在那儿出没。你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然而,外界天地的奇趣乐事接连不断。小河边、长着白杨的悬崖旁,野草丛生,野花盛开,石块遍地;碎石公路旁的电话线沙沙作响,野百灵栖息在上,引吭高歌。我们曾发现一只平底方形旧驳船,将它推入水中,手握篙子沿褐色浅河道撑着。我们急急忙忙地嚼碎一团团留兰香草,用来修补驳船。在越变越窄的河道两岸,黄色的万寿菊生长繁茂,盘结交错,驳船陷于其中,进退两难。这时,我们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浑身燥热,散发出一股尘土味来。

我最好的朋友住在“主街”(它的真名是“山大道”,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叫)商店楼上的一间公寓里。那公寓优雅别致,饰有品蓝色天鹅绒窗帘。后屋顶是波浪形的白铁皮,几乎一点儿也不倾斜,七月的午后,热得像火炉。我们总坐在那儿,喝着柠檬水,俯视着偏僻小巷对面的消防大厅。有时,我们的警戒没有白搭。哦,痛快!有人的房子烧着啦!我们在某些方面几乎是十足的铁石心肠。接着,木塔上的青铜钟敲响了,钟声沉闷,好似瘟疫流行时节上千个葬礼草草举行,丧钟急鸣。几分钟后,高大的黑马队隆隆疾驰起来,马队拖着消防车,消防车就像哥特人绯红色的战车。消防队员一只手攀在车上,一边将消防帽戴正。

那地方的奇人怪事层出不穷。有位上了年纪的妇人常用苏打饼干作为午后茶点来招待别的女人,她的苏打饼干总是涂有花生酱,还粘有一整块果汁软糖。比起蛋片三明治来,有人认为这种东西有点古怪,就一致在背后议论她,但是,没人推辞过这些佳点,也没人对她说他们认为她吃力不讨好。另一位女人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鲜艳明快的橘红色,陌生人在二十步开外常把她的头发误认为一顶羽毛帽子。我亲爱的继母围着一条银色狐皮围巾,是一整张狐皮做的,上面还带有涂了香料防腐剂的(?)头皮。我的那位住在安大略的爱尔兰袓籍的袓父把芦笋叫作“麻雀草”,这个词更为有趣。城里的垃圾场称为“弃物所”,这一词语可以引起各种奇思。恰如我们人生的恶臭为人不齿,同时却微妙地威胁着我们定型的、有时是过分苛求的合乎道德规范的习俗。

一些古怪事物如俗话所说的“哈哈,滑稽可笑!”另一些则是“蹊跷极了!”有些呢,压根儿就不太有趣。有个老头,疯疯癫癫的,住在山谷中的一间窝栅里。也许他甚至根本就没有那么老,可对我们来说,他似乎就是野麦修色拉 的化身,踉踉跄跄地穿行于矮树丛和高高的茅草中,呢呢喃喃地念着谁也听不懂的祈福咒语。他是一名记不起自己预言的预言家。城里人全认识他,却没人了解他。他生活在我们中间,似乎只是偶尔可见,转瞬即去。孩子们叫他安迪笨伯,但惧怕他。有人想证明他们有胆量,就欺负折磨他。这些人是中世纪的逗熊师,而那老头就是被逗得晕头转向的笨熊,双眼昏花,却是难得咆哮一声。一切事情都会在像我童年生活的那样的任何一座城镇里出现。贝尔森虽是个缩图,但着墨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