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悠闲

这个题目呢,我认为自己确实能够胜任。我小时候有位先生教我接受知识的洗礼,每学期收九几尼学费——没有额外多收,他常说,从未见过一个花费时间更多而完成作业更少的学生。我还记得可怜的祖母有一次在讲解祈祷书的用途时偶然说过,我极不可能去做许多不该做的事,然而她深信不疑的是,每一桩该做的事我都会丢下不做。

亲爱的老奶奶的预言,我恐怕或多或少连一半也未实现。老天救救我吧!我虽然很懒,但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然而从许多不该疏忽而我却疏忽的事来看,我却完全证实了她判断的准确。安享悠闲一向是我的优点。我不能把它归功于我自己——这是一种天赋。具有这种天赋的人寥寥无几。懒惰的人和慢条斯理讲课的教师多的是,但是真正的闲人却很罕见。他并不是手插衣袋、没精打采、到处闲逛的人。恰恰相反,随时忙得不可开交倒是他最惊人的特征。

没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就不可能充分享受悠闲。假如无事可做,那么不干事就并无乐趣可言。浪费时间便成了唯一的消遣,而且是最令人精疲力尽的消遣。悠闲好比接吻,一定要偷来的才香。

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年轻小伙子,那时害了一场重病——我压根儿看不出得了那么严重的病,不过是重感冒罢了。但我想病情一定非常严重,因为大夫说我一个月前就该去找他,还说如果这病(不管是什么病)再持续一周的话,他就不能对后果负责。这是一桩非同小可的事,可是我从不知道有哪位大夫因治病而吃官司的,不过这也表明再耽搁一天,治疗就会毫无希望。我们的医师、哲人和朋友都像闹剧里的主角,总是恰巧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在舞台上,既不早也不晚。这是天意,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好,我刚才讲啦,我得了重病,要我去巴克斯顿住一个月,并且严禁我在此期间做任何事。“你需要的是休息,”大夫说,“彻底的休息。”

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高兴的前景。“这个人显然了解我的病情,”我说,心里为自己描绘出一段快乐的时光——四个星期的安逸生活,其间一点点小病。病得不太多,但恰到好处——足够使人有点儿受苦的滋味,使生病富于诗意。我可以很迟起床,一口一口地抿巧克力,穿着拖鞋和睡衣吃早餐。我可以到花园里的吊床上去躺着,阅读结局悲惨的感伤小说,直到书本从我疲倦的手里滑落掉下,而自己就斜倚在那里,两眼轻柔地凝望着深蓝的天空,看羊毛似的白云像船上白帆一样在天空深处飘然而过,耳边听着小鸟愉快的歌唱,树叶刷刷的低语。或者,因身体虚弱,没力气到户外去,我便背靠枕头坐起身来,面对着底楼前敞开的窗户,露出一副消瘦而引人注目的面容,因此凡是经过这里的漂亮姑娘都会发出一声叹息。

此外,每天两次还要坐着轮椅到下面柱廊疗养所去喝矿泉水。啊!那种矿泉水!当时我对那种水一无所知,还以为这主意蛮不错呢。“喝矿泉水”听起来又时髦,又高贵,所以我想我应当喜欢它。可是,呸!喝了三四个早晨就简直无法忍受!山姆·韦勒[1]形容这种水“有一种热熨斗的味道”,他还没有把那种令人恶心的可怕味道描绘出来。如果说有个办法能促使病人迅速康复的话,那就是告诉他每天得喝一杯这种矿泉水,直到身体复原为止。我接连六天都喝纯矿泉水,险些儿送了我的命。不过,自那以后我就采取一个对策,就是喝完矿泉水后马上再来一杯浓浓的白兰地加水,这样才觉得痛苦减轻了不少。从此各种杰出的医学专家都一再告诫我,酒精一定把矿泉水中铁的作用完全抵消了。我很高兴幸好做得对。

然而“喝矿泉水”仅是在那可纪念的一个月里我所经受折磨的一小部分,而那一个月,没有例外,却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在其中最好的日子,我虔诚地遵循大夫的指示,任何事都不干,只是在屋子和花园四处闲游,每天坐轮椅到外面去消磨两个小时。这一来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生活的单调。坐轮椅闲逛令人感到的兴奋劲儿——特别是你不习惯于这种令人振奋的运动——比漫不经心的旁观者看来要强烈得多。坐在轮椅上心里随时都有一种危险的感觉,这是局外人体会不到的。他时时刻刻都确信,最为担心的事就是翻车,每当前面出现一条沟或一条新修的碎石马路,这个信念就变得尤其鲜明。他预期着来往的每辆车都会撞在他身上;在上山或下山时总是不知不觉马上产生碰碰运气的侥幸心理,料想——看来完全有此可能——掌握他命运的那辆脆弱的车子竟会失去控制,撒手不管呢。

但不久,即便是这种消遣也不再令人精神振奋,而无聊的心绪又叫人完全无法忍受。我觉得我的心在这种压迫下退却了。它不是一颗坚强的心,所以我认为使它负担过重并不明智。因此,大约在第二十天早晨,我很早就起床,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便迈步直接前往坐落在金德斯考特山脚下的海菲尔德——那是一个欢乐而繁忙的小镇,到达那里要经过一个美丽的山谷,那山谷里有两位非常漂亮的女人。至少她们当时是非常漂亮的;一个是在桥上不期而遇,我觉得她向我一笑;另一个是站在敞开的门边,正在亲吻一个脸色红润的婴儿,进行一桩无利可图的亲吻投资。但这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我敢说,自那时以来她们俩已变成体态臃肿、脾气急躁的娘儿们了。返回的路上,瞧见一个老头儿在砸石头,这事激起我十分强烈的欲望,也想使用一下胳膊,因此一口允诺请他喝酒,好让我来代他干活。他是心地善良的老人,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便把积蓄了三周之久的气力全用来对付那些石头,半小时干的活儿比他一整天完成的还多。可是这并没有引起他的嫉妒。

大胆尝试了这一回,我便愈来愈放肆,每天早上出去进行长时间的散步,每天傍晚则到凉亭去听乐队演奏。但不管怎样,日子还是过得慢腾腾的。最后一天到了,我从心底里感到高兴,于是旋风般离开了那个治痛风病、结核病的巴克斯顿,返回伦敦,伦敦的工作和生活都是严格而苛刻的。傍晚火车驶过亨登,我抬眼瞭望车外。大城市的上空一片火红的闪光似乎在温暖我的心;后来我雇辆马车嘎吱嘎吱驶出了圣潘克拉斯站。这时,往日熟悉的嘈杂喧嚷正在四周逐渐蔓延,听起来竟是多日以来从未听见过的最美妙的音乐。

这一个月的悠闲我确实没享受到。我喜欢在不该悠闲的时候来一次悠闲,而不是在悠闲成了唯一非干不可的事情的时候。这是我愚顽的天性使然。在桌上的催款信堆得最高而又必须在下次邮班前作出答复的时候,我最喜欢背靠炉火站着,一面计算欠账有多少。晚上有一大堆工作要做的时候,我喜欢在饭桌上磨蹭得最为长久。如果由于某种紧急原因,第二天早上应特别早起,那么正是此刻,比了其它任何时候,我都爱在床上格外多躺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