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鸡毛

在爱之都,苏格兰裔的妻子与她中东籍的丈夫参观了长眠在拉雪兹神父公墓里的逝者。他们没能找到让·德·布吕诺夫[1]的墓碑,最后在伊迪丝·皮雅芙[2]的墓上方分享了一个法式三明治。回到酒店房间,他们扯去被柯尔斯滕称之为满是精液的床单,铺上一条毛巾,摆上纸盘,就着塑料叉子,享用产自布列塔尼的龙虾;他们是在谢尔什-米蒂街一家熟食店的橱窗内看到它的。

在酒店对面,一家时尚儿童精品店卖着价格奇高的羊毛衫和粗布工装裤。一天下午,当拉比正泡在浴缸时,柯尔斯滕从外面回来,带着一只叫多比的毛茸茸的小怪兽,它长着一只角和三只刻意不相称的眼睛——在未来的六年内,它将是他们女儿的心爱之物。

回到苏格兰后,他们开始寻购一套公寓。拉比戏称自己娶了个富婆,仅就他的财务状况而言,这话倒也不假。她比他多工作四年,也没有过长达八个月的失业,已经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小窝。她(慈爱地)说,他的钱够买一个储物柜,他们相中了默奇斯顿大道一栋房子的底楼。房主是一个年老羸弱的寡妇,丈夫一年前去世了,两个儿子住在加拿大,她自己身体也不太好。儿子们年少时拍的全家福在深棕色的搁架上一字摆开,拉比当即就估量着,那儿可放一台电视。他还要把墙纸换掉,并把厨房那些艳橙色的橱柜漆成更稳重的色彩。

“看你们俩,让我想到我和厄尼当年的样子。”老妇人说,柯尔斯滕回应着“愿上帝保佑你”,伸出一只胳膊,轻轻地搂搂她。房主曾经是地方法官,现在她的脊柱里长了一个无法手术的肿瘤,她准备搬去城市那头的养老院。房主并没有压榨他们这对年轻夫妇,双方最终谈成了一个好价钱。签约那日,当柯尔斯滕走进卧室丈量尺寸时,那妇人伸出瘦削却强有力的手,拽住拉比片刻。“你会对她好的,是吧。”她说,“即使有时你会认为她并不对。”半年后,他们听说那老妇人离世了。

按理,他们已然抵达故事落幕的节点。罗曼蒂克部分的挑战已不复存在。从此,生活将维持稳定而重复的节奏,他们会发现,经年岁月,皆是一般模样,很少有不同凡响的事务值得一提。然而,他们的故事却远没有结束:今后,他们只是需要在生活的溪流中伫立得久些,然后用更小号的网筛,去捕捉点点滴滴的兴致。

在搬入新公寓几周后,一个周六的早晨,拉比和柯尔斯滕开车去城郊那家很大的宜家商场,要买一些玻璃杯。各种款式的杯子沿两条通道一路摆开,样式繁多。前一个周末,在皇后街的一家新店里,他们很快就挑到一盏两人都中意的台灯,木头灯座,瓷质灯罩。这一次应该也不会复杂。

刚走进巨大的家居产品区,柯尔斯滕便决定该买一套法布罗丝设计的款式,杯形小巧,底部逐渐变细,杯身有两抹蓝紫色的漩涡图案,然后就打道回府。决断力是她最令丈夫钦佩的品格之一,然而,在拉比看来,显然那种不加装饰、杯身垂直的戈迪斯系列大酒杯,才是惟一与餐桌般配的款式。

浪漫主义是关于默契的哲学。在真爱中,不厌其烦的言说或阐述都是多余。当二人携手一体时,便会——最终——有一种奇妙的心心相印,令双方以完全一致的方式看待世界。

“我保证一旦我们买回家,打开包装,放到盘子边,你就会立刻喜欢上它们。它们只是……更好看一些。”柯尔斯滕说,她知道如何根据情况需要,展现得强硬。在她看来,简陋的酒杯,只会令人联想到学校食堂和监狱。

“我懂你的意思,但我总认为这种酒杯看上去更干净更清爽。”拉比回应说,任何过分装饰的物品,都令他焦躁不安。

“好吧,我们不可能站在这儿讨论一整天,”柯尔斯滕分辩说,她已经把针织套衫的袖子一把拉下来,盖住手了。

“是没可能。”拉比附和着。

“所以咱们就去买法布罗丝系列,买完了事。”柯尔斯滕气咻咻地说。

“意见不一是让人气恼,但我真的认为买那套会是个错误。”

“可问题是,我就有这个直觉。”

“我也一样。”拉比回击道。

他俩都意识到了,站在宜家的走道上,为该买哪款漂亮酒杯(当生活如此简单,而它的真实需要如此庞大时)争吵不休,这着实是浪费时间;但是,随着怒气的升腾,和其他顾客越来越多的关注,他们便就站在宜家的走道上,没完没了地争论该买哪款酒杯。二十分钟过去了,在指责各自的愚蠢之后,他们放弃了购买的打算,朝停车场走去。一路上,柯尔斯滕说,今后她就只用自己的手捧酒喝。整个回家途中,他们盯着挡风玻璃,一言不发,只有指示灯偶尔的咔嗒声打破车内的静默。陪伴他们外出的多比,怏怏不乐地坐在后座上。

他们都是认真严肃的人。柯尔斯滕在忙一个题为“区域服务的采购方法”的演讲,下个月她需要前往敦提[3],演示给当地政府官员。拉比在写一篇《论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4]空间构造学》的论文。然而,却有不少鸡毛蒜皮的冲突不断出现在他们之间。譬如,卧室内的理想温度该是多少?柯尔斯滕认为自己需要在夜间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以保持第二天头脑清醒、体能充沛。她宁愿房间冷一点(如有必要,她愿意加一件针织衫,或穿件保暖睡衣),也不要闷热污浊,窗户必须保持敞开。但是童年时的拉比在贝鲁特经历过刺骨的寒冬,抵御狂风从来都是一桩要事(甚至在硝烟弥漫的战争中,他的家人依然对风极为在意),放下的百叶窗、严实的窗帘和屋内窗玻璃上的水珠,都令他感到安全、温暖、惬意。

或者,且来一睹另一个争论的焦点:某个工作日的夜晚,他们该几点从家出发去吃晚餐(特别的大餐)?柯尔斯滕认为:预定时间是八点,奥利嘉餐厅大约相距三点二英里,路程并不长,但万一在主环路堵车怎么办?她提醒拉比说,上次(他们去看詹姆斯和梅丽时)就是这样。无论如何,早点到总不会错。他们可以在隔壁的酒吧喝一杯,或甚至在公园散散步;他们有很多家常要唠。最好是让出租车七点就来接他们。而拉比则会考虑:预定八点,便意味着我们可以八点十五分或八点二十分抵达。离开办公室前,还有五封长电邮有待处理,如果脑袋里装着这些公事,我就没法放松。反正到那时,交通已经顺畅,出租车一向都会早到。我们应该订八点的车。

又或者,譬如他们受拉比的客户之邀,参加苏格兰博物馆的一场奢华宴会。拉比需要给这位客户留下好印象,那么最好的讲故事策略是什么?他认为其中自有清晰的规则:开场便点明发生地,然后介绍主角,勾勒困境,之后采用明快的故事线,直至结尾(之后,该礼貌地将机会让给他人,最好是耐心陪候的CEO)。与此相反,柯尔斯滕则认为,故事应从中间部分开始,然后再回溯到开头,会更吸引人。她觉得这样会令听众对角色的险境感受更强烈。细节有助于增加独特性,不是人人都偏爱开门见山。如果第一个故事效果不错,干吗不抛出第二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