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从肉体到精神(第2/3页)

统治者从治世的经验出发,当杀不胜杀之际,大约觉察出了肉刑的缺陷,于是大量使用精神酷刑。“在二十世纪,这种精神酷刑被发展到了一个高峰。”这就是《人类酷刑史》的结论。书中把精神酷刑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制造恐惧,另一种是令人失去知觉。但是,无论哪一种,都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譬如后一种,轮流拷问,剥夺睡眠,固然可以使人崩溃,相反使用催眠药物引导睡眠,也可以取得同样的效果。在催眠状态下,人们是不可能做出违反意志的事情的。扩而广之,即普遍的催眠,也就有了“精神鸦片”,愚民政策。对于二十世纪的精神酷刑,书中有介绍说:

与这些手段相关的其他精神酷刑技术有“思想改造”,口语叫“洗脑”。这种“洗脑”已经以各种形式,在数世纪中被宗教裁判所、沙皇主义者,特别是苏联政府所使用。

洗脑是作为一种政治教化的工具而出现的,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那些没有在正确的理论中接受过教育的人,必然有不正确的世界观,所以必须接受“再教育”。这种“再教育”适用于一切被认为政治上不可靠的人——不仅是知识分子,也包括各阶层的人。

这种手法是通过外界的压力、侮辱和制造一种负罪感而摧毁人的自我形象;然后再在编制紧密的组织里重新建立起这个自我形象。

这种情形,对于经历了数十年政治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中国人来说,应当并不陌生。

在介绍二十世纪的酷刑时,书中多列举德国大屠杀,苏联肃反,以及拉丁美洲军事独裁的案例,但是,却忽略了六十至七十年代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叙事空白是不应当出现的。十年文革不但是中国的一场“民族酷刑”,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对全人类的良心、理性和尊严,也是一次严重的挑战。这场动员了整个国家的疯狂的政治行动,在短暂的“大民主’’期间,混乱不堪;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思想行动上却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这场酷刑显然是有政府的无政府主义行为。一方面是肉体酷刑:批斗会,牛棚,干校,“文攻武卫”,冤狱遍于国中,杀人如草;尤其是“黑七类”,完全被剥夺了生存权,随时可以致死。另一方面是同时进行的精神酷刑:所谓“斗私,批修”,大字报,学习班,检举信,检讨书,无穷的“思想汇报”……几亿副大脑只容许储存同一个思想。只要被认定不合乎这个思想,只需一个观点,一篇文章,一句话,就足够可以坐牢,甚至杀头。张志新、遇罗克、李九莲……就是后来有数的几个有幸被公开的例子。单说张志新,死前被折磨致疯,死时复遭轮奸,且被割去喉管!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西西里爱国者的朋友或亲属在受刑时,为避免因使用拇指夹这种刑具而痛苦喊叫,也不过给戴上一种皮口套而已!至于她的两个儿女,大的不满十八岁,小的十岁,居然懂得表态说同反革命母亲“划清界限”!甚至还说:“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肉体刑罚之于一个柔弱的女性,精神惩治之于一对稚嫩的少年,哪一种更残酷一些呢?

中国民族由来缺乏爱的教育,多的是酷的教育。鲁迅称之为“食人民族”。民族的种种劣根性,被文革用力搅拌了一下,全都浮上来了。鲁迅曾慨叹“人与人的灵魂不能相通”,岂但不能相通,而且互相歧视,互相践踏,互相搏噬!在文革的批斗会上,有多少如鲁迅所描写的那类“看客”:他们喊口号,挥拳头,又何止乎旁观?十年过后,二十年过后,三十年过后,我们清点一下:这场酷刑到底遗留下些什么呢?

酷刑之苦是沦肌浃髓的。是酷刑,便一定有遗留的影响。《人类酷刑史》表明:无论对于接受者和实行者,酷刑的影响都会在他们的身上存留下来。拉丁美洲国家就是突出的例子:刚刚摆脱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以及宗教裁判所的恐惧,对于政治犯和刑事犯,便依旧用自己曾经身受过的酷刑来折磨他们。1976至1983年,阿根廷在军事集团的统治下,政治上的反对派便成了这个政权系统地实施酷刑的主要对象。许多受刑者受刑之后随即失踪,人称“消失者”。据有关组织估计,几年间,失踪人数可能达到三万。曾有法学界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获许从集中埋葬坑内发掘残骸,以研究死因和死亡方式。在被发现的证据中,即包括了典型的肋骨骨折、手指折断、四肢折断和牙齿损伤。还有法国军队的例子。二战期间,由于法国抵抗战土在德国的盖世太保手中遭受过巨大的磨难,所以在阿尔及利亚战争期间,法国军队在当地动用酷刑特别厉害。好在有叛逆分子的产生,不然人类真的没有什么希望了。第一个站出来抗议使用酷刑的,是1956年调往阿尔及尔的布拉迪尔将军。他认为他接到的命令是“绝对违反对人的尊重的”,于是写信给总司令,要求返回法国。1957年3月,他又给《邮报》写信呼吁说:“对于我们来说,有一个可怕的危险,它使我们看不见创造了我们伟大的文明和我们伟大的军队的道德价值。”因为这封信,他被判处六十天的“要害拘留”。两天过后,身为阿尔及尔辖区秘书长的保罗·泰特根提出辞职。他在辞呈上写道,“在一些拘留事件上,看到了我十四年前在盖世太保的地牢里遭受的酷刑的痕迹”。

对于文革的社会化酷刑,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反省?

纽伦堡审判过后,第三帝国终于宁静地降下帷幕。纳粹头目受到严惩,或者逍遥法外;广大参与者若无其事,甚至为自己辩护;集中营的幸存者则长期陷于压抑、恐惧、焦虑、绝望和愤怒之中,他们大多数不能重建对世界的信任,以致不可避免地把一种不健康的心理传递到下一代身上。德国人把自己也看成是牺牲品,自称过去也遭受过各种苦难。事实上也是如此,如在列宁格勒和斯大林格勒的战役中,在柏林和德国其他城市遭到的轰炸中,尤其是国家长期处于分裂之中,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高昂,但是,罪恶的限界在哪里?对于种族灭绝的行为和二战期间所犯的罪行,德国是缺乏反省的。二战过后,学校里已经很少能听到有关大屠杀的事情,以致有人形容说:“德国历史课似乎到1933年就结束了。”直到1968年,学生的抗议运动席卷西欧,德国形成了反对正统派的组织,才有了对第三帝国的参与者的质问。阿伦·哈斯在他的研究著作中指出,在第二代德国人的成长过程中,大屠杀的有关信息遭到否认,他们的孩子只能通过第二手资料来了解各种暴行。在第三代德国人中,许多人强烈拒绝与过去的集体罪责之间存在牵连。1979年,当美国电视连续剧《大屠杀》在西德电视台公开播放时,社会上甚至出现反对的呼声。德国人屠杀六百万犹太人是孤立的事件吗?直至1986年,关于第三帝国历史和德国人的名誉问题,德国还曾爆发过一场举世瞩目的论争,不少学者为希特勒的行为辩护。这些历史修正主义的观点,无非为了维护国家理性,恢复民族的自尊心——用鲁迅的话说,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