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得出去,又是另一片天空(第3/5页)

当然没问题,朋友夫妻二人向经理说:“有没有最老土的炸背脊?”

炸背脊就是把猪肉背部的部分那块肉斩件油炸,最普通的山东菜,其他地方做得又老又硬,这里的多汁,又甜美,吃得他没得打包回去。

鸡煲翅的汤还是那么浓厚,看到配着的烤馒头,他老兄迫不及待伸手吃了两个,我连忙阻止,说还有很多别的。

“吃了再说。”这是他的名言,好像没有了明天。

“最近做些什么?”女伴问。

女伴翘起一边眉头。

“做人最好的就是醉生梦死。醉生,每天喝醉;梦死,在做梦的时候死去,多幸福!”他又笑了。

我记起鹿鸣春还有一道名菜,是山东大包。山东大包应该像鞋子那么大,才有资格叫大包。我去了山东,已找不到人做了,这里的一叫,一定得做十个,十个就十个。大包上桌,每人一只,旁边桌的人看得嘴馋,剩下六个拿过去请客,乐得他们拍掌。

减磅

在外头吃饭或做节目,餐桌上布满食物,虽说浅尝,但左一口右一口,也能饱腹。所以回到家里,还是清淡一点好。(蔡澜语录)

家政助理请假返乡,这数日来亲自煮食,不亦乐乎。

并非她的厨艺不精,而是此姝表现欲太强,每餐都做多种菜肴,怎么吃都吃不完,三番四次叮咛,但怎么说都不听。

体重不断增加,由数十年来守着的七十五公斤,变成七十六七,再不减的话,西装又要去买新的。

在外头吃饭或做节目,餐桌上布满食物,虽说浅尝,但左一口右一口,也能饱腹。所以回到家里,还是清淡一点好。

吃粥最佳,用点日本米煲,又稠又滑。泰国香丝苗亦佳,煲后一阵阵兰花香味。见有新鲜荷叶上市,买了一片来代替锅盖,煮出来的粥碧绿,又可下糖当成甜品。

但是记忆力愈来愈差,时常忘记熄火,倒至有泻满火炉的情况。中国人是一个吃米的民族,但我认为不管是煲饭还是煮粥,都是天下最麻烦、时间花得最多的事,不像外国人,搓了面团往壁炉一贴,即成。

最后,放弃煲粥,改用麦片,有即食者,下锅滚它一滚,大功告成。

味道上要求不高的话,麦片和粥的饱腹功能相若,而且更能清理肠胃呢,吃麦片时加一匙“保卫尔”牛肉汁,其他什么餸都可以免了。

如果素食,则可加来自澳大利亚的Vegemite麦精膏,此物初尝觉得味道有点儿怪,吃上瘾尚感美味。澳大利亚人吃Vegemite,像韩国人吃金渍一样,不可一日无此君。

没想到意大利粉煮起来,和煲粥一样多事,还是用上次从台湾买回来的统一牌面线方便。滚锅水,渌二至四分钟,捞起,淋上同是在台湾买到的民生牌壶底油精,味道颇佳。为了避免面线黏在一块,用来自意大利的白松露菌橄榄油,滴几滴拌之,是仙人食品。

因要豪华,拌酱也是来自意大利的黑松露菌酱,此物没想象中那么贵,但已是丰富的一餐,趁家政助理未返港之前,先减几磅。

快乐教教主

想起梁玳宁说我也是快乐教信徒,但和朋友一比,我哪及格?他已不必为生活奔波,我这个还想赚钱的人,便有烦恼,参加不了快乐教。(蔡澜语录)

和梁玳宁等友人一起吃饭,是数十年前的事。当年她办一本饮食杂志,来邀我们两人的稿,她请客。

近年来,梁玳宁一直宣扬健康的重要性,拼命介绍食品、药物和医师给读者,造福人群,我对她十分敬佩。

但是健康的重要性,和阿妈是女人一样,理所当然;朋友和我都强调快乐,做人一快乐,什么病都少了。

梁玳宁很欣赏朋友的豁达,封他为快乐教教主,问道:“但是要快乐,没那么容易吧?”

“是没那么容易,”朋友说,“但尽量不做不快乐的事,就不难。做人不快乐,于事无补。如果悲哀能解决痛苦,我就要扮忧郁。”

昨夜,查先生宴客,庆祝许鞍华得导演奖。众人提到了《明报》五十周年的庆典事,少了查先生出席,今天的《明报》,已非我们心目中的《明报》。

值得一提的是朋友在《明报》创刊那天结婚,也有五十年了,他说:“人类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下可以生存,政治迫害下也能生存,但是,说什么,也比不上对婚姻制度的容忍。能结婚五十年而安然无事,其他的,都没什么大不了了。哈哈哈哈。”

“理曲气壮。”其太太说。

朋友又笑:“只有听人家说理直气壮,没有听过理曲气壮。”

席上,他又讲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次饭局,他忽然流起鼻血,而且流得很多,周围的人都吓死了,他老兄说:“一孔罢了,不要紧;七孔流血,才厉害。”

第一次流鼻血,是二十年前。座上有位穿低胸衣服的靓女马上拿冰块俯身来堵,朋友望了一眼:“那还不流多一点?哈哈哈哈。”

想起梁玳宁说我也是快乐教信徒,但和朋友一比,我哪及格?他已不必为生活奔波,我这个还想赚钱的人,便有烦恼,参加不了快乐教。

宠物

猫总是瞪大了眼睛望你,你不知道它在想些什么?它喜欢你的时候就走来要求你偎依,不理睬时则走得远远的。你虽爱猫,但它不给你太亲近,所以它走了,你也不会太难过。(蔡澜语录)

一般人对猫有误解,以为它们的排泄物比狗的臭,其实,狗的排泄物才臭得厉害呢。有一次到槟城去,被一位富豪请到家中吃饭,走进饭堂,一股浓烈的味道传来,饭怎吃得下去?其他人客气不出声,我才没那么好修养,问道:“这是什么味道?”

“小狗跑进来撒的。”主人老实回答。

“没女佣清理吗?”

“怎么洗也洗不去。”他说。这当然啰,那是动物用来划清界限,当成自己地盘的方法,哪会那么容易清除?

不但味道强,还有腐蚀能力呢?我每天早上散步,路经的电灯杆底部给狗弄烂,油漆剥脱,似乎看到电灯杆的内脏。好在笨狗当铁柱是树,要不然撒在辛辛苦苦种大的树上导致其枯死,那才是罪过。

看那痕迹,不是一只狗造成,必为一只来过又一只,看谁的气味较强,是否可以盖过对方,但是到了最后,还是被关在狭小的公寓房间里,所占地盘永远不是自己的。

在雪地上靠狗拉车,于原野中要狗帮助牧羊,城市里有狗导盲,这都是狗最可爱之处。如果只当成宠物,那么对它不很公平,尤其是你连遛狗也没有时间,要菲佣代劳,那更是失去了做宠物主人的资格。

“为什么你那么喜欢狗?”我真的不明白,所以见养狗者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