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4/9页)

看到我们的对立面总是会让我们感觉不快,更不用说让我们感受到威胁了。你越是近距离地看他,你的负罪感和复仇感就越是强烈。在一个刚失去孩子的妇女的脑子里,这种感觉应该是相当强烈的。更何况她又无法把她的痛苦转化成任何一种有用的行动,只能极度烦躁地在楼梯上跑上跑下,同时对这种无能为力做出认同和美化。你们还要注意到,在他们两人的运动——她的步态和他的铁锹之间,有一种目的相反的呼应。你们认为这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呢?你们要记得,她是在他的房子里,这块墓地里埋葬的是他的亲人。而他还是一个掘墓人。

 

“然后你进来了。我听见你的低音
在厨房外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
但我走过去,要亲眼看一看。”

 

请注意这个“我不知道为什么”(and I don't know why),因为在这里,她无意间渐渐接近了她自己的计划。如今她需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眼睛检查一下这个计划,也就是说,她要使她想象中的那幅图画变得更加具体:

 

“你正坐在那儿,鞋上污迹斑斑,
那是你孩子坟墓上的新泥,
然后你又讲起你那些琐碎事情。
你把铁锹靠在外面的墙壁上,
就在门口,我也看见了。”

 

那么你们认为,她究竟看见了什么?她看到的东西又能证明什么呢?这个镜头里包含了什么?她看到的特写镜头是怎样的呢?我觉得,她看见的是一件凶器:她看见的是一把剑。沾在鞋上或是铁锹上的新鲜泥土使得铁锹的锹口闪着寒光,使它变成了一把剑。而泥土真的会的留下“污迹斑斑”(stain)吗,不论这泥土有多么新鲜?她选择了一个暗指液体的名词,这是在暗示血,也是在谴责血。我们的男主人公该做些什么呢?他是否应该在进门之前就将鞋子脱下来呢?或许应该。或许,他还应该把他的铁锹留在门外。但他是一个农夫,他的举止也像一个农夫,也许因为他太累了。所以,他带回了他的工具,而在她眼里,这就是一件死亡的工具。他的鞋也是这样,这个男人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这样。在这里,如果你们同意的话,一个掘墓人也可以被视为死神。而在这座房子里又只有他们两个人。

最可怕的一点是“我也看见了”(for I saw it),因为它强化了那把靠在门口墙边的铁锹让女主人公觉察到的象征意义:留待日后再用。或者说,这把铁锹像一个卫兵。或者说,像是一个没有被意识到的死亡象征[12]。与此同时,“我看见了”也体现了她感觉上的反复无常,体现了一个没有被骗住的人流露出的胜利喜悦,在抓住敌人时所感受到的胜利喜悦。无用在这里达到了极致,它吞噬了有用,将后者置于自己的暗影之下。

 

“我想笑,笑出有生以来最苦的笑。
我真苦!上帝,我真不信我的苦命。”

 

这实际上是对失败的一种非语言的承认,它具有典型的弗罗斯特式的简约形式,其中包括许多重复多次的单音节词,它们很快就失去了其原本的语意功能。我们的拿破仑或皮格马利翁完全被他的创造物打败了,而后者依旧在步步紧逼。

 

“我能重复你那时说的每一个字:
‘三个多雾的早晨和一个阴雨天,
建得最好的栅栏也会烂掉。’
想一想,这个时候还这样谈话!
一根桦木腐烂需要多长时间,
这与昏暗客厅里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I can repeat the very words you were saying:
“Three foggy mornings and one rainy day
Will rot the best birch fence a man can build.”
Think of it, talk like that at such a time!
What had how long it takes a birch to rot
To do with what was in the darkened parlor?”

 

至此,我们这首诗实际上已经结束。其余的部分只不过是一个结局,在这个结局中,我们的女主人公在用一种越来越不连贯的方式谈论死亡、罪恶的世界、冷漠的朋友和自己的孤独感。这是一段相当歇斯底里的独白,它在故事线索中的唯一功能就是为释放她头脑中被禁锢的东西而斗争。但这没有获得成功,最后,她只好走向大门,似乎只有风景才能呼应她的精神状态,才能因此给她以安慰。

而这是完全可能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比如说一座房子里,矛盾冲突通常都会演变为一场悲剧,因为这个长方形的空间本身就会助长理智,约束感情的发展。因此,这座房子的主人是这个男人,这不仅因为这座房子是他的,就这首诗的语境而言,而且还因为理性也属于他。而在屋外的风景中,《家葬》中的对话就可能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在屋外的风景中,男人可能成为一个失败者。对话的戏剧成分可能会变得更大,因为,当房子同一个角色站在一边时是一回事,而当自然元素同另一个角色站在一边时则是另一回事。无论如何,这就是她试图走向大门的原因。

那么,让我们回到结局前的五行诗,看看这段讲述桦木腐烂的话。“三个多雾的早晨和一个阴雨天,/建得最好的栅栏也会烂掉。”(Three foggy mornings and one rainy day / Will rot the best birch fence a man can build.)她引用了农夫的话,当时我们这位农夫边说边坐在厨房里,鞋上沾满新鲜的泥土,铁锹靠在门口。人们可能还是会将此归结于他的疲倦,这也是在为他的下一个工作做铺垫,即在那座新坟四周建起一排小栅栏。无论如何,这并不是一座公共墓地,而是一块家族墓园,他提到的栅栏可能的确是他的日常琐事之一,是他必须去处理的另一件事情。他提起这个话题,可能是想将注意力从刚做完的那件事情上转移开去。可他虽然尽了力,却还是未能完全将这注意力转移开,正如动词“腐烂”(rot)所显示的那样:这一行暗含着一个隐喻,即如果栅栏在潮湿的空气中都腐烂得如此之快,那么埋在泥土中的小棺材是否也会很快地腐烂呢?那泥土如此潮湿,竟然会在他的鞋子上留下“污迹斑斑”。但是,女主人公再次抗拒语言的那些包罗万象的技法——隐喻、讽喻、反面肯定,而直取字面含义,直取绝对。这就是为什么她要这样来反击他:“一根桦木腐烂需要多长时间,/这与昏暗客厅里的东西有什么关系?”(What had how long it takes a birch to rot/To do what was in the darkened parlor?)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腐烂”概念的理解是多么的不同。他在谈论“桦木栅栏”(birch fence),这是一种明显的转移视线,更不要说是在谈论地面之上的一样东西了;而她却把精力集中在“昏暗客厅里的东西”(what was in the darkened parlor)上。作为一位母亲,她将所有的注意力——也就是弗罗斯特赋予她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死去的孩子身上,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她提及这件事的方式是在绕圈子,甚至可以说有些委婉:“……里的东西”(what was in)。她将自己死去的孩子说成是“东西”(what),而不是“人”(who)。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们只知道他在出生后不久便夭折了。然后,你们还应注意她关于坟墓的说法:“昏暗客厅”(the darkened par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