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之殇(第3/7页)

祖母在她的幺儿外出的当年,终于油尽灯枯。她的早逝使她备享尊荣,那场丧礼办得风光体面,成为那些山中后人至今还能铭心的最后一抹残红之忆。古人说:寿则多辱。祖母幸好没有熬到1951年,否则她将如何面对那在劫难逃的灭门之祸。

父亲考上了恩施五峰山上的清江中学。次年,据说因为打群架而被开除。就在他晃荡在江边卵石滩上无所适从时,林彪的四野开进了州城。那时的共产党所到之处,马上成立革命干部大学,用延安和东北那套成熟的洗脑方法,赶紧为地方培养管理干部。走投无路的父亲需要一份口粮,马上成为了首批学员。很快就学会了斗地主分浮财和杀人玩枪的技术,于是便分往利川开始伟大的“清匪反霸”运动。那时的老家肯定不通邮路,他对革命也肯定还抱有许多幼稚的想法,他也许还侥幸地认为他的家庭刚刚脱贫,应该不在镇压之列。于是他充满激情的投身到伟大的洪流中去,在剿匪的战斗中双枪横行,杀人越货屡建功劳。很快入党,很快成为最年轻的区委书记。关于父亲,我将另文专述。

49年和50年,父亲与祖父是否有过联系,是否彼此知道对方的消息,这是父亲一生的秘密,我现在已经永远无从得知了。父亲用沉默维护着他的尊严,也一定用隐忍埋藏着他的耻辱。我相信我这一代人的父辈,多是少言寡语之人。他们用一生的压抑来努力遗忘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以至暮年往往精神崩溃。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中国人最早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在没有王的时代,土地是公共的,你所在的氏族或部落开拓到哪里,你就拥有那一方大地。而王的产生,从来就非民选,谁将暴力发挥到极致,谁就是王,谁就拥有天下的土地。

在封建社会,君主虽然认为天下即朕,但在实际的非疆域概念的耕地制度上,是承认私田的。也就是说,除开朝廷征占的公田,部队开发的屯田,分封赏赐的职分田,其它自耕田、永业田和庄园均属私有。你只要向政府按亩纳税即可,民间的私相买卖和授受皆不干预,政府只作登记收税。明朝鼓励人民开荒造田,给地15亩,免征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洪武二十七年诏曰:额外恳荒,永不起科。这意味着你自己筚路蓝缕开拓出来的田地,政府连税赋都放弃。所以在明朝,官田仅占百分之十一,清朝则只有百分之四点五。

民国时代的1930年,政府搞了大规模的土地和人口普查,推出了中国第一部《土地法》。本法规定——国家依法征收之地属全体国民所有;政府占用私地须收买;矿藏道路江河湖泊风景古迹不得私有;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的土地仍属私有。

个体的人依托于一个国家而生存,需要政府提供安全、秩序、法律等基本保障,因而必须向国家纳税,这种缴皇粮的观念对中国人来说早已无须多说。无论是一条鞭法还是摊丁入亩法,都有优劣长短。而人的天分寿夭能力强弱自然也各有不同。土地在各家之手,投放同样的种子却并不能保证获得同样的收成。天灾人祸皆能逐渐拉大人与人之间的贫富距离,于是,有的要典地,有的要卖田,自然便有人收购。一切皆由市场经济在操纵,往宿命上说,人生的祸福还自有许多看不见的因缘。就这样,同一片大地上便有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

土地问题是一个农耕民族致命的焦点。历代的皇权更替也多与此相关——均贫富,耕者有其田,这是多少人造反的口号,但从来没看见哪个起义的领袖真正与民同苦。皇朝换了血统,法统却依然袭旧,受苦的还是底层百姓

这个党闹红军时代,本质上还是流寇——打到哪吃到哪,只有地主家有吃的,所以抢地主无可厚非。到了陕北,有了自己的占领区,才有了相关的政策——既要搞统一战线抗日,就不能完全抗拒政府而私下斗地主;又要吸引穷人支持,就不能不给老百姓甜头。于是,当时出台的方法是强迫地主减租减息,再由农民向党纳粮。军队自己也去开荒经商包含种大烟来换取费用。那时,毛是承认所谓开明绅士的,也和大地主交朋友

抗战一胜利,共军迅速坐大,两党要抢天下,在野的一方缺粮饷,光靠减租减息是不敷日用的,于是紧急推出土地改革政策及一整套实施办法。具体来说就是每到一处,先划分阶级成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消灭地主。把地富的土地房产牲畜农具和粮食全部瓜分了,还给农民新的土地证。这样一来的巨大好处是,党有了粮饷,兵源。老百姓怕政府军来又夺走所谓的胜利果实,便只好和党绑在一起跟当时的政府作对。这一招实在是高,所谓的中央军要维护社会秩序,自然不能也如此乱来,于是所到之处只有挨打了

按说地主的田产分就分呗,大变革时代,个人承担一定的损失也无话可说。大家都是国民,总应给条活路,不应拿了别人的东西,还要羞辱并夺人性命。当时老苏区很多干部也都这么想,在抗战时,许多地主都和八路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许多共党高干都是地主子女。但不这么做,贫雇农就有顾虑,毕竟拿人钱财内心不安。毛发现这个问题后,作了严重批评,并允许基层过火,说以后再纠偏都行。于是大规模的土改开始了,家庭出身地主的干部靠边,无业游民发动起来,人性中的恶全部调动出来,各种人间惨剧纷纷登场。[后文在举例]以上内容读者可参看毛选第四卷及近年党史研究,可知笔者不诬

改朝换代是中国士民皆爱关注的话题,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它意味着战争和屠杀,是看客的谈资和民间话本的底料。在历史的宏大叙事中,杀人就像是一串逗乐的插科打诨;用迅翁的话说,屠伯的残忍很容易化为大家轻松的一笑。老百姓津津乐道的是歼敌八百万或手起钢刀下的喀嚓一声,有谁肯去分享那些具体枭首者的疼痛。

远古的禅让是中国书生的政治神话,后世基本不敢去想。宋太祖那样先穿黄袍再客气地劝退前朝老板的故事,史书上也难得多讲。枪杆子里出政权——这真是爱读《资治通鉴》的人悟透了的硬道理。但历代的鼎革,天下底定后仍要诛杀前朝的普通吏员者,实不多见。满人入主北京后,还知道征召起用晚明的遗老,对那些拒不奉诏的不合作主义者,也基本容其自生自灭而不赶尽杀绝。一个国家的血腥气太重,终非好事——这当是所谓人主皆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