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是人生重要的一条价值观

有次和一个美食节目谈合作,制片人和我年龄相仿,却已经是“吃过许多大世面”的姑娘。

我问:“你做了这么久的美食节目,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呀?”

她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食物是最重要的价值观之一。”

从那以后,每当和特定的一些人吃饭或吃一些有特别意义的饭菜时,这句话就会自己钻出来,回荡在脑海里——这里面包含的意思可太多了!

小时候,家里大人们关于“吃”,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我妈特别注重全家人食材的新鲜、健康和饮食的均衡。后来大学里碰到一个朋友,属于苦孩子出身。她说从记事起,但凡家里有了水果,妈妈都舍不得吃,也不许他们姐弟先吃,一直等到放烂了,再从最烂的一个开始吃,吃到最后,没吃上一口好果子。

疯长的青春期里对食物长期无法餍足导致她后来特别“馋嘴”,她甚至把自己自卑却暴躁的性格,也归咎于家人吃东西的习惯。她颇为神秘地告诉过我,她经历过的所有感情,也都跟少年时家里的水果一样,开始总是踟蹰多疑,不敢触碰,一旦投入进去,却又迅速衰败腐烂。来来回回,她总困顿于各种对自己和他人的不满和愤恨中。

当时听说这个水果理论,觉得这个同学真是太过敏感了。很多年后,我和她失去了联络,这句话却常常回响耳边,或许她说得对,一个人的性格,和那些少年时代吃过的东西、吃东西的模式,真就有某种隐秘的联系。

随着年龄增长,我自己爱吃的东西其实也在不断变化。

中学有了自己的零花钱,喜欢买味道咸鲜的膨化食品和酸掉牙的话梅。

进了大学,总是一副饿红眼的样子,每天都要吃重油重盐的食堂小炒。

工作了,口味突然挑剔起来,胃口反倒小了。我经常在资深同事的带领下进华堂钻小巷,四处寻觅传说中的各类珍馔私房菜。

到了现在,再好吃的东西都不如在家喝碗热粥最舒服。

原来,每个阶段里最旺盛的食欲,都是上一个阶段里亟待解放的欲望。

老话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水和土不仅仅是站立其上的,也是吃到人的肚肠中的,我们吃什么,决定了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不知从科学上是否能找到相关证据,但从文化层面却有着绝对的说服力。

一位已经在北京成家立业的职业经理人,半夜看《舌尖上的中国》,听到电视里陕西羊肉发出的滋滋声,就已经热泪盈眶了。

还有一个老家在云南的朋友,当在节目里看到小时候在奶奶家吃过的豆腐球时,竟激动地哭起来——其实她初中就转回到北京了,在奶奶家也只待过两个暑假而已。

不知为什么,舌头这个与吃最相关的敏感部件,却又总能在体尝美好时催动泪腺,大概是因为吃里承载着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认识,那是孩提时我们对家庭最模糊和温暖的记忆。

妈妈做的日常吃食,成为温暖与安全的象征,长大成人后,只要再有任何一种吃食或味道触发那种情绪,我们就会说那是“妈妈的味道”,而奇怪刺激的味蕾感受,通常会来自爸爸。我人生中的第一口咖啡、第一个飘着酸呕奶油味的汉堡、第一口酒,都是在我爸的碗里尝到的。

作为个体,我们这一生都要做两件重要的事情——认识自己,然后同世界建立连接。这些人生最初的酸甜苦辣咸的亲子冒险,远在思想和文字之前就侵占了我们的记忆,打开了直观世界的大门,塑造了我们和家庭的关系,以及我们彼此之间相处的模式。

有次和好朋友闲聊,发现我俩的老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只要一到郊外,在他俩眼里漫山遍野就都是吃的了——地上长丛草,可以吃;树上结个果子,摘下来含着;远远望着几棵树也能由衷感叹:“哇,这个攒一把好好吃的!”

要说他俩的共同点,那就是童年都是在乡村里度过的。土地养大的娃,对土地上的吃食都有特殊的敏感和情谊:马齿苋、阳沟菜、荠菜、蒲公英、花椒芽……这些都是不可舍弃的美味,吃起来也很简单,就是水里面涮涮然后蘸酱。

地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要帮家里干活,没有闲着的理儿——即便自家地里没活了,妈妈也让拿个小铲刀出门去挖野菜,有时是为了填补菜样上的空缺,有时更像一种吃的“情趣”。很多野菜野花都有特定时令,一年到头也就那几个星期里能吃到,到了时候挖来全家围坐一吃,吃个野意儿,更像是和大自然在做某种心领神会的交流,是一份坦然的美味和匮乏年代里安全感的来源。

我第一次出国留学的时候,本科毕业,每月至少去一次唐人街超市采购方便面。那时只有方便面里升腾起的热气,才有家里厨房烟熏火燎的味道,只有那漂浮着可怜干菜丁的清汤寡水,才知道怎么慰藉身处异国他乡的中国胃。

后来工作几年后,再以陪读身份和老公去留学,兴冲冲地买了同样牌子的方便面,只尝了一口就放弃了,明明记忆里特别特别好吃的味道,怎么现在尝起来只有味精和油炸的味道了?

那时,老公经常和楼上另一位先生,凌晨四点起床,去金丝雀码头的海鲜市场买刚运过来的海鲜。他们带回的汁水淋漓的黑色袋子里,塞满用惊人的低价带回的硕大的龙虾、螃蟹、肥嫩无骨的鱼。一旦这样的采购后,周末同个宿舍区的朋友们都过来了,当晚的主角,必是刚买回的北海深水蟹。

那些螃蟹膏黄厚密扎实得惊人。吃的时候,必须一手端着壳,一手用大型不锈钢勺子下狠心插进去,使劲切两下,才能挖出一坨。一个大螃蟹壳,在环座的人手中一个传一个。

古人歃血为盟,用一个铜盅在中间,轮流滴血进去;我们传递一个大蟹壳,吃了里面既鲜又糙的膏黄,再就着啤酒胡侃一阵,就成了天南海北对世界有共同追求的人。

我发现我的朋友,尽管性格千差万别,到了这个年纪,都已经对吃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哲学。

我发小,收入不高的时候,热衷于寻找经济上承受得起的美味的东西。她曾盛情向我推荐了一种瓜,农科院附近就有卖,我嫌麻烦从来不买。

有次她来我家玩,打开门,她拎着瓜先钻进厨房找刀。刀刃只在皮上轻轻一放,咔嚓,皮就应声而破了。

她说:“亲爱的,人生太短暂了,千万别亏着自己,看最美的落日,吃最甜的瓜,跟最爱的人在一起——其他的也帮不了你,先请你吃最甜的瓜吧。”

还有另一个死党,杭州人,舌头和我姥姥一样刁,进了厨房就特别讲究。可我俩一起四处穷游的时候,她又比我宽容一百倍、好奇一万倍,就像汪曾祺说过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什么都去尝尝,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