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等,每个人都会等

那时我常想,那些光芒万丈的人出现在我们生命里然后消失有什么意义。后来我明白,喜欢一个光芒万丈的人一点儿都不可怕,不管遥远不遥远。遇到能让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种运气。能遇到,就该珍惜。在等待的同时,把那些想留下的品质都留下,把自己变成值得等待的人,就不会辜负这段相遇。

两个故事。

2006年,老陈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上大丁了。

彼时正值德国世界杯,学校在中午时都会组织看《新闻30分》。老陈挑动群众情绪,并且成功挑动班里最高的包子去换台。围观群众那一刻屏住了呼吸,终于成功找到一个比赛重播。顿时班里掌声雷动,欢呼雀跃。然而,这欢欣之情只持续了五分钟。

因为班主任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教室门口。正当老陈准备站起来投案自首时,坐在他前面的大丁站了起来,抢先一步顶了罪。班主任一看是大丁,也没有多说什么。

那时大丁留着长长的头发,她说她已经留了四年。当她坐着的时候,头发可以把她的背都盖住。那时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把这长发剪掉,除非等到自己觉得对的人。

许久以后老陈和我说过,他这辈子只记得两个背影:一个是那年世界杯决赛齐达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的背影,另一个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他对我说这句话时,是他在大丁的微博上发现了她恋爱的消息。那阵子老陈总是看着大丁的微博主页,她难过他就替她难过、她开心他就替她开心,她恋爱了他就找我吐槽,说这世上还有谁能比自己更了解她、更能照顾她。我当时用力拍了一下他脑袋,说那你他妈的倒是去追啊。

老陈看着我摇摇头苦笑,把他的微博草稿箱给我看。

我当时就震惊了,因为那里面放满了老陈对大丁要说的所有话,却一条都没有发送出去。

我记得这一年,是2011年。

老陈说他那年高中毕业的时候准备去表白,愣是在她家楼下等了七个小时。后来他才知道大丁住的小区有两个门,偏偏大丁从另一个门回了家。我说:“你傻啊,手机是干吗用的!”他说他当时连手机这茬儿都忘了,就在不停地排练要对大丁说的话,就期待着大丁从拐角处出现。那天他拍着自己脑袋,说:“真他娘的邪门儿了,你说为什么偏偏那天她要从那个门回家!”

我当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但我知道老陈和大丁总是在错过。老陈始终别扭,能把所有想说的话存满草稿箱,就是没办法发给她。大丁始终迟钝,她依旧没有明白明明理科最好的老陈会去选文科的原因。有时候我都会觉得,或许大丁是故意的,所以才能做到这样若无其事。

他们从小学时就在一个学校,一直到高中。明明只有几百米,就是没办法常常遇见。好不容易到了一个班,老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了,却又没见成。就这么一路错过。

到后来,老陈只能从微博知道大丁零星的消息,而他甚至不敢关注她,那时还没有悄悄关注,他就每次在搜索栏打大丁的昵称。老实说我不知道老陈在别扭些什么,而我想你也知道,每个在恋爱中的人,都是神经病。

同样是2006年,比老陈年轻两岁的余小姐,也在经历她人生中的一次暗恋。

还记得我上次说的那个故事吗?没错儿,就是她。

余小姐在学生时代的暗恋,长达八年。没人知道是什么让她坚持了八年,或许只是因为那天男神送她回家,跟她分享了自己的另一个耳机。那天的余小姐,看着比自己高一头的男神,听着耳机里的《简单爱》,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她想在散伙饭上表白,却阴差阳错地把自己灌醉了。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她爸妈说了男神几句。知道这件事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那个夏天就那么过去了,他们的时机也就那么过去了。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时候,就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伦2010年南京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还是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她一直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要说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纸条还没被接稳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得直哭。

这个故事终于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迎来了结局。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蒙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把故事写到这里,就结了尾,是因为那时感叹,原来两个彼此喜欢的人真的可以各种阴差阳错地错过。今天想起老陈,突然想到那天我们之后的对话。

唱完歌之后,可能觉得尴尬,男神就先走了。我送余小姐回家,她依旧哼着周杰伦的歌。那时我问她:“这么多年的暗恋,这么多年的等待你觉得值吗?”

她毫不犹豫地说:“值。”

和那天老陈回答我的一样。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生命中总要出现那些闪闪发光却难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让人靠近不了,却又让人无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许没那么好,却又忍不住把自己摆低。你为了那个人做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到头来,那个人可能已经不喜欢杰伦了、不爱看九把刀了,你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杰伦。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陈为了大丁念不喜欢的文科,练会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尽管他没能教会我);余小姐为了男神喜欢上NBA、喜欢上杰伦,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那是因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他们想要成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