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第2/4页)

汝良问道:「你一直住在上海?」沁西亚道:「小时候在哈尔滨。从前我说的一口的中国话呢,全给忘了。」汝良道:「那多可惜!」沁西亚道:「我还想从头再学起来呢。你要是愿意教我的话,我们倒可以交换一下,我教你德文。」汝良笑道:「那敢情好!」正说着,上课铃朗朗响起来了,汝良站起身来拿书,沁西亚将手按在书上,朝他这面推过来,笑道:「这样:明天晌午你要是有空,我们就可以上一课试试。你到苏生大厦九楼怡通洋行来找我。我白天在那儿做事。吃中饭的时候那儿没人。」汝良点头道:「苏生大厦,怡通洋行。我一定来。」

当下两人别过了。汝良那天晚上到很晚方才入睡。这沁西亚……她误会了,以为他悄悄地爱上了她,背地里画来画去只是她的脸庞。她以为他爱她,而她这麽明显地给了他一个机会与她接近。为什麽呢?难道她……

她是个干练的女孩子,白天在洋行里工作,夜校里还有兼职──至多也不过他姊姊的年纪罢?人家可不像他姊姊。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在中国是如此,在外国也是如此。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她的人来往麽?沁西亚也许并没有旁的意思。他别误会了,像她一样地误会了。不能一误再误……

果真是误会麽?

也许他爱着她而自己没有疑心到此。她先就知道了……女人据说是比较敏感。这事可真有点奇怪──他从来不信缘分这些话,可是这事的确有点奇怪……

次日,汝良穿上了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又觉得这麽焕然一新地去赴约有些傻气,特意要显得潦草,不在乎,临时加上了一条泛了色的旧围巾。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他迎着太阳骑着自行车,车头上吊着书包,车尾的夹板上拴着一根药水炼制过的丁字式的枯骨。从前有过一个时候,这是个人的腿,会骑脚踏车也说不定。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把手按在疾驰的电车上,跟着电车飕飕跑。车窗里望进去,里头坐着两个女人,脸对脸嘁嘁喳喳说话,说两句,点一点头,黑眼睫毛在阳光里晒成了白色。脸对脸不知说些什麽有趣的故事,在太阳里煽着白眼睫毛。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肚子里装满了滚烫的早饭,心里充满了快乐。这样无端端的快乐,在他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今天他想,一定是为了沁西亚。

野地里的狗汪汪吠叫。学校里摇起铃来了。晴天上凭空挂下小小一串金色的铃声。沁西亚那一嘟噜黄头发,一个鬈就是一只铃。可爱的沁西亚。

午前最后一课他没有去上,赶回家去换围巾,因为想来想去到底是那条簇新的白羊毛围巾比较得体。

路上经过落荒地带新建的一座华美的洋房,想不到这里的无线电里也唱着绍兴戏。从妃红蕾丝窗帘里透出来,宽亮的无表情的嗓子唱着「十八只抽斗」……文化的末日!这麽优美的环境里的女主人也和他母亲一般无二。汝良不要他母亲那样的女人。沁西亚至少是属于另一个世界里的。汝良把她和洁净可爱的一切归在一起,像奖学金,像足球赛,像德国牌子的脚踏车,像新文学。

汝良虽然读的是医科,对于文艺是极度爱好的。他相信,如果不那麽忙,如果多喝点咖啡,他一定能够写出动人的文章。他对于咖啡的信仰,倒不是因为咖啡的香味,而是因为那构造复杂的,科学化的银色的壶,那晶亮的玻璃盖。同样地,他献身于医学,一半也是因为医生的器械一概都是崭新烁亮,一件一件从皮包里拿出来,冰凉的金属品,小巧的、全能的。最伟大的是那架电疗器,精致的齿轮孜孜辗动,飞出火星乱迸的爵士乐,轻快、明朗、健康。现代科学是这十分不全的世界上唯一的无可訾议的好东西。做医生的穿上了那件洁无纤尘的白外套,油炸花生下酒的父亲、听绍兴戏的母亲、庸脂俗粉的姊姊,全都无法近身了。

这是汝良期待着的未来。现在这未来里添了个沁西亚。汝良未尝不知道,要实现他的理想,非经过一番奋斗不可。医科要读七年才毕业,时候还长着呢,半路上先同个俄国女孩子拉扯上了,怎麽看着也不大合适。

自行车又经过一家开唱绍兴戏的公馆,无线电悠悠唱下去,在那宽而平的嗓门里没有白天与黑夜,彷佛在白昼的房间里点上了电灯,眩晕、热闹、不真实。

绍兴姑娘唱的是:「越思越想越啦懊呃悔啊啊!」稳妥的拍子。汝良突然省悟了:绍兴戏听众的世界是一个稳妥的世界──不稳的是他自己。

汝良心里很乱。来到外滩苏生大厦的时候,还有点惴惴不宁,愁的却是别一类的事了。来得太早,她办公室里的人如果还没有走光,岂不是窘的慌?人走光了,一样也窘的慌。

他延挨了好一会,方才乘电梯上楼。一推门,就看见沁西亚单独坐在靠窗的一张写字台前面。他怔了一怔──她彷佛和他记忆中的人有点两样。其实,统共昨天才认识她,也谈不上回忆的话。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他想得太多了,就失了真。现在他所看见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平凡的少女,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分是油腻的栗色。大约她刚吃完了简便的午餐,看见他来,便将一个纸口袋团成一团,向字纸篓里一抛。她一面和他说话,一面老是不放心嘴唇膏上有没有黏着面包屑,不住的用手帕在嘴角揩抹。小心翼翼,又怕把嘴唇膏擦到界线之外去。她藏在写字台底下的一双脚只穿着肉色丝袜,高跟鞋褪了下来,因为图舒服。汝良坐在她对面,不是踢着她的鞋,就踢着了她的脚,彷佛她一个人长着几双脚似的。

他觉得烦恼,但是立刻就责备自己:为什麽对她感到不满呢?因为她当着人脱鞋?一天到晚坐在打字机跟前,脚也该坐麻了,不怪她要松散松散。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飘渺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他决定从今以后不用英文同她谈话。他的发音不够好的──不能给她一个恶劣的印象。等他学会了德文,她学会了中文,那时候再畅谈罢。目前只能藉着教科书上的对白:「马是比牛贵麽?羊比狗有用。新的比旧的好看。老鼠是比较小的。苍蝇还要小。鸟和苍蝇是飞的。鸟比人快。光线比什麽都快。比光线再快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太阳比什麽都热。比太阳再热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十二月是最冷的一月。」都是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就可惜不能曲曲表达出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