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部 回延津记 三

沁源县有个牛家庄。牛家庄有个卖盐的叫老丁,有个种地的叫老韩。老丁除了卖盐,还卖碱,还捎带卖些茶叶、烟丝和针头线脑。老丁虽卖盐卖碱,但家里并没有盐土场,所卖的盐碱,都是从县城盐铺碱铺趸来的,再走村串乡零卖。走村串镇做买卖的人,本该爱说话,但老丁一天说不了十句话。到一个村子,人问起盐的价钱,碱的价钱,茶叶、烟丝和针头线脑的价钱,老丁都伸指头比画。人问:

“不能还价呀老丁?”

老丁摇摇头,也不说话。人又说:

“做生意,哪有不能还价的?”

老丁黑着脸,不再理人。十里八村,都知道牛家庄有个卖盐的老丁脾气轴。

老韩是个种地的。种地整天和牲口、庄稼打交道,本该不爱说话,但老韩一天得说几千句话。也是在田里种地憋的,不种地时,在街上碰见人,有事没事,都要与人说上几句。几句话下来,别人还没入题,他已经说到了趣处,拦住人不让走。村里的人,见老韩过来都躲。这时老韩就急了:

“妈拉个逼,说句话,费你个啥?还躲?”

老丁和老韩是好朋友。一个不爱说话,一个爱说话,本不该成为好朋友,但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一到深秋,地里的庄稼收了,第二年的麦子也种上了,两人爱上山打兔。老韩看到一个兔子跑出来,爱将火枪从肩上卸下来,平端着瞄准。老丁打兔枪不离肩,“砰”地就是一枪。老韩瞄准的工夫,兔子早钻到了树棵子里;老丁肩不卸枪,往往一枪中的。出门三天,打兔归来,老韩枪上挑不了几只兔子;老丁得带一个背篓,篓子里沉甸甸的,都是兔。除了兔子,有时老丁还能打到野鸡、獐子和狐狸。打兔的习惯不一样,两人本不该一起打兔,但两人除了打兔,还有一个共同爱好,爱唱上党梆子;为了一个唱戏,两人走到了一起。老丁平日不爱说话,但一到唱戏,像换了一个人,口舌翻飞,字正腔圆,精神焕发。两人本是朋友,但唱起戏来,或是朋友,或是夫妻,或是父子。两人唱《吴家坡》,唱《闯幽州》,唱《白门楼》,唱《杀庙》,也唱《杀妻》。有时唱一个折子,有时连走一本戏,全看二人的兴致。唱起大本戏,往往忘了打兔。唱到趣处,老韩背着枪在转圈:

“妻呀,我去京半年,回来后,闻听些许闲话;你不在家中安心料理,出门做甚?”

老丁马上作撩裙子状,给老韩作揖施礼:

“夫君,冤杀奴家,容我细细给你道来。”

老韩用嘴敲起锣鼓点,拉起弦子,老丁抖着水袖状开唱。

或,老丁一声长喊:

“儿呀,此语差矣,转来!”

老韩马上背着枪转来:

“爹爹,此事你有所不知。”

老丁忙用嘴敲家伙拉弦,老韩开唱。

两人是朋友,两家的老小也走得近。老丁有三男二女,老韩有四个闺女。老丁的小女儿七岁,叫胭脂,老韩的小女儿八岁,叫嫣红;嫣红和胭脂,常在一起割草。这年秋天,八月十五头一天,两人又到河边割草。割了一下午草,天快黑了,两人背着草回家。越过庄稼地,前边是条大路,两人看见前头路边,躺着一个物件。似是件棉袄,又似个褡裢。两人都想捡这物件,从庄稼地往路边跑。嫣红比胭脂大一岁,跑得比胭脂快,早一步跑到物件前,捡到手里。原来是一只布袋。嫣红拎了拎,布袋有些沉,便将这只布袋,搁到自己草筐里,背回了家。回家给娘一说,嫣红的娘,也就是老韩的老婆,“啪”地扇了嫣红一巴掌:

“拾啥不成,拾布袋,拾布袋是气。”

嫣红“哇”地一声哭了。老韩老婆打开布袋,却吃了一惊,原来里面躺着一堆大洋。倒出来数了数,整整六十七块。晚饭时候,老韩从地里收工回来,老韩老婆将老韩叫到里间屋,将布袋和大洋让老韩看。老韩看着白花花一堆大洋,也傻了眼。张张嘴,说不出话;再张张嘴,还是说不出话。老韩平日挺能说,面对意外之财,不知从何说起。两口子一夜没睡,盘算大洋的用途,或置两亩地,或盖三间房,或添几头牲口;一桩事情,似花不了这许多。说着说着,老韩激动起来,话匣子打开了,说了一夜;说的全是置地盖房添牲口之后的光景。第二天一早,老韩老婆将嫣红叫过来:

“昨天拾布袋的事,你就忘了吧。”

又说:

“漏出半点儿风声,我用绳子勒死你。”

嫣红吓得“哇”地一声又哭了。

吃早饭的时候,老丁来了。老韩以为老丁来商量秋后打兔的事,老丁却开门见山:

“听说嫣红昨天捡了个布袋?”

老韩知道昨天嫣红和胭脂在一起,便说:

“回来让她妈打了一顿,布袋里是半袋干粪。”

又叹息:

“老话说,拾布袋是气,不知应到哪一宗。”

老丁比老韩小两岁,笑了:

“哥,俺胭脂当时摸了摸那布袋,里边好像是钱。”

老韩知道瞒不住了,说:

“还不知是哪个买卖铺子的生意人,不小心丢在了路边;没敢动,等着人家来认呢。”

老丁:

“要是没人认呢?”

老韩有些不高兴:

“没人认,再说没人认的事。”

老丁:

“要是没人认,咱就得有个说法。”

老韩:

“啥说法?”

老丁:

“这布袋是胭脂和嫣红一块儿捡的。”

老韩急了:

“布袋现在我家,咋是你闺女捡的?”

老丁:

“我听胭脂说,她俩一块儿跑到布袋跟前;嫣红比胭脂大一岁,欺负了胭脂。”

老韩拍了一下大腿:

“老丁,你想咋样吧?”

老丁:

“一人一半。别说是两人一块儿捡的,就当是嫣红捡的,胭脂在旁边看见了,俗话说得好,见了面,分一半。”

老韩:

“老丁,你这不是耍浑吗?”

老丁:

“我不是在乎这个钱,是说这个理。”

老韩:

“你要这么说,咱俩没商量。”

老丁:

“要是没商量,又得有个说法。”

老韩:

“啥说法?”

老丁:

“就得经官。”

事情一经官,捡到的东西,明显就得没收。老韩听出来老丁的意思,我好不了,也不让你得着便宜。两人一块儿打兔唱戏,好了二十来年,老韩没发现老丁遇到大事,为人这么毒。平时不爱说话,怎么一到骨节上,话一句比一句跟得上呢?嘴比唱戏还利索呢?可见他说的这些话,来之前早想好了;可见两人平日的好,都在小处;一遇大事,他就露出了本相。不是说老韩贪财,舍不得分给他钱,而是这理讲不通。既然已经撕破了脸,就是再分钱给他,两人也算掰了。老韩也赌上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