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9页)

黑衣特工:“好。但是你要发誓,一生对这孩子负责。”

老警察说:“我会的。谢谢你,科尔森。”

金毛崽崽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自己有名字了,轰地弹射到病房外去,猛扑到老警察怀里:

“我叫,我叫傻沙·阿特瑞……”

老警察纠正他:“萨沙·阿特维尔。”

金毛崽崽这几天在换乳牙,嘴巴一边漏风,一边超快乐地:

“我叫傻沙·阿特瑞尔!”

从这一刻起,他终于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名字,就再也不是那些坏人口中的“上等货色”“娘们脸蛋”了。

金毛崽崽高兴得不行,挥着领养证明,到处撒欢。

老警察看着他,满脸都挂着笑意。

那个眉眼和善的黑衣特工,也伸手揉了揉金毛崽崽的小脑袋。

……唯一不高兴的,是因为住院、迟了一步去递领养申请的女研究员。

“你认真的吗?”女研究员说,“我没有对警察这个职业有偏见的意思。但是你真的认为警察适合领养孩子吗?”

老警察:“很显然你觉得一个一年365天都在加班的研究员更适合领养孩子。太好了,给你鼓鼓掌,你听听响吗?”

他们两人天天不对付,金毛崽崽不想让两个他都喜欢的大人吵架,在他俩腿边急得团团转。

他抓着老警察的手看看,无名指上没有戒指;

抓着女研究员的手看看,也没有戒指。

就赶快把他俩的手合在一起,用自己的小手握着。仰着小脸,又咧着两个甜酒窝,眼巴巴地瞧着他们俩。

女研究员:“……”

老警察:“……”

……于是等到小金毛正式出院,他就有了一个警察爸爸,一个研究员妈妈。

金毛崽崽美滋滋。

三个曾经在苦难中破碎的人,在纽约组成一个温暖的新家。

外面在下雨打雷,卧室里的灯光却暖暖的,妈妈靠在床上,给小金毛念睡前童话: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宝石做成他的双眼……”

快乐王子在活着的时候,从来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他住在日夜载歌载舞的王宫里,不通人间悲喜,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他的臣仆们看到他,也会被他发自内心的快乐感染,大家都很喜欢他,所以就叫他快乐王子。

但是等到他死去,成为一座立在宫墙之外的雕像,他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苦痛。看见无辜者在苦难中煎熬,善良的快乐王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于是他开始用自己身上的宝物,去帮助别人:他身上的金片,宝石做的眼睛,还有剑柄上的红宝石,都被陪伴着他的小燕子叼去,送给穷苦的人民。

可是这个童话的结局,却异常凄惨。

陪着快乐王子的小燕子,被严寒冻死在他的脚边。而快乐王子因为变得光秃秃,被推进熔化炉焚烧殆尽。

炽烈的高温中,那颗珍贵的铅心,也噼啪一声,裂成两半。

金毛崽崽缩在被窝里听。

他好心疼快乐王子哦,就默默地抹眼泪。

抹完了,两爪一摊,六亲不认:“我讨厌这个故事!”

妈妈只好尽力挽尊:“呃……其实快乐王子的结局挺好的呀。你看,到了最后,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都进了天堂,那是一个跟王宫一样无忧无虑的地方。这里是怎么写的?‘天堂的花园里,小鸟可以永远地放声歌唱;而在上帝那黄金的城堡中,快乐王子可以尽情地赞美他。’”

金毛崽崽说:“可是,可是,快乐王子已经见过那么多痛苦的人了!就算让他呆在王宫一样的天堂,他怎么可能还会像以前那样快乐呢?”

他趴在被窝里,拿笔在童话书最后一页写字,想给快乐王子写一个好结局。

他写道,快乐王子呆在天堂里,每天都很忧郁,结果被一个路过的神看见啦!于是,神就决定把他和小燕子,一起带回了人间。

在熟悉的人间,快乐王子发现,他帮助过的每一个人都重获新生,再也不被穷苦侵扰。

于是,他再次发自内心地感觉到快乐了!

就这样,快乐王子带着小燕子,从此和人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哎呀,我的宝贝,妈妈的小天使……”

妈妈伸头看完他写的结局,忍不住把崽崽抱过来,叭叭地吻他额头。

爸爸不甘示弱地挤上床来,也准备给金毛崽崽讲一个睡前故事。

爸爸:“嗨呀!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我年轻时负责过的一个案子。天杀的,那个变态杀人犯,老子跨了十几个州才抓到他。那家伙把受害人全身的皮都活活剥掉了,眼睛也剜出来做成——”

金毛崽崽屁滚尿流:“啊!!!”

妈妈忍无可忍,用枕头把爸爸打跑了。

但是后来,爸爸一边抽烟,一边高兴地看崽崽写的结局。

妈妈问他一个人在乐什么,他很感慨,跟妻子说:

“萨沙是个很温柔的好孩子。这件事可让我太高兴啦!比他拿10个A都让我高兴!”

……

金毛崽崽就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了。

他有一个非常溺爱他的妈妈,一个嘴上说“你看你把萨沙养的,怎么能把男孩子养成撒娇精!要让他感受军事教育的铁拳!”,但小金毛一扑到他怀里,就立刻端在肩上、半天都放不下来的爸爸。

金毛崽崽骑在爸爸肩上,揪爸爸日渐危险的发际线:“每天起床第一句!”

傻爸爸撒丫子乱跑:“先给自己打个气!”

他像所有人一样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

然后长成了一个金发碧瞳、笑容甜兮兮的美少年。

而少年和他的同龄人,被媒体称为“见证新世纪的一代”。

——大约在少年15岁开始,这颗星球就跟拔竹笋似的,超能力者开始一批批涌现。

全世界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因为这些新冒出来的超能力者,大多是仗势行凶的暴徒。

少年读书的公立学校旁边,就是纽约中央银行,结果匪徒们最猖獗的一段时间,他们上学时隔壁三天一小爆炸、五天一大爆炸。

爸爸妈妈每天忧心忡忡,把家里的流动资金摆出来数,看能不能干脆带着孩子搬到乡下去。可是乡下也不见得安全,罪犯猖獗是全球范围内的事,跑到哪都一样。

不过后来,他们还是没搬。

因为这个世界,最终等来了他们的英雄。

就跟很多痴迷超级英雄的男孩们一样,少年也有自己最偏爱的那一个。

他扛着爸爸新买的钢铁侠手办,跑到小伙伴家舌战群儒,“你们懂不懂!机甲才是男人的浪漫!知不知道什么叫钢铁之心,复联之光……老曼哈顿人儿不粉钢铁侠,开除你的哈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