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第3/3页)

“我马上就要走。”巴帝说。

“喂,急什么,留下来吃午饭啊。”我说。

“呃,不行,我是来陪琼恩参加大二舞会的。”

我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

“琼恩好吗?”我冷冷地问道。

琼恩·吉林跟我们是同乡,也上同一个教会,但比我早一年入大学。主修物理的她是风云人物,除了当过代联会主席,还带领曲棍球队拿过冠军。她那双卵石色的眼睛老是瞅着人直瞧,一口墓碑形状的牙齿闪闪发亮,还有充满喘息声的嗓音常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此外,她的块头还魁梧如马。我开始觉得巴帝真没眼光。

“喔,说到琼恩,”他说,“早在两个月前她就邀请我来这里参加舞会,而且她妈还问我妈,我愿不愿意当她的舞伴,你说,我能怎么办?”

“既然你不想陪她去,干吗答应下来?”我不屑地问道。

“喔,因为我还算喜欢她啊。这女孩喜欢户外活动,从不在乎你有没有为她花钱。上次她来耶鲁参加周末宿舍开放日,我们一起骑单车去东岩玩。她是唯一不用男生帮忙推上山的女孩呢。琼恩蛮不错的。”

我嫉妒得发抖。宿舍里每个大四学姐都爱去耶鲁度周末,但我从没去过。当下,我决定对巴帝·魏勒死心。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

“你该去找琼恩了。”我以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我交往的对象随时会出现,他见到我跟你坐在一起,可能会不高兴。”

“交往?你在跟谁交往?”巴帝一脸惊讶。

“应该说有两个人。”我说,“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

巴帝不发一语,所以我接着说:“这是他们的绰号。”

再补上一句:“他们来自达特茅斯。”

巴帝听了,惊讶得张口结舌。看来他的历史知识乏善可陈。他从藤制摇椅上一跃而起,还多此一举地猛力推它一下,然后把一个浅蓝色的信封扔在我的大腿上,信封上有耶鲁的校徽。

“我本来在想,如果你不在宿舍,我就留下这封信。里头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写信回答我吧,我不想当面问你。”

巴帝走了后,我拆开信。他邀请我去参加耶鲁的大三舞会。

我又惊又喜,尖叫了好几声,跑进宿舍时还高嚷着:“我要去我要去我要去。”在门廊上阳光耀眼,相较之下屋内漆黑一片。一时片刻,我的视线分辨不出任何东西,但我发现自己已经抱住值班的大四学姐。当她听见有人邀请我去耶鲁的大三舞会,立刻对我刮目相看,流露敬意。

怪的是,从此之后宿舍的情况也改变。我那层楼的大四学姐开始跟我攀谈,偶尔还会主动去接电话,也没人在我的门前冷言冷语,说有些书呆子就只会埋首于书本,枉费宝贵的黄金岁月。

然而,到了舞会那天,巴帝从头到尾都把我当成普通朋友或堂妹。

跳舞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一英里远,直到“骊歌”的音乐声响起,他才忽然把下巴靠在我的头顶,仿佛很疲惫。半夜三点舞会结束,我们就着漆黑,顶着冷风慢慢走了五英里路,回到我借住的那户人家。为了省钱,我睡的是客厅那张短沙发。在客厅过一夜只要五毛,若要睡好床,多数的地方都索价两美元。

我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幻想破灭。

我原本遐想巴帝这周末会爱上我,这样一来,未来一整年我就无须发愁,不晓得周末晚上要如何打发时间。就在快抵达我下榻的住所时,巴帝说:“我们去化学实验室吧。”

我惊讶地问:“化学实验室?”

“对。”巴帝伸手牵着我,“那间实验室后方的景色很美。”

果然,化学实验室的后面有一片称得上小山坡的地方,从那儿可以看见纽哈芬的稀疏灯火。

巴帝忙着在崎岖的地面上找立足点时,我站着不动,假装赏夜景。当他俯身吻我,我睁大双眼,试图记住各家灯火的相距位置,免得忘记。

终于,巴帝站直,往后挪步。“哇!”他说。

“哇什么?”我惊讶地问道。这个干吻分明就乏善可陈,而且我记得当时还觉得很遗憾,因为在冷风中走了五英里路,我们的嘴唇都干得皲裂。

“哇,吻你的感觉真棒。”

我很得体地不做回应。

“我猜想,你跟很多男生约会过。”巴帝说。

“喔,还好啦。”我想,这一年我每个礼拜一定和不同的男生出去,才有办法表现得这么镇定。

“唉,可是我得花很多时间读书。”

“我也是啊,”我赶紧说,“成绩不能太差,免得保不住奖学金。”

“不过,我想,我还是可以设法每三个礼拜跟你见一次面。”

“好啊。”我兴奋得差点晕倒,好想立刻飞奔回学校,将这事昭告天下。

在屋前的阶梯上,巴帝再次吻我。隔年秋天,他拿到奖学金,进了医学院,所以后来我改去医学院找他,没再去耶鲁。就在那里,我发现他其实是个伪君子,还有这几年来他是如何地愚弄我。

在我们目睹婴儿诞生的那一天,我发现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