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马赛蓝(第2/3页)

兰波太太表情严肃,但又为了福楼拜这么夸奖她的女儿而感到高兴,“她还是个孩子……”

“一个懂事能干的女孩,我早就将她当成女儿看待了。”

“您知道,她的父亲还活着……要是您没有那么有名气,要是维塔丽不是想当一名作家,我一个人就能决定她的事情,但是——”兰波太太发愁,“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兰波上尉,我没法知道他会不会同意。”

“我会带维塔丽去第戎,征得他的同意。”

兰波太太觉得再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她郑重的点点头,“好,我同意您收养我的女儿,维塔丽·兰波。”

福楼拜十分高兴,“明天我们去律师那儿签一份同意书就行了。”

*

这事没什么不好,在兰波太太看来,也许是过分的好了,好的她甚至有点不敢相信。

她悄悄的跟维塔丽说:“希望你父亲也能立即同意,我看不出来这事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我就怕……他会找福楼拜先生要一大笔钱。那个人呀!”

维塔丽蹙眉,“我也想到了……我一个生丁都不想给他,甚至还想找他再要一笔钱呢!”

福楼拜提到要带她去第戎之后,她就开始考虑兰波上尉的反应了。不要低估男人的**,当年她算是要了一大笔钱,还逼走了他的情妇,兰波上尉没准会要更多的钱,以此为难她、报复她,而福楼拜一时之间又拿不出来这笔钱。

她必须先把兰波上尉解决掉,让他没有时间考虑敲诈。她本想找加百列借人手,但又觉得麻烦,并且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家的这些个狗屁倒灶的事情,于是,想到了当年那个差点掐死她的路易·芒达里安。

她已经忘了芒达里安家的地址,不过,马赛不会比巴黎大,想找芒达里安家应该也不是很难,她准备去一趟马赛。

*

送走兰波太太,安顿好福楼拜的日常生活,维塔丽带了雷瓦尔太太、男仆莱昂,先到巴黎,带上文森特,再去马赛。

巴黎在法国西北部,马赛在法国东南部,横跨大半个国家。中途在阿尔卑斯省的里昂停了两天,参观了里昂古城,再从里昂乘上前往马赛的火车。

马赛在普罗旺斯省,是沿地中海城市,法国最大港口。4月的天气,地中海气候,十分温暖,又不至于炎热,极为宜人。

明亮的蔚蓝色地中海一下子就吸引住了两个未来的画家,维塔丽立即决定,在海边的酒店住下。她把男仆派出去打听芒达里安家,和文森特去画材店买来画架、画布、画纸、画笔、铅笔、炭笔、水粉、水彩等等作画的材料,在酒店的阳台上或是室外,开始大量的练习画海滩、海洋、海平线、海鸟、帆船、远处的岛屿等等。

文森特十分快乐,有维塔丽这个小财主在,他可以随便的买他需要的画材,他对画材很有研究,主要是以前没有足够的钱能随便买,所以对各种牌子的画材都要仔细对比,选择他觉得最好的或是最适合他的画材。

他还没有养成色彩上的偏好,也没有练好基本功,但这种天然纯净的蓝色,是维塔丽喜欢的颜色,于是,他也就喜欢上了这些深-->>

深浅浅的蓝色。

他们没日没夜的绘画,马赛的气候非常好,适合室外绘画,主要是不冷不热。他们画他们能看到的一切,画海洋,画树木,画街道,也画街道上的人物。

维塔丽不会教人学画,但她能看出来文森特在什么方面欠缺:他欠缺学院派的系统基本功练习,对色比也没有什么学习,可以说目前全凭本能在画,但不是没有目的的乱画,他在极力摸索。

他尝试各种作画工具,用一些奇奇怪怪的“画笔”寻找那种“感觉”,有时候还干脆用手指往画布上涂抹颜料,维塔丽也跟着学用手指画画,有一次还突然往他脸上涂了一抹金黄色,涂完了之后,看着愣住的他哈哈大笑起来。

……他当时呆住了,大概是因为,这个动作很亲近,是他们之间唯一一次超过握手之外的身体部位上的接触。

他的脸迅速的红了,嘟囔着:“你弄的我一身都是颜料!”

作画的话,难免弄上颜料,维塔丽让雷瓦尔太太去买了灰白色的亚麻布,做了两件后面系带的样式古怪的罩衫,用来防止颜料弄脏衣服。

维塔丽已经拿了湿毛巾擦手,“今天不画了,好累,我要去睡一觉。”她打着呵欠走回房间。

过了一会儿,文森特脱了罩衫,进了房间,发现她正在翻看他这几天画的画。

他有点儿羞怯,“别看!我没有你画的好。”

“那是因为我比你学画的时间长。这不算什么,等你也学了好几年,肯定会画的很好。”她在看他的笔触:很稚嫩粗糙,基本功欠缺导致的问题,调色中规中矩,不过似乎是有点偏黄,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说不定这次马赛之行过后,他的用色会偏蓝?这可不好说,他原本好像就很喜欢蓝色,深邃的蓝色。

他晚上也画,画夜色,画夜幕下的街道,画月光下的人影,画放在阳台栏杆上的花盆,这些不太成熟的习作还看不出来什么名堂,看不出来顶级画家的前景。

但一切还早,他才刚开始步入绘画这个职业,或者,事业,他还可以慢慢成熟。

*

他们到马赛已经有4天了,莱昂还没有找到芒达里安家,于是,维塔丽这天早上写了一份寻人广告,要莱昂送去当地报社,给了他一个金拿破仑做广告费用。

“几年前在第戎的男孩路易·芒达里安,现有你的债主维塔丽小姐寻找你,请到蔚蓝海岸酒店一楼。”

路易·芒达里安是晚餐之前到的。

当年的瘦削男孩长大了,眉眼依旧,五官精致,个头也长高了不少,现在应该有1米75,是个极好看的俊秀少年。

肤色仍然白皙,但不是不太健康的苍白了,鼻翼两边有一些雀斑,不多;湛蓝的眸色,眼神清亮。穿戴的很讲究,订做的手工长外套,戴一顶高礼帽,手里拿着一束蓝紫色的薰衣草。

他规规矩矩的等候在大堂楼梯下面,一眼就认出从楼上下来的维塔丽:她穿着一条矢车菊蓝中国提花缎长裙,大方领,领口加一段白色素纱,素纱中缝有一块天蓝色的水晶,恰好在雪白的胸口中间。

她的胸很饱满,发育的很好,肤色又白,蓝色更衬得肤色净白如雪,路易的眼睛总是“不小心”往她胸口看。

要说以前,他那时候还不到11岁,不懂她是个多么漂亮的小姑娘,现在他15岁,对“美”已经有了正确的概念,“美”是朴素天然的,“美”又是不寻常的,因为真正的“美”是稀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