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巴黎先生(第2/2页)

如果是魏尔伦的话,他自称“巴黎先生”倒也不奇怪,他向来自诩天才,自命不凡得要命,但就是……他好像也算不上年轻了?算算刑期,他被判入狱3年半,从1873年8月到1877年2月,现在是1877年5月,时间上刚刚好。他比阿瑟大10岁,阿瑟现在22岁半,他也就是32岁而已。

“是谁?”

“无关紧要的人。”

“别担心,我很会打架。”

维塔丽笑了笑。

要是魏尔伦的话,还真是麻烦。带卢卡斯来鲁昂实际并不能伤害她,或是给她找什么麻烦,显然是给她添堵来的。阿瑟现在是法国小有名气的新锐诗人和作家,去年夏天在巴黎很是高调,报纸上也都刊登了他在牛津大学深造的消息,魏尔伦会知道他在英国,肯定会去找他。

阿瑟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魏尔伦事件的影响,不能让人再想起来他的同性恋传闻,同性恋绯闻是很有话题性,但同样会让他万劫不复。她想着应该找人在多佛尔那边守着,看看是否有像魏尔伦的人过境,他可能会用假名,也可能会戴上一顶假发。她后悔起来,她手里没有魏尔伦的照片,不然就能更好的办事了。

唉!这人真烦!她原本以为3年半的监狱生涯会让魏尔伦老实一点,知道不要跟她做对,但看起来,他可是真的怀恨在心。她烦得很,感觉像是没法摆脱这个人了。

如何甩掉牛皮糖?这是个大学问。实际上,就是在后世法律日益健全的时代,对stalker也没什么好办法,受害人很多只能改名换姓,放弃已有的生活,躲到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最后stalker行为还会有一定概率升级成为更暴力的犯罪行为——实际上魏尔伦之前对阿瑟开枪,就已经是stalker的升级版本了。

她突然好担心自己和阿瑟的安全。魏尔伦恨阿瑟抛弃了他,也恨她买通了利奥波德去伤害他的感情,他现在不能回巴黎,也没有事业可谈,没有钱,一个走投无路又不信仰上帝的人,搞不好真的会变成一个暴徒。

*

她连夜给让·路易·福兰写信,让他打听魏尔伦的下落;又给阿瑟写信,说魏尔伦已经出狱了,要他小心;写信给加百列倒没有专门说这事,就是略提了一下。

写完信,封好信封,写上地址,放在桌上,吩咐蕾拉,“明天上午送去邮局。”

“好的,小姐。您现在睡觉吗?”

“睡吧,你也早点睡。”

躺到床上,没能很快入睡。

通常躺床上到睡着这段时间,她会用来构思明天要写的,但现在她不用写作,脑子里就光想着可恶的秃头男了。

她要做好所有预案,魏尔伦要是先来找她,她要怎么应付;要是先去找阿瑟,她要怎么防范。

阿瑟在牛津也是有男仆的,加百列跟他共用两个男仆,做一些杂事。男人们没有什么防范意识,尤其在大学里,加百列习惯了带个男仆出门,但阿瑟有不少时间都是一个人。她要让男仆跟着阿瑟,不能让他一个人乱跑。

但她又想,她不能总担心阿瑟处理不好事情,阿瑟没有那么笨,她写信跟他说了这事,就该设想他会好好处理。她更该想的是自己的安全。

魏尔伦没准会认为,杀了她或者伤害她,会更让阿瑟心痛。所谓的“我跟你有仇但我不杀了你而是杀了你最亲近的人好让你悔恨终生”的设定就是这么来的。

想想就好可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