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好人

上午九点多钟,我们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在富兰克林大道旁的一家小珠宝店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们立即前往案发现场。

那一带有很多小店铺,规模都很小。发生凶杀案的珠宝店地处繁华地段,一边是理发店,另一边是当铺,在珠宝店玻璃窗上有几个醒目的金色大字:珠宝商:鲍伯和贝尔特。

凶案现场在珠宝店的柜台后面。死者身材瘦长,有两撇长长的胡须,颇像旧式闹剧中的流氓恶棍,年纪大约四十岁。这个人僵直地向左侧躺着,双膝蜷着,显然是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他的右手捂在胸口上,手臂下还不时地有血流出,显然,他是胸部中弹,由于流血量并不多,我们推测他是立即死亡,而不是因失血过多死亡的。

柜台旁边站着一个满脸惊骇之色的小老头,看样子有六十多岁,此刻他正用惊恐的眼神看着警员们勘察现场。他那一副饱受惊吓的神情,再加上他那大约五英尺六英寸的身高、一头稀疏的头发和闪烁不定的小眼睛上的那副钢边眼镜,让人感到既可怜又可笑。据守候在这里的警察说,他是这桩凶杀案的唯一目击证人。

我四周转了一圈儿,又回到小老头站的位置,准备向这个目击证人了解情况。

“你是鲍伯?我是凶杀组的保罗警官。”为了让他尽可能地放松,我和颜悦色地说。

“是的,警官先生。”他声音颤抖地说,“我是这里的股东之一。”

“他呢?”我向死者示意着。

“他就是贝尔特。真没想到,我们已经合伙十年了,一向很愉快,可谁知……简直太可怕了!”

“鲍伯先生,既然你是这里的目击证人,就请你说说详细情况吧。”

“哦,好的。”鲍伯显然还惊魂未定,他稍微定了定神儿,然后开始叙述事情的经过。

早上大约九点钟的时候,我们的店铺刚刚开门,我把昨天的账结好正准备去银行,一个拿枪的歹徒突然闯了进来,他一把就抢走了我手中的钱袋,还差点儿把我撞个跟斗,接着他又打开现金柜,把里面的钱也搜走了。我大声呼救,惊动了正在店铺后面的贝尔特,只见他从后面匆匆跑过来,可是,还没等他到跟前,那个歹徒就开枪了。可怜的贝尔特连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搞清楚就死去了,唉!”鲍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那个歹徒长得什么样儿?”我问。

“大约是四十几岁,像个吉卜赛人,黑皮肤,大鼻子,黑头发上还油光光的,瘦高个子,大约有六英尺,体重估计有一百七十五磅左右。对了,我还看见他左嘴角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左耳垂。”说着,鲍伯又摸了摸自己的右面颊,“这儿还有一个长毛的痣,很大,挺吓人的。”

我对他细致入微的描述颇感惊讶,因为处在那样危急的形势下,大多数目击者都很难准确描述犯罪分子的相貌。

“那个人穿的什么衣服?”我继续问着。

“衣服嘛,我记得是一身茶色,上身是茶色皮夹克,下身是茶色长裤,头上戴着一顶茶色毡帽,他把前面帽檐拉得很低,后面直往上翘……对,没错!”鲍伯想了想,然后又很惊讶地说,“他持枪的那只手背……是左手,文着一条蓝色的蛇盘绕着一颗红心。”

“看来你对他的印象很深!”

“哦,没什么。”鲍伯也颇为自得地一笑。

“谢谢你,你的描述将会对我们破案有非常大的帮助。”我微笑着说。然后,我又对另一个警察下达了指令:“你赶快通过电台把凶手的特征广播出去,这家伙特征明显,应该比较好认。”由于鲍伯的详细描述,让我们有了切入点,我觉得这个棘手的突发事件似乎比较容易解决了。

“你对他的枪有什么印象吗?”我问鲍伯,因为我想得到更多的破案线索。

“好像是一把左轮手枪,蓝钢的,至于什么口径……很抱歉,警官先生,我对枪是一窍不通。”鲍伯耸了耸肩膀说。

对于鲍伯提供的情况,我已经很满意了。

“在我来之前,你到没到附近的店铺和居民中查问过?”我问一直守候在这里的那个警察。

“已经查问过了,珠宝店两旁的理发店和当铺的人都说听到了枪声,”那个警察说,“当时他们还以为是汽车爆胎,所以并没有在意。”

我看了那个警察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就转身来到了隔壁的当铺。

“噢,你好,我是保罗警官。”我自我介绍着。

“警官先生,你好,我叫罗伯逊,是这家当铺的主人。”

“事发时你听到了什么?”

“我只听到汽车爆胎的声音,是九点过一分的时候,后来才知道是枪声。”他似乎怕我怀疑他为什么对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就解释说,“我那二十岁的侄子到现在还没来上班,所以我老盯着钟表,看他究竟要迟到多长时间。”

“听到枪声后,你是否发现有可疑的人或者情况?”我问。

“我没敢朝外看。”罗伯逊摇摇头说。

罗伯逊步履缓缓地跟在我的身后,我听到他问:“那个可怜的鲍伯怎么样啦?”

我停住脚步,转过身来说:“没什么,他只是受到点儿惊吓。”

“唉!他可是个老好人呀,”罗伯逊不无同情地说,“在我们这一带,他是出了名的好人,他心眼儿好,总是喜欢帮助别人。”

“哦,”我有点儿感兴趣,“那么贝尔特呢?”

“贝尔特和鲍伯可不同!警官先生,按说我不应该讲死人的坏话,可是,他在这一带真的不受欢迎,你可能不知道,贝尔特是个报复心极强的人,爱记仇,谁要是和他有点儿什么过节,他一定忘不了,所以我们对他都是敬而远之。”

我的兴趣更浓了,笑着说:“看来,这个世界上是什么人都有哇!”我心里明白,有时候这些背景材料比现场材料更重要。

“这么多年,鲍伯跟他在一块儿也真够不容易的。”罗伯逊说,“如果他们不是亲戚关系的话,恐怕也不会合伙这么久。”

“怎么,他们是亲戚?”我惊讶地问。

“是的,贝尔特是鲍伯的妹夫。鲍伯的妹妹叫宝娜,比他小二十一岁,在她还是婴儿时,他们的父母就过世了,是鲍伯一手把她拉扯大,他们兄妹的感情很深,鲍伯一直都没有结婚,所以,他把宝娜和她的两个孩子视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尽管贝尔特的毛病很多,但鲍伯看在宝娜的分儿上,还是一忍再忍。”

我隐隐约约感到罗伯逊讲的这些很有价值,在向他道谢并告别后,我又来到另一侧的理发店,向老板询问事发时的情况。

据理发店老板说,当时他也听到了声响,同样以为是汽车爆胎的声音,因为他当时正在给客人理发,也就没有注意时间,更没有注意到是否有可疑的人出现,不过他说肯定是在九点钟以后发生的事情,因为那时他刚开门接待第一个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