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的悲剧(第2/4页)

有一天,我划着小舟顺流而下来到莱森的营地,他拿出一张《巴黎时报》,给我看一条新闻。“你觉得这东西怎么样?”他一边笑一边问我。他笑得很开心、很兴奋,只有充满贪欲的人才会那样笑。

我接过那张报纸一看,原来是一张新闻图片,上面是一只猩猩,它端坐在一张椅子上,一只手拿着高级雪茄,另一只手拿着一支羽毛笔,装模作样地在稿纸上写着什么,旁边还注明了这只猩猩的名字。显然,这是一只被人驯养的猩猩。看完这张新闻图片,我的心中泛起一股难以名状的厌恶,我非常讨厌某些唯利是图的人利用动物来赚钱。我把报纸塞到他手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怎么样?”他打着响指说,“这个赚钱的方法不错吧?”

“不怎么样,”我冷冷地说,“我对这种事不感兴趣。”

“看来你连一点儿商业头脑都没有!”他叫道,“你知道吗?这只猩猩在皇家剧院一周就能为它的主人赚二百镑!”

“那与我有什么关系?”我说,“我只是到这儿来研究动物的,不是想着怎样发财的。”

“噢,是吗?”他嘲笑道,“在这种连人影儿都没有的丛林里,你甘心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吗?你难道想死在这里,让自己的尸体成为野狗和鳄鱼的美餐?”

皮尔·莱森继续说:“我有我的理想,我可不想老死在这荒无人烟的丛林里,成为鳄鱼的食物。我宁可死在巴黎,死在美女的怀抱里。我要在死之前遍尝美女和美酒,我要好好地享受生活!”

“但这则新闻对你有什么用呢?”我指着报纸问他。

“有什么用?”他尖叫道,“你的脑子还没转过弯儿来吗?这则新闻启发了我!我——皮尔·莱森,也要训练出这样一只猩猩。我是动物学家,我一定能训练出一只更优秀的猩猩,它将成为我的摇钱树!”

“莱森,你的主意并不明智,违背动物的天性将它训练成人,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呢?”我说,“我要是你,我就绝不会这样做!”

听完我的话,莱森笑得前仰后合,还一再嘲笑我是个傻瓜。

我承认,皮尔·莱森确实有点儿小聪明。像他这种人就不应该做一个生物学家,也不应该在条件艰苦的丛林里生活。他应该留在城市里,追求他的金钱梦想。

故事讲到这里,斯格瑞伯慢慢停了下来。他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向前欠欠身子,好像在倾听什么。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凝神倾听。饲养室里依旧传来各种声响,似乎和刚才稍微有些变化,但我却说不出变化在何处。

这时,斯格瑞伯转身走进饲养室里。几分钟以后,他返回到小院里,摘下胶皮手套丢在一边,又坐进了躺椅中。

“小黑猴病了,”斯格瑞伯向我解释说,“还好它在我这里,要是它生活在丛林里,那它肯定活不过今晚。我刚给它注射了青霉素,现在应该没问题了。”

斯格瑞伯继续给我讲皮尔·莱森的故事。

皮尔·莱森自从受到那则新闻的启发之后,就一心梦想着到大城市巴黎去生活。他把那张猩猩的照片剪下来,整天揣在口袋里,不时掏出来看看。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利用猩猩发大财的想法,还冲我大叫:“顽固的德国佬儿,想想看,一周就能赚二百镑啊!我们合伙也训练一只吧?”

“你想做,那你就去做,我可不干!”我说,“我更喜欢自然界中的猩猩,我觉得它们自由自在的挺好,我绝不会强迫它做上帝本未赋予它天赋的事!”

莱森在我这里碰了一鼻子灰,又气又恼,但他并不死心,他决心自己训练一只猩猩。三天后,他花了一大笔钱,从一个当地的土著人那儿买下了一只刚出哺乳期的小猩猩。

“哈,这正是我想要的!”他得意扬扬地对我和福伯格说,“这下你们两个笨蛋傻眼了吧?我要赶紧把它训练出来,然后让它登台表演,每周赚五千法郎!看吧,巴黎的摩登女郎正在向我招手哪!听吧,马戏团的报幕员在喊:皮尔·莱森教授和他训练有素的猩猩联袂登场!我和我的猩猩将成为万人瞩目的明星。”

见莱森说得唾沫横飞,我和福伯格都没有说话。我们心里都很清楚,猩猩岂是那么容易训练的?一切生物在大自然中扮演的角色早有定数,无论是蚂蚁还是恐龙,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位置,不是人类可以改变得了的。

可是,莱森不是个省油的灯。他性情急躁,刚愎自用,为达目的可以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他好动,所以不喜欢丛林里的安静状态。丛林是一个让人安静思考生命问题的地方,你能明白吗?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的观点。

莱森买下猩猩才两三天,就已经开始在脑海里勾勒自己作为百万富翁的美好生活了。他设想自己住在巴黎的豪宅里,出入乘坐着豪华的四轮马车,在赌场里一掷千金,迷人的芭蕾女郎投怀送抱……莱森无法控制自己的幻想。可惜的是,这种幻想会将他推向罪恶的深渊。此外,莱森还有一个糟糕的癖好,他总是酒不离手,频频用酒精来麻醉自己的神经。

工夫不负有心人,在莱森的耐心训练之下,那只猩猩学得很快,掌握了很多能力和技巧。每次我和福伯格到莱森的营地去看望他,他总要把这只毛乎乎的家伙牵出来,为我们表演一番。说实话,我和福伯格都不喜欢莱森的这套把戏,而莱森见我们态度冷淡,也总会大声嘲笑我们。

“你们这两个傻瓜!”他对我和福伯格大叫道,“你们现在看不起我,等着瞧吧!当我把这只猩猩训练成功以后,它将为我——皮尔·莱森教授每星期赚五千法郎,五千法郎啊!想想吧!到那时,巴黎所有的美女都会向我献殷勤。而你们两个,只能待在这炎热的亚马孙丛林里继续受苦!”

我们觉得莱森一定是疯了。

其实不仅我和福伯格有这种想法,连那只猩猩恐怕都觉得他疯了。因为,每当他大肆吹嘘的时候,那只猩猩就会显得非常纳闷:为什么主人这么兴奋?可那只猩猩怎么会知道莱森在想些什么呢!它又怎么会知道,莱森已经在头脑中架起了一座天梯,正试图一点点爬上这座天梯,去吻仙女的脚后跟呢。它不过是一只动物,当然不会知道自己只要模仿着主人抽几口雪茄,就会有大批观众争先恐后地观看,为主人赚取大把大把的钞票了。

它毕竟还是动物,野性难驯。有一天,猩猩的野性爆发了,怎么也不肯学莱森教它的一个新技能。恰巧那天莱森喝醉了,想想看,发了野性的猩猩和耍酒疯的莱森,两个家伙遇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