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美国最著名的绑架案林德伯格绑架案(第3/3页)

警方通过车牌号码迅速锁定了这辆道奇车的车主,这个叫理查德·霍普曼的车主是一名德国人,他不仅是一名木工,而且他住所的位置距离伍德公墓仅有1.6千米,与交付赎金的圣·雷蒙兹公墓距离只有6.4千米,这种距离意味着,理查德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并且理查德当年是通过非法途径进入美国的,警方决定严密监视理查德。9月19日,理查德在察觉自己被警方跟踪后,突然加速逃窜,他连续闯了多个红灯,但依然没能逃脱法网,警方以违反交通法规为由将理查德抓捕。

随后,警方在理查德的住所内找到了大量的证据。他们首先在理查德的车库内发现了一个被精心隐藏的罐头盒,在这个盒子中一共有1.4万美元,这些钱全部是带有赎金标记的金圆券。此外,警方在理查德家中搜到了一架木梯的设计图,这架木梯和绑匪作案所使用的的木梯非常相似。在与德国警方联系之后,美国警方确认,理查德在德国曾有多次入室行窃的记录,并且他的作案工具就是梯子。警方还在理查德阁楼的地板上发现了两个明显的缺口,这两块缺失的木板和绑匪木梯上所使用的木板完全相同。

1934年10月8日,理查德被新泽西州大陪审团指控犯有谋杀查尔斯·奥古斯都·林德伯格三世的罪行,并将理查德关在位于弗莱明顿的亨特顿县监狱内候审。1935年1月2日,林德伯格绑架一案正式开审,这次审判被美国部分媒体称为“世纪大审判”,理查德还被美国民众称为世界上“最可恨的人”。

审讯中,检方指控理查德就是3年前绑架小林德伯格并将其杀害,随后又向林白索要7万美元赎金的凶手,但理查德否认检方的指控,他指出检方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自己就是凶手,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全是间接证据,因此他认为这是检方故意制造伪证构陷自己的。这是一记强有力的反击,理查德的申辩符合美国法律的规定。

但检方并不惧怕理查德的反击,因为尽管他们所收集的证据是间接证据,但这些证据却组成了一张严密的法网,使理查德无处可逃。尸检部门称,小林德伯格死于头部的外力伤害,并且是迅速致死,因为颅骨的裂缝处没有流血迹象。这就解释了为何理查德不曾有过照顾小孩的举动,这间接证明了,绑匪就是杀害婴儿的凶手,即便是误杀。

警方通过美国林业产品试验室对案发现场所遗留的作案工具——梯子,进行了切片分析。他们精确地指出,这架梯子共由4种木料组成,它由不同的人拼接组装,这解释了为何梯子的接口处有的手法很专业,有的手法则比较粗糙。关键的是,这架梯子的第16根横梁上所使用的木料以及木料上所遗留的方形钉孔都显示了这块木料应该来自于一个室内构筑物,这与警方的搜查记录相印证。理查德家的阁楼上所使用的木板与梯子上的木板不论是花纹还是钉孔间的角度和间距都是完全吻合的,这就证明了这架作案用的梯子就是由理查德所制造,并用来实施犯罪。

除此之外,FBI的8名笔迹专家也证实了理查德的笔迹和两封敲诈信中的笔迹相同。理查德是德国人,英语并不是他的母语,这就解释了他在敲诈信中出现的语法错误。理查德家所发现的1.4万元现金的面额组成、记号与赎金完全相同。财政部门专门调查了理查德的收入状况,以他当前的工资收入是无法解释这笔巨款的来源的。理查德将这笔钱解释为一名已故的德国朋友在离开美国时归还自己的欠款,但警方在他家搜索到的账本中根本没有发现任何与这笔巨款有关的出入记载。

关键的是,在1932年4月4日,即赎金支付后的第三天,理查德就辞去了工作,并购买了一部价值400美元的收音机,他还曾在这个时期与妻子去德国进行了一次豪华旅行。如此豪爽的出手再加上他家中隐藏的巨款,都暗示了这笔巨款的来源,那是林白用来换取小林德伯格的赎金。

在所有的证据中让理查德最无法解释的就是,警方在他家中搜查到康登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而他最初称他和康登并不相识。在证人指证阶段,康登和出租车司机则证明了理查德就是和自己联系的人。

在众多证据全部指向理查德的时候,他依然否认该指控,他的妻子也证明案发当晚理查德并未出门,他的律师指责警方伪造证物。在审判的最后阶段,检方提醒陪审团,理查德在德国有多次犯罪记录,并且经常使用长梯作为作案工具。1935年2月14日,经过29次开庭,162个证人出庭作证,先后出示381份证据之后,陪审团认定理查德有罪,并应当处以死刑。1937年4月3日,理查德在新泽西州州立监狱被送上电椅。

在理查德死后,有关此事的各种议论依然没有平息,有人认为他是无辜的;有人认为凶手是理查德所描述的那个德国人;还有人认为林白或者他妻子的姐姐是凶手。但不论如何,这起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绑架案到此结束了。

在联邦调查局的历史上,林德伯格绑架案是有着里程碑意义的,这起案件使得联邦调查局第一次获得对地方案件的管辖权,美国国会通过了以林德伯格命名的“林德伯格法案”。法案规定,如果有绑架案在一周之内未能侦破,那么就推定绑匪已经穿越了州界,此时联邦调查局就自动享有对该案的管辖权,直到案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