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四,我们一起过了感恩节。从埃尔文街上的一家家庭餐馆里买来一只烤好的火鸡,还叫了几个同学——都是劳拉的朋友。我弟弟艾迪病了,得了感冒,一天早上我妈发现他发了高烧,着实吓了一跳。我和他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告诉他们我找到了一个兼职工作。我和劳拉都没有再说起提摩西或韦德的事。我们几乎玩了一整夜,第二天又去了纽约,在布鲁克林高地的一家提供早餐的小旅馆里面挥霍了整个周末。

之后的一周,韦德不在家,我用他留给劳拉的钥匙去了他家两次。

我喜欢那个宽敞、安静的地方,韦德家对我这个一辈子住在阴暗、喧闹的小破屋里的人来说,几乎是只在魔法世界里才有的福地。房子里的安静真是人间少有,透过起居室的窗户看得到湖上的景色。我可以在湖边站几个小时,看窗户的外缘悬临于湖上,好像正处于一幅印象派的画里。

我把周围的环境仔细研究了一番。

楼下是一间客厅、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和一间储藏室。楼上,是图书馆、两间卧室,以及一间更衣室。更衣室很宽敞,足以在必要时充当另一间卧室。地下室有一间小酒窖、一个健身房,地板上散落着哑铃,天花板上吊着一个红色的沙袋,一副拳击手套挂在墙上的钉子上。健身房里弥漫着汗味和男用除臭剂的味道。

我一直是个浑身书卷气的人,所以帮韦德整理图书馆更像一种特权享受,而不是一份差事。书架上满是稀有版本和我从没听说过的珍本。有一半的书是关于医学、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但其余的是文学、艺术和历史方面的书。我尽力留出一半的时间用来读书,因为我怀疑教授回来以后就不会乐意借给我他的宝贝图书了。

这是我那个星期中第二次去那里了,我小歇了一会儿吃午饭。我来的时候带了一个三明治,边吃边敞开窗子看着外面的湖。这所房子对我有一种奇怪的影响力,正如它的主人一样吸引着我,却也令我不愿靠近。

这栋房子吸引我,因为如果我成了一个成功的作家,日进斗金,我也想住这样的房子。随着我在普林斯顿的时间逐渐来日无多,我开始严肃地思考接下来要做什么,而且越来越担心未来可能并不会如我所愿。我寄给文学杂志的几篇短篇小说纷纷遭到退稿,不过有的还附带着好心的编辑寥寥数语的鼓励。我也在写一部长篇小说,但并不知道它是否值得我坚持。

另一种选择可能是成为某个小镇上身无长物、愤世嫉俗的语文老师,被一群中学生包围着、讥笑着。我最后可能穿着粗呢子大衣,手肘处打着补丁,那部永远也写不完的小说就装在手提箱里,就如始终把一块沉重的里程碑挂在脖子上,永远无法将它安放。

这栋房子是一个成功的标志。有几分钟,我想象着自己是房子的主人,和自己深爱的女人同住于此,她如今已经是我的妻子。面前是我正在写的又一本畅销书。我停下笔来,平静而轻松地等待劳拉回来,然后我们可以去绿苑酒廊或者四季酒店享受一晚。在那里,我们会被人认出来,沐浴在人们好奇和仰慕的目光里。

但是,一想起这栋房子是属于一个我不能信赖的人的,这一切幻象就好像掉进了腐蚀性的化学药品里一样,马上消散了。虽然我很愿意相信劳拉说的是真话,相信她和教授之间的关系纯粹是业务上的,但是一旦我待在这栋房子里,我就忍不住胡思乱想。我仿佛能看到他们两个在客厅的这个沙发上翻云覆雨,或者已经脱光了衣服走上楼去,上床之前还做着猜拳一类的游戏。我想象着劳拉为了挑逗老头,做了各种花样的前戏,她带着坏笑钻进桌子底下他的两腿之间,而他正解开自己的裤子,摆出下流的姿势。

甚至当韦德不在这儿的时候,他也能够标示自己的领地,让每件物品都好像是他圣坛的一部分。

***

那天早上,我答应劳拉下午3点在公园的战争纪念碑下和她见面,然后就一同搭火车去纽约。下午2点,我锁上图书室的门,下楼准备离开,突然间看到一个人坐在客厅中央,差点没把我吓昏。我立马意识到,他手里拿着的是一柄锤子。

这并不是一个危险的街区,但是那些年,报纸上充斥着各种盗窃案的报道,甚至还有凶杀。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皮夹克,里面是一件棉汗衫,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他也停下来盯着我。我嗓子发干,说出话来的时候几乎听不出自己的声音了:“老兄,你是哪位?”

那家伙愣了半晌,好像不知道要说什么。他长着一张又大又圆、异常苍白的脸,头发蓬乱,胡子有好些天没有刮了。

“我叫德雷克。”终于他开口说话了,好像我本来就应该听说过他的大名似的。“乔——我是说韦德教授让我来修那个窗帘盒[1] 。”

他用锤子指了指一扇窗户,我注意到地板上有一个工具箱。

“你是怎么进来的?”我问。

“我有钥匙。”他说着,指了指沙发旁边的咖啡桌,上面正放着钥匙。“你是那个整理图书室的伙计,对吧?”

从他简短的解释中,我意识到他就是劳拉说的那个韦德之前的患者,负责韦德家的修理工作。

我当时正在赶时间,没有工夫问他更多事情,也没有给韦德打电话核实。一个小时以后,我见到了劳拉,说了我在韦德家的不期而遇,告诉她这吓得我心脏病差点儿犯了。

“那人的名字叫德雷克·西蒙斯,”她告诉我,“和教授认识有一些年了。其实,倒是韦德在照顾他。”

在去普林斯顿车站的路上(我们从那里乘车去纽约),劳拉给我讲了德雷克的故事。

***

4年前,德雷克被控谋杀了自己的妻子。他们住在普林斯顿,结婚5年,没有孩子。德雷克是一个修理工,他老婆安妮在拿莎街的一家咖啡馆做服务员。他们的邻居和朋友后来都宣称,他们俩从没有吵过架,婚姻生活似乎很幸福。

一天清晨,德雷克叫了一辆救护车,声称他妻子的伤情很严重。救护人员在客厅发现了她,倒在血泊里,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她脖子上和胸口被捅了许多刀。一个医学鉴定助理当场就宣告她已经死亡,并且叫来了法医。

关于这场悲剧,德雷克的说法是这样的:

前一天晚上他在家附近买了些东西,7点左右回到家。他吃完晚饭,看了会儿电视就去睡了。安妮那天上夜班,很晚才会回家。

第二天,他像往常一样6点起床,发现妻子没在枕边。他从卧室出来,便看见她倒在客厅的血泊里,生死未卜,于是就叫了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