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波托西惩戒中心是一个红砖砌成的巨物,被带刺的铁丝网和电网围绕着。它坐落在大草原的中央,远看就像一头困在陷阱里的巨兽。这是一座最高保安级别的监狱,里面有800名犯人,由100名警卫和后勤人员管理着。访客的停车场周围有几棵瘦弱的树,是这片伤心景色中唯一的一抹色彩了。

马特停下车,我们一同走向西面的员工通道。我们穿过一个由血红色石片铺成的院子,然后进入一条通向建筑物深处的走廊。马特向我们路上经过的每一个穿制服的人敬礼,都是些面色冷硬的粗汉,见识过太多的严酷。

我们经过了一个安检口,存好所有的个人物品以后,我俩来到一个房间——没有窗户,地上铺着油布,所有的桌椅都固定在地板上。

一个叫盖瑞·莫特的警官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给我们讲了一些寻常的规程:“见面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如果你们想早点儿走当然没问题,跟陪着犯人的警官说一声就行了。身体接触在整个会面过程中都是不允许的。任何东西,不管是你们想给犯人的,还是犯人想给你们的,都必须先经过检查。会面当中,你们都会在录像监视下,你们拿到的任何信息,必要时都可以被纳入法律程序里面。”

这一套程序我早就熟悉了,但还是听完了他的长篇大论。然后他就离开了,马特和我坐下。

“所以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我说。

“不是世界上最开心的地方,”他冷冷地说,“而且多亏了你,我的一天假期就这样付诸东流了。”

“中午出去之后我请你吃顿大餐。”

“你或许应该请我喝几杯。”

“那你还是自己喝吧。”

“你可以朝那边打个手势,”他说,并且用下巴指了指房间一角一直盯着我们的监视器,“朱莉娅正在监控室值班。”

他站起来。“我得出去走走,有些东西要买。一个小时之后我回来带你出去。表现得好一点儿,别闹出什么乱子。”

走之前,他朝监控器挥挥手。我想象着他老婆坐在椅子上,望着一墙监控画面的样子。她是一个强壮的女人,几乎和马特一样高,在南北卡罗来纳州的某个地方长大。

我等待了几分钟,然后门吱呀一声开了。弗兰克·斯波尔走了进来,身边一左一右是两个带枪的警官。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连体衣,左胸前有一个白色的名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他的手被铐在背后,脚上也戴着脚镣,使他迈不开步子,并且一动就哗哗作响。

他个子不高,骨瘦如柴,如果在大街上见到他,你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但是很多因为血腥谋杀而锒铛入狱的人,其实都是他这副德行——几乎没有特别之处,就像一个机械师或者大巴司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只有进过监狱的人才有文身,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谁是罪犯,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在他们的皮肤上乱文乱画。

斯波尔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咧嘴笑了一下,露出和炒蛋一样黄的牙。他的髭须是黄沙一样的颜色,从嘴的两边延伸下来和络腮胡子连在一起。他的头几乎全秃了,脑壳上仅剩的一些头发茬儿,也让汗给糊住了。一位警官说:“你可要当个好孩子啊,好吗,弗兰克?”

“要不我就要和假释说拜拜了是吧?”斯波尔头也没有转一下地回答说。“你觉得我能干吗?”他继续反问道,“掏出我的老二,捅开手铐吗?”

“说话注意点儿,小公主。”那位警官回嘴说,然后他转向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就在门口。如果他开始耍花招,我们立刻就会赶到。”

两人说完便出去了,留下我和犯人待在一起。

“嘿,”我说,“我叫罗伊·弗里曼。谢谢你同意和我谈话。”

“你是警察?”

“之前是警察,已经退休了。”

“我就打赌你是个警察。1997年在印第安纳,我遇见过一个怪人波比,他有一只叫‘酷儿’的狗,它能闻出条子来,即使对方没有穿制服,知道吗?真是一只很屌的杂种狗。现在都想不通它是怎么做到的,它一闻到条子的味道就开始叫。”

“真是条好狗。”我点头称是。

“可不……听说你对新泽西的旧事感兴趣。”

“我是当时参与韦德一案的警探之一,韦德就是那位被打死的教授。”

“是的,我记得他的名字……有烟吗?”

我已经15年不吸烟了,但是我听取了马特的建议,带了一条骆驼香烟来。我知道在监狱里,烟是用来交易的主流货币,仅次于毒品和安眠药。我把手伸进包里,抽出那条烟,让他看到,然后又塞了回去。

“我走以后你就能拿到,”我说,“他们要先检查一下。”

“多谢。我在外面没有人,我20多年没见过的我亲人了,甚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活着。再过三个月我就上路了,说我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所以,你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是吧?”

“弗兰克,你说你杀了约瑟夫·韦德,这是真的吗?”

“是的,警官,是我杀的。坦白说,我不想这么干,我不是一个杀手,至少那个时候不是。我只想教训教训他,知道吧?把他送进医院就够了,不用去太平间。那家伙手还挺狠的,所以我想回敬过去,但是不巧下手重了,杀了人。不过,我在精神病院见过两年世面以后,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能再让我失态了。”

“把事情完整讲讲怎么样?我们有一个小时可以聊。”

“门外的老兄可能正替我缝裹尸布呢。”他说,强颜欢笑,“那就说说呗。要跟你说的,我也已经和另一个老兄讲过了,他说他在写一本书。”

***

弗兰克·斯波尔15岁的时候从高中辍学,开始和一群开游戏厅的人混,他是给他们跑腿的。他爸爸在一家加油站工作,妈妈是个家庭主妇,还有一个小他5岁的妹妹。两年之后,他的家人搬到新泽西去了,弗兰克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20岁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看作一个行走江湖的骗子了,做着各种偷鸡摸狗的勾当:偷点儿东西在布鲁克林的黑市上出售,还卖一些走私香烟和假冒伪劣的电子产品。有时候他替放高利贷的要要账,或者去帮几个妓女拉拉客。

在黑帮里面像他这样的小伙计总有不少,从贫民区的背街小巷到带游泳池的百万豪宅,由一组复杂的链条联系着,而他就是这片网络中的一条小鱼。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始终做着同一种活计:20块钱的欠条一张接一张地追讨,越来越老,越来越无足轻重。他们中的一些则能拾级而上,最后穿上名贵西装,带上金表;还有一些会犯下重罪,在监狱里面烂掉,被众人遗忘。